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帳上癮?看看欠多少錢會被判刑

欠債人有一種癮,叫做賴賬癮。他們總是沉迷於欠錢不還,為自己憑本事借的錢沾沾自喜。他們對借來的錢有很深的誤解,覺得既借之則不還之才是硬道理。然後,越借越多,越賴越久,惡性循環中。

想要治療這種賴賬癮,需要法律震撼之。欠債人膽敢如此囂張,只因為他們覺得欠錢不還不過小事一樁,殊不知欠錢無小事,包藏禍心不還錢可構成犯罪,欠款金額越大,罪責越深重。

賴賬上癮?看看欠多少錢會被判刑

在我們有限的常識中,欠債不還不過是民事糾紛,不夠錢多少錢都遠遠夠不成犯罪因素,可一旦涉及詐騙型欠債,就屬於刑事案件,會被判刑坐牢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欠債本身不致犯罪,但由其滋生出來的事端,足以給欠債人扣上犯罪的帽子。詐騙罪就是其一。借錢何以會演變成詐騙,這就得看欠債人了。如果,欠債人自身沒有還款能力,而且沒有還款意願,編造藉口貿貿然借錢,這就涉嫌詐騙。

那麼,欠多少錢會被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對號入座,欠債人心裡有數。碰到這種欠債不還的人,債權人除了自嘲倒黴,還可以找催催寶在全國各地的2萬多個催客幫忙催收。

行借錢之事幹騙錢之勾當,實在是居心叵測。不止欠債還涉及嚴重情節者,按欠款金額大小,以及情節嚴重程度而定,可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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