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一定要做到「公權姓公」

6月16日,廣州日報發佈中山市博愛醫院院長王瑩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的消息,消息稱,經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紀委監委決定對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王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王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逃避組織監督管理;違反廉潔紀律,夥同他人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好處費,涉嫌受賄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委辦公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王瑩身為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一名醫務人員,中山市博愛醫院院長、黨委書記,應當牢記宗旨、不忘使命。做到救死扶傷、診治病人。可她披著仁者的外衣,公權私用,中飽私囊夥,同他人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好處費,其思想可惡,其行為可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她被黨紀、國法查處,是罪有應得,完全是咎由自處,怪不得別人。王瑩的案例也昭示一個道理,公權姓公,不能為私人牟利,誰要是想利用手中的公權為自己謀私,及早要走向一條不歸路,要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要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永遠遭到人民的唾棄。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要必須做到“公權姓公”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釐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毛澤東也曾立下三條規矩,戀親但不為親徇私,念舊但不為舊謀利,濟親但不以公濟私。習總書記和毛主席教導我們。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利是黨和人民給的,這權利是姓公不姓私。這權利是黨是為人民服務的,是公權,是為公家辦事的,而不是私權,不是為自己謀好處。領導幹部要想到權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要想到如何利用手中的權利為黨和人民多做好事,多做實事。要想到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幸福,為國家謀復興,而不能想著用手中的權利為自己、為家人、為親友攫取利益,貪圖好處。

洗手奉職,不以一錢假人。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我們黨和國家的各級領導幹部絕大多數是好的,如焦裕祿、孔繁森、鄭培民等等。他們牢記手中的權利是黨和人民賦予的。他們深刻懂得這權利只有用來辦公事而不能謀取任何私利。他們自覺做到了謀黨為公,執政為民,自覺做到了清正廉潔,公道正派,自覺做到了一心一意為人民著想,千方百計為人民服務。他們自覺做到了為了黨為了人民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焦裕祿、孔繁森、鄭培民等黨的一大批領導幹部他們從沒想著用手中的權利為自己、為家人謀半點好處,相反,他們為黨和人民做到了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他們是黨和人民的中流砥柱。正因為有這樣一大批一心為公的領導幹部,我們的黨才立於不敗之地,我們的黨才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才穩如泰山,堅如磐石。才戰勝了前進路上的一個個艱難險阻。一塵不染香到骨,姑射仙人風露身。他們的優秀事蹟也永遠受人稱道、讚揚。

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但是,也不可否認,在我們領導幹部當中有極少數人,他們拿著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卻幹著違紀違法的勾當。他們把公權當做私有。中飽私囊者有之,買官賣官者有之,貪汙受賄者有之,公報私仇者有之,打擊報復者有之,色權交易者有之。他們抱著“當官不發財,打死我不來”“當官就是為了發財”“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謬論和錯誤思想,為自己、為家人、為親友謀利益、攫好處。他們不顧黨紀國法,不顧個人廉恥,幹著害國害民害己的勾當。如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王瑩之流,他們走向人民的反面,讓人民群眾深惡痛絕,被人民當做仇寇。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欠了債總要還的,幹了壞事總要報應的。他們自以為聰明,自以為自己得到了,但終究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送了卿卿性命。他們最後落得家破人亡,身陷囹圄的可恥下場。

一文雖微,能汙清白人格,萬金價昂,難收公道人心。有公德乃大,無私品自高。一釐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領導幹部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記宗旨,樹立好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自覺踐行好“三嚴三實”,要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要牢記習總書記“公款姓公,一分一釐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諄諄教誨,任何時候都不要用手中的公權謀私利、幹私事。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以浩然之氣立於天地之間!做一個一心為公,清正廉潔好領導!只有這樣,領導幹部才能對得起黨和人民的信任和栽培,才能確保一生平安,才能留下好名聲。領導幹部一定要做到“公權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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