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三章:上天喜欢遵守大道之人

第七十三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应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道德经第七十三章:上天喜欢遵守大道之人

统治者治理国家如果按照自己的想法勇敢去做,下场是失败和死亡。

统治者治理国家之时,如果是勇敢地按照社会规律,大道去做,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欲望和想法胡来,就可以无往而不利。

这两种勇敢承担的结果,一种是最终获利,一种是最终受害。

上天究竟喜欢什么,厌恶什么?有谁知道?上天当然是喜欢大道。因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自然。

大自然的规律是,柔弱谦让可以战胜刚强,不争而善于取胜;

统治者如果是得道之士,就算语言不多,但是信用良好,即使不出声,别人也会相信。

他的感召力强大,他不需要召唤,而人们会自动向他靠近。

他做起事来,井井有条,善于安排筹划。

大道无边无际,覆盖范围广大,只要按照大道去做,不用担心得不到福报。

本章主要讲人生哲学。第一层意思是柔弱胜坚强,第二层意思是天道自然。这两层意思之间是相互沟通的。老子认为,两种不同的勇,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一则遭害,一则存活。“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只要依照自然的规律变化和发展,都会有好的结果,不会有什么漏失。在这里,老子讲了自然无为的人生哲学,细细读来,颇能启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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