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校園貸大學生竟運毒還債

深陷校园贷大学生竟运毒还债

6月26日國際禁毒日當天,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起涉嫌“體內藏毒”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其中兩起案件中,有3名被告人均為“90後”,其中一人不滿20歲。他們分別因運輸毒品罪被處以12年至15年有期徒刑。

“隨著網絡社交媒體的發展,犯罪團伙用高額報酬作為誘餌,利用青少年的懵懂無知,誘騙青少年實施毒品犯罪活動的情況顯著增多。”6月26日,雲南省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新聞發言人房紅纓指出,該院一年來審理的毒品案件顯示,“青少年參與實施的運輸毒品案件大幅上升”。

深陷“校園貸”,大學生運毒還債

2017年11月15日早上10時55分,雲南普洱市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景邁機場,宋好心神不寧且有些緊張地在機場候機廳等待乘坐MU5946次航班飛往昆明。

此時,民警向他走過來進行盤查,宋好知道自己無處可逃了,主動向民警交代他的身上藏有毒品。民警從他所繫的腰帶內和體內查獲海洛因346.30克。

令人意外的是,宋好竟是一名在校大學生。消息傳到他的母校:江西某重點高校,師生極為震驚。

宋好是江蘇南京人,父母都是教師,家庭環境較為優越。案發前,宋好就讀於江西省某重點高校工程造價專業,在校時表現良好,選修金融作為第二專業,曾獲得“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宋好交代,他在大三時開始邊上學邊創業,創業期間因資金困難,便通過社交軟件申請了“校園貸”,但最終因創業失敗而無法償還。抱著僥倖心理的他決定鋌而走險,通過網絡招募,從江西乘坐飛機到昆明,受他人安排到達緬甸邊境,將毒品吞至體內,並準備經雲南運往四川。

然而,除了一個電話號碼和描述體貌特徵,宋好不知道安排他運輸毒品的男子的真實姓名、住址等詳細情況。

法院在審理中採納了公安機關和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認為被告人宋好運輸的毒品數量大,應予以嚴懲。但鑑於其有自首情節,有一定悔罪表現,系在校大學生,迫於心理壓力而實施犯罪,且系初犯、偶犯,可對其減輕處罰。

今年4月23日,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處宋好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萬元。

網上招募運毒馬仔使毒品運輸劃大宗為零星

“目前,利用QQ、微信等社交軟件大量招募運毒馬仔,以‘螞蟻搬家’式的方式,將毒品進行少量多次運輸,改變了以往通過熟人介紹的傳統方式尋找運毒馬仔,危害更為嚴重。”房紅纓說。

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今年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黃家明,一個49歲的無業者,從2015年以來,指使他人多次通過網絡招募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到緬甸小勐拉接到毒品後偷渡入境,然後乘坐長途客車將毒品販賣到重慶。這些未成年人中,大多為女孩,根據他人安排,將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藏於胸罩內。

2017年4月5日,公安機關通過邊境禁毒協作,由緬甸警方在緬甸撣邦東部第四特區勐拉“瑞豪公寓”9501號房間,將黃家明等人抓獲,並從該房間內查獲海洛因0.30克,甲基苯丙胺片劑5.20克。

經過法院審理,黃家明因犯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值得關注的是,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根據一年來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分析發現,“大宗毒品犯罪案件有所減少,零星販運毒品案件大幅增多”。

“自去年‘6.26’以來,我院共審理了毒品犯罪案件288件,較去年同期上升了90.7%。但查獲的海洛因137.82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劑51.53千克卻分別較去年同期下降了9.9%和31%。”房紅纓說。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過去毒品犯罪多以同鄉、熟人、家族式的小範圍犯罪團伙為主,從毒品購買、運輸、銷售均由相對固定的團伙成員親自參與,並且多是進行大宗毒品運輸及交易。

然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社交軟件的普及,毒品犯罪向集團化、公司化發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犯罪集團中分解出多個分工明確、職責分明的不同環節:有的負責通過網絡招募運毒馬仔、有的負責接收馬仔並進行吞毒品培訓、有的負責將培訓好的馬仔帶往邊境實施毒品犯罪。

犯罪的專業分工日益細化,使得毒品犯罪集團從以往的單次大宗販運轉為化整為零的多人多次運輸,通過“賣腎群”、“賺快錢”等QQ群和微信群,招募運毒馬仔也比過去方便。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數據也顯示,今年1月至今,刑事一審收案數622件,其中毒品案件數230件,佔比37%。而“毒品案件中又以運輸毒品罪佔絕對比例”。

“我們在審理中發現,除了‘線上’通過QQ群、貼吧以有償帶貨為名義招募外,毒販還通過‘線下’招募馬仔,如一些城市的招工場所。”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法官張金科說。

這些被招募的青少年在15至25歲間,最小的僅13歲,大多來自偏遠地區的農村,文化程度低、就業能力差,經濟窘迫,有的欠有債務無能力償還,對毒品危害性、違法性的認知度較低,最終從被誘騙到明知是毒品,仍然通過吞蘋果條、土豆條的訓練,最後熟練地“吞毒品”,走上了幫人運毒的犯罪道路。

雲南禁毒任務仍然艱鉅繁重

由於國際、國內毒品問題處於加速擴散和蔓延期,雲南位於周邊毒源地包圍的特殊地理位置,境外毒品以雲南為通道,將毒品運輸到國內,使得全國禁毒鬥爭第一道防線和主戰場的雲南,禁毒戰爭的任務異常艱鉅繁重。

隨著雲南公安機關加大了對車站、機場等重點節點的管控力度,以及公路、鐵路網不斷完善,毒品犯罪分子開闢了新的毒品運輸線路,如從緬甸邊境到達雲南玉溪市後轉道紅河州,然後前往廣西,再將毒品分銷到內地。

雲南省公安廳提供的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全省破獲毒品刑事案件3.2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萬名,繳獲毒品61噸、製毒物品3119噸,繳獲毒品數連創新高,海洛因、冰毒片劑繳獲量佔全國80%以上。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供的數據也顯示,毒品犯罪案件在雲南長期居於高位。2017年全省法院毒品案件佔刑事案件的17.64%,高院審理的毒品案件佔刑事案件的61.09%;截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毒品案件佔刑事案件的18.84%,高院二審的毒品案件佔刑事案件的53.46%。

為實現最大限度遏制境外毒品對全國的危害,公安部禁毒局和雲南省公安廳聯合建設的“國家禁毒大數據雲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於5月16日投入試運行。中心通過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整合公安警種數據資源,彙集全國禁毒數據資源,成為全國禁毒數據總樞紐。

中心的運行,全面提升了禁毒堵源截流能力。5月16日以來,根據智能核查模型推送的預警信息查獲各類運毒嫌疑人280餘名,查破萬克案件一起,破獲省級目標案件3起,打掉零星販毒團伙70餘個,抓獲二級毒品零售批發商15名、零星販毒嫌疑人80餘名、吸毒人員910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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