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里,到底誰錯了?

《我不是藥神》點映票房接近一億,甩了同檔期其它影片幾條街。

在點映期間,很多電影公號就預言此片豆瓣評分至少8.5起步,果不其然,《我不是藥神》在國內最專業的電影網站豆瓣拿下了9分的高分。

在上映之前,這部電影的宣發做得並不是很好,相比《邪不壓正》早就憑著姜文彭于晏刷了一大波存在感,《我不是藥神》幾乎毫無存在感。

《我不是藥神》裡,到底誰錯了?

點映後,自來水們在社交網絡集體刷屏推薦,有一句評價印象深刻:

韓國有《熔爐》

印度有《摔跤吧爸爸》

我們有《我不是藥神》

以前總有人調侃韓國有改變國家的電影,我們有改變電影的國家。

《我不是藥神》能夠順利公映,實際上就是一種電影的進步和勝利。

*以下內容含輕微劇透,謹慎觀看

《我不是藥神》的真正主角不是我們的“山爭哥哥”,是“藥”!

是那個叫做“格列寧”的藥。

故事的所有發展都圍繞著“格列寧”展開的。

製造格列寧的瑞士諾瓦公司,銷售格列寧的藥販子(程勇和張院士以及印度藥企老闆),購買格列寧的白血病人(呂受益們),打擊假格列寧的警察。

四方的斡旋、鬥爭、交錯,才組成了完完整整的《我不是藥神》。

這是一個喜劇,也是一個悲劇,大家都在為自己的生存在做努力,到底是誰錯了呢?

製造格列寧的瑞士諾瓦公司

《我不是藥神》最好的一個地方就是沒有可以去醜化或美化任何一個角色。

看起來是影片最大惡人的瑞士諾瓦公司,其實也只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已。

《我不是藥神》裡,到底誰錯了?

要知道,研發出一種新藥所經歷的過程不僅耗費人力,更耗費財力。

從理論研究開始,到實際的製藥工藝,再到毒理學驗證,成品出來之後還要經過漫長的臨床驗證,有的甚至達到十幾年。

如果是進口藥,從外國製藥企業真正到達病人手裡,要經過一層又一層的關稅、增值稅和經銷商的抽成。所以在2002年的上海,一瓶治療白血病的格列寧賣到了4萬塊的天價,要知道,那時候北京的房價也才三四千。

市場要保住,瑞士諾瓦公司當然要出面來起訴賣假藥的藥販子了。

但是,這些真的是假藥嗎?

銷售格列寧的藥販子

在《我不是藥神》裡有兩個藥販子,一個是徐崢飾演的程勇,一個是王硯輝飾演的張長林。

程勇賣的是“真的”假藥,張長林賣的是“假的”假藥。

因為交不起房租、賣不出印度神油、奪不了兒子的撫養權、交不起老爸的手術費,程勇鋌而走險,隻身來到印度找到熟人門路,打通進貨渠道,把在印度成本價只有500塊的印度格列林帶到了上海,他賣5000塊一瓶。

這個藥不假,是真的能治白血病的格列林。

《我不是藥神》裡,到底誰錯了?

因為印度是世界的藥方,印度人根本無力承擔高昂的藥費。所以印度政府強制執行了“藥物強制許可制度”,可以不用經過專利所有者(瑞士諾瓦公司)的同意,由政府直接授權制造仿製藥。並且,這是符合WTO規定的。

可以說是合理利用規則的典範了,但在最後印度政府還是被瑞士諾瓦公司起訴了。

程勇就是完美利用了格列林在中國和印度的差價,甩掉了背在自己身上的四座大山,把銷售權轉讓給了張長林,開起了自己的紡織廠。

程勇有錯嗎?程勇完美詮釋了在違法的邊緣試探。

銷售能治病的仿製藥,救活了幾百個白血病人,他有錯嗎?

《我不是藥神》裡,到底誰錯了?

張長林呢?

一個召集中老年人開講堂賣自己生產的德國格列寧的假院士,十足的江湖騙子。

靠自己的小手段拿到了程勇的代理權之後轉身就把價格漲到了兩萬。

他看上去是電影裡最大的惡人,賺的都是白血病人的救命錢。

但是最後還是守住了自己的底線沒有供出程勇。

購買格列寧的白血病人

“包庇犯罪也是犯罪”。

飾演警察曹斌的週一圍對一屋子被抓來審訊的白血病人說。

別說在2002年,4萬塊錢一瓶的格列林是天價。

《我不是藥神》裡,到底誰錯了?

就算放到現在,4萬塊一瓶藥也是天價。但是我買一瓶只要5k塊,也能達到相同療效,病急亂投醫的病人和家屬們當然要買。

“我病了三年,40000一瓶的正版藥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沒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藥,你們非說它是假藥。那藥假不假,我們能不知道嗎?那藥才賣500塊錢,藥販子根本沒賺錢。誰家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你們把他抓走了,我們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被抓的老奶奶對著警察曹斌的這一番話可以說貢獻了影片的一大淚點。

他們不過是想活命而已,有什麼錯?

打擊假格列寧的警察

沒有經過藥監局註冊的藥就是假藥,就算它真的具有治療藥效。

這是警察恪守的原則,所以就算是最後程勇良心發現甘願自己補4500還是把藥賣500塊一瓶時,他還是被警察抓了。

法律和情義,警察站在法律的那一段無可厚非。

這才有了警察局長對曹斌說的那句話“幹了這麼多年,法大於情的事你見得還少嗎?”

《我不是藥神》裡,到底誰錯了?

陰謀論者可能會認為警察局長和瑞士諾瓦公司沆瀣一氣,拿了好處幫抓人。這兩方一個是訴求方,一個是執行方,在警察局長破例讓瑞士諾瓦公司的醫藥代表旁聽會議被打斷後,他也會呵斥醫藥代表。

這裡面,誰都沒毛病。

看起來,如此衝突的四方好像都沒毛病,影片該怎麼結束呢?

把格列寧納入醫保,讓國家出面解決問題,電影完美結束。

這兩天對《我不是藥神》的讚譽太多了,接下來可能會更多。

今年的豆瓣年度十佳必定鎖定了,TOP250在前方向《我不是藥神》招手~

題外話

《我不是藥神》和《熔爐》

豆瓣9分多多少少有對國產電影的支持在裡面,但《我不是藥神》本身的社會意義並沒有《熔爐》那麼大。

為什麼這麼說?

《熔爐》上映後推動了“仁和學校事件”的重新審理,韓國國會通過了“熔爐法”,通過一部電影影響了司法對法律的設立。

《我不是藥神》雖然也極具現實意義,但在這裡和《熔爐》實在沒有可比性。

《我不是藥神》和《達拉斯買傢俱樂部》

有人說《我不是藥神》是中國版的《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當然不是!《我不是藥神》本來就有故事原型,這個故事原型發生的時候《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並沒有上映。

所以不要在任何網絡平臺的評論裡再提《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中國版,只會讓別人笑話你。

王傳君和譚卓

王傳君沒有繼續演《愛情公寓》是正確的,王傳君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一個演員應該有的選擇和道路。

譚卓是下一個郝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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