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市區少兒醫保參(續)保時間有調整!

重要提醒!市区少儿医保参(续)保时间有调整!

根據杭州市醫保新政,市區少兒醫保參(續)保時間有調整,如何調整有什麼變化?如何辦理?

時間調整

杭州醫保新政規定,2018年起少兒醫保待遇享受期調整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期改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時間為上一年度的10月至12月。2019年度少兒醫保參(續)保辦理時間是2018年10月至12月!

首次參保

申請對象

市區戶籍,未滿 18 週歲的少年兒童;

市區戶籍,已滿 18 週歲但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

非市區戶籍,在杭州市市區就讀,且其父母一方已參加市區職工醫保的中小學生,以及在市區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參加市區職工醫保並累計繳費滿3年的學齡前兒童。

申請材料

重要提醒!市区少儿医保参(续)保时间有调整!

(1)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張,其中非市區戶籍的少兒還須提供其與在市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一方的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

(2)持有效期內《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和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提供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通過數據共享由經辦機構自行獲取的,申請人可不再提供);

(3)18週歲以上的市區戶籍學生及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非市區戶籍學生,需按規定提供學校的學籍證明(通過數據共享由經辦機構自行獲取的,申請人可不再提供);參保少兒家長為駐杭部隊人員需要提供駐杭部隊參保證明的原件;學齡前的非市區戶籍參保少兒家長,如存在省醫保繳費記錄且無法通過數據共享獲取參保年限信息的,需按規定提供參保證明材料。

續保

如參保條件未發生變化,只需提供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至經辦機構辦理續保。

如參保條件發生變化的,另需攜帶相應材料進行參保資格審核。

注意: 下列人員須先至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後,再辦理少兒醫保的繳費事宜。

(1)18週歲以上,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

(2)在市區新入學的非主城區戶籍中小學生及父母參保情況發生變更的非市區戶籍少年兒童。

新生兒參保

重要提醒!市区少儿医保参(续)保时间有调整!

符合參保條件並在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繳費所屬結算年度剩餘月份的醫保待遇,也就是及時辦理參保後新生兒的醫保待遇可追溯到出生之日開始計算,但不早於符合參保條件的時間。

辦理時,父母應帶上寶寶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其中,非市區戶籍的少兒還須提供其與在市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一方的關係證明)、一寸近照1張到就近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或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資格審核手續。資格審核通過後可領取《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證曆本》。辦好後,寶寶的少兒醫保待遇就可以按規定使用了。

特別注意:新生兒參保時間不變。

繳費標準

2018年起,少兒醫保人均籌資調整到650元(財政補貼4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