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證件被扣,僞造假證繼續開車


酒驾证件被扣,伪造假证继续开车​2018年3月3日16時31分,柳湖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G22青蘭高速崆峒山主線收費站執行定點檢查勤務,在對一輛寧AC6XXX號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人馬某所出示的機動車駕駛證有異常,民警通過交警綜合應用平臺查詢,發現駕駛人馬某的駕駛證狀態為扣留。經民警現場詢問得知,駕駛人馬某因酒後駕駛駕駛證被崇信縣交警大隊扣留,後通過非正常渠道偽造了一本駕駛證。民警進行了現場取證,將當事人馬某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經過調查,駕駛人馬某系使用偽造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之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駕駛人馬某處以罰款4000元並處十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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