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分居离婚要怎么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

分居离婚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法定情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有些当事人在遇到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会采取分居两年的方式来让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在起诉离婚时,如何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呢?深圳立帮律师团离婚律师指出,通过以下几点来收集证据,可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

1、因感情不和分居后租住房屋,可提供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也可以找房东做人证。如果是在亲戚家住的话,那自然借住的亲戚家人,就是证人,可以找他们帮助提供证据,证明你处在分居的状态中。

2、分居后,法律在取证的时候,不仅仅只是看一方面的证据,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的。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和对方有来往的书信或者是电子邮件的话,一定要把这些内容保存好,在取证的时候,法律会从书信来往的内容而得知你们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属于分居的状态。

3、通过多个人证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你们身边的人一定人了解到你们具体的婚姻状态,例如,共同认识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亲戚。在你们办理婚姻,需要证明分居状态的时候,就需要这些证人来证明。只是,在法律取证的时候,证人的部分言语法律仍不会全部采信,因此,证人需要多找几个来证明你们夫妻分居的状态。

4、发分居证明。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给对方发一份分居证明材料,里面写清楚,你们现在的状态是分居。这些书面的分居文书最好是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这样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凭证,在法律需要取证的时候,你发件的时间就是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

分居离婚通常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离婚方式,对于夫妻双方都是责任,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到无法复原,不如大大方方放手,各自追求新的生活。

深圳立帮律师团,立足深圳及香港,提供多元化高端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的实务及交叉领域风险防范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深圳离婚律师|分居离婚要怎么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