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台镇党委委员等5人被立案审查

砲台镇党委委员等5人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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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快查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现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一、中山市生活垃圾环境污染案件

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垃圾渗滤液污染物治理设施未运行,部分渗滤液排入岐江河,对周边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大涌镇纪委监委拟给予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局长等4人诫勉谈话。

砲台镇党委委员等5人被立案审查

二、江门市偷排含重金属生产废水案件

江门市江海区东南村康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一条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外排废水中铜、镍等重金属浓度严重超标。江门市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东南村支部书记等2人诫勉谈话。

三、湛江吴川市噪声和废气污染案件

吴川市王村港惠兴扫把厂未依法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违法生产造成废气和噪声扰民。吴川市纪委监委拟对吴川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吴川市王村港镇人大主席等5人诫勉谈话。

砲台镇党委委员等5人被立案审查

四、揭阳市石材厂监管不到位案件

砲台镇206国道两侧部分石材厂没有完成相关环评手续,违法排放粉尘、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揭阳空港经济区纪委和砲台镇纪委对砲台镇党委委员等5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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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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