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

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

为什么诗叫做诗,不叫做散文杂文或小说呢?

文、摄影by迷途迦摩

标题,来自毛不易的歌,《消愁》。酒共八杯: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这八杯酒,一杯比一杯苦涩,一杯比一杯沉重。酒量不好的人,三杯就已倒下。能喝足八杯的,是豪杰,但是太少了。流行乐坛是个欢乐场,这样的歌词,注定是经典,奋力将没落的流行乐坛狠狠地拯救了一把。

千百年来,一直有流行歌曲。渔歌子如梦令,相见欢点绛唇,八声甘州千秋岁,烛影摇红诉衷情,哪个词牌之下,不是数不尽的绝妙好词?反倒是传播了两万多首词的那些曲调,红嘴白牙唱了无数曲子的歌女,湮没无闻了。文字的力量有胜于声色,于此可见。

再过千百年,今天的流行歌曲,说不定也会把声色脱去,集词成编。但愿今天写歌词的人们,能写出一些真正好的词作,这样才不会被人遗忘。

好的歌词,一定是好诗。只有是好诗,这歌词才能脱离曲调、脱离演唱者而流传永久。

什么样的诗是好诗呢?我们天天听到向传统学习,但我们的传统,早就被砸碎被抛弃了。现在的新诗,基本都是五四新诗的徒子徒孙,而五四新诗,是一些蹩脚的翻译文本的徒弟。比如我们读到泰戈尔这样的诗:“艺术家是自然的情人,所以他是自然的奴隶,也是自然的主人。(《飞鸟集·85》)”这样的诗,让不爱读书的人,不愿意下功夫学习雕琢词句的人如获至宝——这样的大白话的诗,我也会写啊!于是白话诗源源不断,白水滔滔,索然无味,不堪一读。只是我们不知道泰戈尔的原文是:The artist is the lover of Nature , therefore he is her slave andher master. 瞧瞧,人家泰戈尔这诗,不但押韵,而且前半句和后半句都是十个音节。人家特别讲究特别有韵律感和节奏感的句子,被蹩脚的翻译家硬是弄成了哲理名言的样式。

其实我们永远无法真正领略外国诗歌之美,我们读到的翻译诗,都不叫诗了,除非去读原文。而以一人之精力和能力,同时精通几国诗文精髓,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外国人同样也无法通过翻译文本,领略中文之美。比如:The sun and the moon will not stay, oh! Spring will give place toautumn cold. Grass will wither and trees decay, oh! I fear that beauty willgrow old. 这段话,再翻译过来:“太阳和月亮不会停留,春天将留出空间,给冷冷的秋天。草木经秋便会凋零啊,我担心美丽将会逝去。”谁还知道这是翻译的中文里的哪一段经典?!这段英文,来自屈原的《离骚》: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试问,英国人真能领略到中文之美吗?还不得不承认,许渊冲这段翻译,远比郑振铎翻译《飞鸟集》成中文出色得多。

跟着翻译文本学新诗,不认真下功夫在形式上来一番继承加革新,导致新诗亩产30万斤,粒粒无味。当然,在“诗人”身边围绕的群体,自然是赞誉交加,马屁不绝。

也有许多人,包括许多前辈,都会觉得,诗歌表达的情感和思想,是最为重要的。嗯,这我同意。但是,散文杂文小说不也是表达思想么?它们的区别在哪儿呢?为什么诗叫做诗,不叫做散文杂文或小说呢?我们不要忽略,不同的体裁,是语言表达形式的不同。诗,就必须是诗的语言。

所以我认为,诗的语言,是极重要的,不是非要浓墨重彩,不是非要惊心动魄,不是非要复古到五七绝、律、排或长短句。而是,要有属于诗的句子。什么是属于诗的句子?我也说不清,但读起来我就知道。

如果

分行

就是诗

那么

我这就是标准的一首

我觉得,当代诗的问题,是由写作工具带来的。

工具是电脑。电脑最大的毛病,是回车键太特么大。因为大,容易摸到,因此容易换行,所以诗很多。

以著名诗人余秀华最著名的诗《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重新编排为例: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而它们,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这样编排一下,感觉若何?它仍然是诗,但更像是一段心灵的独白,是一段好的散文,但它甚至都不是一个完整的篇章。

这还是目前中国被视为最轰动的诗,最好的诗,最有演绎价值的诗。

我随手从书架上拉出一本书来,《张晓风散文·画晴》:

天地间只有

一团喜悦

一腔温柔

一片勃勃然的生气

我走向田畦

就以为

自己是一株恬然的菜花

我举袂迎风

就觉得自己是一缕宛转的气流

我抬头望天

却又把自己误为

明灿的阳光

按中国现代诗的常态,谁又说这不是一首诗呢?!

抱歉,它只是《张晓风散文》中的几句,被我在这里分了行,去掉了标点。它不是诗。哪怕它换行,它仍然不能算是诗。因为这是散文的句子。

不然,做个诗人,就太特么容易了。

有个朋友,说得很对:中国的诗,早在百年前就死了。当时杀死诗的那一帮人,懂点中国旧诗,也懂点外国新诗,要杀死旧诗,多少还有点资格,但他们破了之后,也没有能立起来。而后来的所谓诗人,中国旧诗,即传统,不懂,外国新诗,即翻译诗,学得不伦不类。但都学会了把诗人的桂冠往自己头上戴,但这并不影响,你依然不懂诗。

我以为,现代诗,既然叫现代诗,肯定不是旧诗的格式,但是,不论它怎么变,都得是诗的语言。所有那些写着无韵律美、无节奏感、长长短短的散文化句子的诗人,都是诗歌的叛徒,都是散文或杂文的奸细。

至于思想,那是不必说的,是任何文体必须具备的灵魂。再说,新诗在思想上,也未见到比传统诗有多大的超越,传统的老杜敢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打破了音律和格律束缚的诗人,所谓表达更自由的诗人们,把自己不敢表达的东西,弄得意象模糊,讳莫如深,明明白白表达的,依然脱不过古人表达过的范围,这实在自由得不足观。

我,迷途,不会写诗。但我会看,会评,会说。因为,西谚有云:“To say is easier than to do.(说易,行难。)”

本文作者

迷途迦摩(desertedkama):书虫 。装逼犯。业余摄影师。不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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