有独生子女证,从没领过钱的;能补吗?
原则上能补,有些省市已不允许补了。(带证到户口地社区、村委咨询一下。)
我地2014年,对以前“下岗工人”和城镇居民;进行过一次补发。凡是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户,由于企业破产倒闭,遗漏未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本人带“独生子女”证,到社区登记造册补领。
具体补发政策
1):独生子女从1——16岁,分男、女性别;2012年前,男5元/月,女6元/月补发;2012年后男女统一按20元/月补发;差几年补几年,一直补到子女16岁止。
2):独生子女父母已退休的,退休时原单位未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含工资5%增加),本人退休后凭“独生子女”证,向社区申请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国家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2000元,“失独”父母领取“抚慰金”;每人一万元。
3):农村农业户口居民1973年——2001年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可以领取:
是本乡镇、村户籍的,可以申领:
a:“独女户”“双女户”母亲在55岁时,可以每年先领取1080元;计划生育奖励金。60岁后父母双方增加每年每人领取1200元。
b:“独生子”家庭户父母,年满60岁后;每年每人领取国家计划生育奖励金960元。
如果1973年——2001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农村农业户口家庭父母;政府不给予计划生育国家奖励金。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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