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環境保護日|構建司法屏障 守護綠水青山

6.5世界环境保护日|构建司法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近年來,生態環境保護被提上重要日程,各地對保護生態環境的呼聲也在不斷加大。江西省永豐縣人民法院在充分發揮生態審判職能的同時,綜合運用預防、打擊、修復等多種措施,強力構建司法屏障,服務和保障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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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法院被設為第二批省級“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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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預防針——普法宣傳有深度

“雖然砍的只是幾棵樹,但毀壞的可是我們的生命線!”“這是活化石,砍一棵就少一棵了,我們一定要將這些樹好好保護起來!”在永豐縣上溪鄉,關於紅豆杉保護的話題隨處可聽到,曾經的破壞者轉身成為了守護者。紅豆杉是世界上瀕臨滅絕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屬國家一級保護植物,也是永豐縣寶貴的生態資源。近年來不少不法分子受經濟利益的驅動,置法律於不顧,打起了歪主意,林區內非法採伐、毀壞紅豆杉案件頻發。永豐縣法院針對這一現狀,選擇典型案件將審判庭搬到林區、山場,積極開展巡迴審判,並在庭後進行現場講解以案說法,鮮活的案例讓旁聽群眾大受觸動,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與此同時,該院還通過網絡全程直播典型案件審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公眾現場旁聽庭審,聯合公安、檢察、環保等部門開展環境保護進校園、進社區、進村組活動等方式,拓寬法制宣傳的深度和廣度,讓“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來,該院共開展巡迴審判11件、法制宣傳7次,發放法制宣傳單3000餘份,2000餘人次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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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強打擊拳——懲治犯罪有力度

2006年至2012年間,永豐縣某鎮四家磚廠非法排汙致某林場林木大量受損,經鑑定經濟損失達200餘萬元,該期間主持環境監察工作的永豐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陳某對此事監管缺位。之後,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的陳某與涉嫌汙染環境的嚴某等四磚廠主在永豐縣法院同堂受審。“治理大氣汙染,不僅要動口還要動手!”該案系江西省首例大氣汙染瀆職案,對於該案的成功審理,央視晚間新聞如是評價。“被告人何某某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17年年底,永豐縣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並對其中參與次數多、主觀惡性大的被告人從重從嚴處理。 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碧水藍天、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該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為國家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護。僅2017年,該院即審結涉生態刑事案件25件56人,強有力的懲戒了生態環境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築牢違法犯罪打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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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縫補線——生態修復有溫度

“我認識到錯誤了,希望能夠藉此讓受破壞的環境有所恢復!”2018年2月,曾某在清雜煉山過程中不慎引發森林火災致使470多畝山場被毀。雖然曾某已賠償了相關林木損失取得了諒解,但原本蔥鬱的森林卻消失不見。2018年5月,曾某因涉嫌失火罪起訴至永豐縣法院。受理案件後,該院考慮到被毀山場一時難以復植及曾某缺乏植樹造林經驗的實際情況,促成其與縣李山林場達成“委託造林協議”,由其出資6000元委託林場異地補植苗木1200餘株。“以往環境資源刑事犯罪嫌疑人都沒有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他們雖受到法律懲處,但受損生態環境卻得不到任何補償。”永豐縣法院副院長宋軍生介紹道,環境資源類犯罪多屬於輕刑類案件,緩刑率較高,懲治、預防效果不太明顯。為破解這一難題,該院堅持打擊與保護並重原則,既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懲處力度,同時落實環境修復制度,出臺《關於建立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態損失修復司法機制的意見》明確生態修復案件的具體操作規程;與林業局聯合成立“生態修復示範基地”,對於破壞森林資源類被告人鼓勵其繳納修復基金委託林業部門統一植樹。

至目前,共補植復綠火燒山200多畝,撫育林地100多畝,恢復非法採礦造成的環境破壞9.3畝,有力地保護了美麗的青山綠水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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