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书法家,也不是书法批评家,只是一个观众

本文作者: 倪克华 转自万龙文化艺术中心

我不是书法家,也不是书法批评家,只是一个观众,一个酷爱书法与篆刻的观众。面对当前书法领域的现状种种,想在此说一些“观众”的“菜根谭”。

写字者爱字,无可厚非,书法人珍爱自己的劳动成果,非常正常。但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则需研究一下单纯的写字或字迹能否离开汉字“形声义”的声与义进行独立的欣赏,其“美”能否从汉字上剥离下来去单独欣赏,好像“中国书法”要变成一门“艺术”就必须抽掉汉字的灵魂“声”与“义”,只留下一张“形”之皮,才能成为“艺术”,否则就不是“艺术”,而是“写字”似的。对此我与当前书论界的一些论调有着不同的看法。一种艺术必须有其能够进行完整审美的艺术品来支撑,书法作品就应该是书法艺术的支撑,而“书法作品”的艺术支撑则必须是汉字的“形声义”。一幅由互不关联的汉字组成的没有“内容”的墨迹算不算“艺术品”,一幅照着古人的“葫芦”画出来的“瓢”是不是艺术品,在一些砖石上的文字标识算不算是“书法艺术作品”?它们可以是经典,是文物,是文献,但不应该是“书法作品”,尤其是在“书法”还没被认为是一门艺术的时代留下的遗物上的痕迹。当今一些人只要看见古人不管在那里刻画书写的字迹通通都要拿来当“书法”称谓和研究,总是喜欢把“文字”与“书法”搅和在一起,把“文物”与“书法作品”搅和在一起说来说去,把文字史拖入书法史,来扩充书法史的势力;这说明一个什么样的问题呢?他们心底里一直把“字”当成了书法,所以看到字迹他就要当“书法”来研究一番。这些人就是“写字不是书法”论者,同时也是“书法就是写字”论者;那么书法不是写字又是什么呢?至今我还没看见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和定义。

我不是书法家,也不是书法批评家,只是一个观众

当今的书法家,书论家们都非常鄙薄“写字”这个词,书法家们喜欢“写书法”。毛笔拿在他们手里,他们不写字,只写“书法”,拿在别人手里则只写字不写“书法”。从他们的骨子里也知道其实自己就是在“写字”,因为他们最怕人家称他为“写字匠”。而“写书法”的就不然,那可是“书法家”,唯此而已。故他们喜欢把过去写字好的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等等前贤都称为“书法家”,好像“书法家”比任何“家”都高一等似的。实际上这些前贤可能从来没写过“书法”只写过文章写过诗的字而已。他们写一手好字,是因为他们天天在因实用(写文章,写诗,写各种字)而不停地写,释放的是他们平生练就的功力而已,没有拿捏,没有造作,他们的字,第一:写字首先要遵两法,一曰对,二曰美,结体舒服,规范正确,可读可认,(舒服可是大美啊)。第二:自然释放日积月累的功力,自然,流畅,不乖巧不同弊。第三:写字的目的只是表达思想和文化艺术,给读者的是“内容”而不是“画面”;字美乃是无意于佳而佳。他们的书法行为是非职业的。所以,究竟如何定义书法艺术,如何诠释书法艺术的审美特性必须换一个角度来讨论才是。

书法艺术的归属

最近朱以撒先生等八位书法批评家提出书法重新启蒙的呼吁,这样的真知灼见提出的非常及时和必要。三十年来,书法艺术被一个时代的偏激潮流阴谋弄的已经面目全非,把中华民族醇厚的文化艺术变成了一种纯技艺。一种纯形式的,既非字又非画的“平面艺术”。要重新启蒙中国书法艺术,关健是首先要定义书法这门艺术的归属与分类;根据它的属性把它归于那种艺术类别,或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门类,也就是说“书法艺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艺术,这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沿着一条传统方向打开启蒙之路。如不,将又会走上另一条歧路。

在以欧洲艺术为基础的世界艺术分类里没有书法这个词汇,故显得书法这门艺术很另类。三十年前,在匆匆蓬勃而起的书法热浪中,各大院校开始争相设立书法专业,因为都是初次,所以只能把它暂时依附在美术系里。不知不觉人们竟顺理成章地把书法艺术归属了视觉艺术。也没人感到有什么不妥,然而就这样,在这三十年里,这种归属方法竟然堂而皇之成了讨论研究书法艺术的立足基础。直至今天还有人把它列入美术的范畴发表文章。这种乱象的任意泛滥,至今也没有人提出有什么不对。直至今天似乎也还没有人注意到书法的复兴要先去研究书法艺术的属性,或需进行归属与分类,在这种状态下,书法艺术走上歧途是再正常不过的。所以如何将书法独立于艺术之林的属性研究透彻,确立书法艺术的归属与分类,然后才能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引导书法艺术走向一条正确的路,才能继承和发展中国的传统,才能够进行书法艺术的重新启蒙。

诸多的书法院校和书法研究院所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所建树才对。笔者以为,根据传统的 书法审美方法,书法艺术必须独立于所有的艺术门类之外,书法艺术是人类所有艺术门类都没法包容的,只能独树一帜。

我不是书法家,也不是书法批评家,只是一个观众

书法艺术品的立体审美属性

要弄清楚书法艺术独特的审美属性,只有从书法艺术品——“书法作品”这儿下手,对于国人来说,书法是一种情怀,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文化,是一种敬仰与崇拜。熊秉明先生说:“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古到今凡是被名人大家写成“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几乎全部都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精髓”不就是“核心”吗?我们今天的名人大家不是也都在写着唐诗、宋词、赤壁赋、出师表吗?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自己作不出“好文化”来,只能抄古人的呀!也不能因为自己作不出“好文化”就不让别人看“文化“只看“笔墨形式”啊!当然也有自撰自书的,人家北京大学的“楹联书法家协会”就是自撰自书的吗,人家首先是楹联家,其次才是书法家。所以挂在庭堂,亭、台、楼、榭的扁额与对联等书法作品都不单单是为了欣赏“字”写得好坏,而是向人或向己展示境界和情怀的。这种境界与情怀又是在字义而非字体与字形中。刻在摩崖上的字迹也不单单是展示字的雄壮或秀美,而往往是抒发或描绘此时此地的境界或心情的。书法作品就像一瓶包装华丽的醇酒,包装足以让我们欣赏一番,但不能满足其他感官的需求,只有打开瓶子喝到了酒,才能体味其中的醇厚,享受色香味一样的道理。当然,字体与字形之美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书法作品应是充分展示汉字的形声义之立体美的一种艺术,是展示中国文化精髓的一种艺术。其形可得视觉艺术之审美,字不发声却因能读而有声,并可得汉语韵律之美,可得听觉之审美。其义则可得抒情之美,文学之美,几个或几十个字就是一篇警句箴言,这些字句甚至会指导和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并且每一个观赏者所获得的情节与境界也各有千秋。这才是书法审美的魅力所在呀!

当今的书法人,也是把写唐诗宋词,古人的美文美句美联作为书写的主要内容,原因就在:这样的书法作品,可以达到诗中有画、有韵律、有爱有恨、有情怀、有思想境界、可读可颂,(而偏偏有人就要说书法艺术与内容没关系),这些伟大的作品都是靠文字传承下来的,有些也是靠“书法”传承下来的。字迹只是一些传递信息的美丽符号而已。由诸多美丽的符号组成的美丽的文辞和文章,才是艺术,我们今天的书法人为什么也总在抄古人的这些艺术品呢,是在瞎抄吗?还不是因为这些诗文的大美吗?此时此刻你就只会欣赏你的笔墨之秋毫而不见中华文化之舆薪吗?我想不会吧。别以为腰里揣一本“书画家语林”之类的小册子,到处抄来抄去就可以成为书法家了。其实,弄清书法作品的审美属性非常简单和容易,就是看你认不认账!我是拿笔写字的,我就是要你看我写的字,你读那些诗文楹联干吗!可是观众呢?观众可不是拿笔写字的,观众是要读的就是好诗好联好文化,看好字,要赏心悦目、要情怀、要境界,不是吗?现在满世界都要把“用户”奉为上帝,为什么书法家就不能把“观众”奉为“上帝”呢?

泰山之巅的“五岳独尊”摩崖石刻,人们在登上极顶以后,才会对“五岳独尊”的词义才会有深刻的理解和体会,这是第一层的。也是最重要的审美,余暇才会去欣赏这四个字的苍劲与雄强之美。难道这四个字的形和笔画线条能独立的表达泰山之巅一览众山小的美吗?

清代皇帝宝座上方“正大光明”匾额,大概不是让大臣们天天来欣赏康熙皇帝的字写得多么好的吧?在杭州西湖岳王墓前的“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楹联,留在游客记忆中的是文词深刻呢,岳飞的忠和秦桧的奸深刻呢?还是书法印象深刻呢?这作品里有什么?有楹联的对仗艺术性,有韵律的艺术性,有着深刻的道德忠奸寓意和民族爱国主义,还有字的稚拙与雄强,这样一幅书法作品里,立体的表现了多么丰富的艺术审美啊!如果我们站在岳飞墓前只是在欣赏对联的字之形,又能得到多少审美情趣呢?另外在一些名山大川的摩崖上的石刻,无不是切景抒情的好字好句,我们便会有此时此地非此句不可的感慨,并且此时此地的一个佳句就能把你带进一个偌大的境界。如果是一个与此时此刻不搭界的文句,能有这等魅力吗?再如你在一个刚直不阿的人家里挂一个“忍”字,他是不能忍受的;在一个基督徒家里挂一幅“阿弥陀佛”也是不能接受的。又如:给老人祝寿时,你送一个“寿”字去,不管字写得好坏都没问题,但如果你送一个虽然是书法大家写得但是不吉祥的字去,不管字写得多么好,那是绝对不行的。你能说我那是对您老充满了敬意写的,敬意都在笔墨与线条里面了,行吗?不行!所以,书法艺术品是一种情怀与境界,是文化。有些时候,一幅书法作品放在不同的位置与地方都会有不同的审美效果,沈鹏先生写得崔颢的“黄鹤楼”诗,这幅作品放在黄鹤楼上和放在其他任何地方的效果是绝对不一样的。

书法作品的审美,只看其形、其笔、其墨那只是局部的,片面不完整的审美,古人的书帖,手札等那些被后人传承下来的经典,皆是书文并茂,可以立体完整审美的,优秀的东西,精髓的东西,所以才能称为“经典”。这就是与今日之把抄碑或临帖(那只是练习而已)当成“书法作品”最大的区别。艺术品是用来供观众欣赏的,要满足观众的情怀与境界,不能只满足自己的发泄与张扬。问问我们的上帝吧,这在“圈子”里面是找不到正确答案的。

我不是书法家,也不是书法批评家,只是一个观众

在书法界的那位领袖级人物的“宏论”里,把内容撇在书法艺术品的审美范畴之外,似乎有些太不讲道理了吧!当代一些“家”们把书法作品中的“字”当成张扬个性,发泄情绪的场地,张挂出来让人赏识他“字”与“形”的个性和情绪,这种状态皆是因为“圈子”之虞,那是在只有同行没有观众的条件下,同行们之间的自说自话,是捧死人不偿命前提下的阴谋而已。其实,书法作品中的个性和情绪不是作出来的,那是由每个人的特质与经历在书写过程中自然渗透出来的,如果不具备某种特质和经历,学是学不来的,也只能是东施效颦而已。单纯用“字”与“形”发泄与张扬个性,根本形不成立体审美,不能把形、声、义三元素之醇厚的东西表达出来,这又怎能展示书法完整的美呢?一幅《兰亭序》,一纸《祭侄稿》,它们不是刻意的为书法而书法的作品,都是书稿,却被奉为千年圭皋,那些在展厅里抄唐诗争来的“状元”稿,在评委面前昙花一现后,也会千年“不朽”吗?到明年还会有人记得它吗?

书法家的任务是向观众提供审美元素和艺术品,不是展示个性与情绪的,那只是在同行当中比拼和炫耀用的,本身特质与经历所形成的个性与创作时的情绪融入作品,使作品形成独特的审美表徵,丰富了书法艺术的立体审美元素,即可称为风格。风格的基础乃是书法的立体审美之“形美”的特征,超越了基础的风格是不存在的,那只是胡乱涂抹而已。所以书法人创作时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观众和对中华文化的尊重,而不是评委或同行什么的。观众不会买个性与情绪来家观赏与张挂,他们买的是艺术品而不是作者,(只有特殊需求者才会只买“作者名”的)他们买的是满含中国文化精髓的“好书好字”,而不是抽空精髓的“好皮”。更不是作者的个性或情绪。观众并不是只要你的落款与钤章的,不只是看你是那一级会员的!这就是当前一些“懊恼”的大家因为没有弄懂书法作品审美属性是什么而盲目创作的真正答案。

书法作品与书法行为

在研究书法艺术时,必须把“书法作品”与“书法行为”严格区别开来,达到一定艺术水平的作品即可称为“书法作品”,则将作为艺术品来对待。而“书法行为”既可以是创作,也可以是练习,也可以是抄袭临摹,也可以是自娱自乐,也可以是办公实用或者其他目的。说到底,书法行为就是“写字”。写字在今天,几乎是人人能为之事,然而你写出的字能否称为书法作品或艺术品那就要看其是否具备审美价值,今日一说“书法”就是艺术,也不分是“书法行为”还是“书法作品”,一概用“书法”两个字来说事,形成“书法作品”与“书法行为”说与听的交叉与误会。所以讨论书法艺术必须把这两件事分清楚,讨论审美只能用“书法作品”来说事;讨论技法,墨法,励志等等则可用“书法行为”来说事。“书法作品”是永恒的,“书法行为”是短暂的,有时是瞬间的。

“兰亭序”与“祭侄稿”,“黄州寒食诗”皆非为书法而书法的“书法作品”,应该是“写序”,“写稿”“写诗”,因为其“字迹”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诗文的审美价值而被历朝历代奉为第一第二第三行书,广为传承与传颂。也成了历代学子临摹的偶像,这就是说:他们通过“写诗写序写稿”这样的“书法行为”制造出来不朽的书法作品,是原创的!包括诗文与字迹,“书法作品”是在有效地“书法行为”获得的。是作品的审美价值证明“书法行为”之有效。他们的“书法行为”过程肯定发生过无数次的书写和废弃的字纸的。“集字圣教序”可能就是从这些字迹中挑选出来的,也就是说不是每次的书法行为的结果都具备较高的审美价值。书法艺术必须靠“书法作品”说话,只有书法作品才是“艺术品”,“集字圣教序”是在不知多少字迹中挑选出来集成的一篇文章,“千字文”周兴嗣则用一千个不同的字编成了一篇人伦自然的韵文,方才能成为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的。书法行为可以随便写任何字,但书法作品却是不能这样的。

所以,在讨论书法艺术时,只能对着书法作品说话,少对着“人”和“书法行为”说话,当今的书法展赛获奖公布的不是“作品”而是人,这显然是有些不合适的。审美价值寓于“书法作品”当中,并且每一幅作品的审美价值都是不一样的,每次的书写效果都是不一样的的。行为是过程,是长达一生的追求或顷刻间的创作过程,别人是感受不到的,但是作品是永恒的。却能激起千万人的感受。

建立正确的审美方法

且说“字画”艺术品中的“字”,由于视角之不同,在艺术品市场上“字”代表的是“书法作品”但近人在讨论“字”这种艺术品时,往往用“书法”二字来称呼“字”这种书法作品。进而混淆了许多概念。我认为,在研究讨论“书法艺术”审美时,应该把书法艺术的“书法行为”和“书法作品”两种状态分开来讨论,似乎这样才可以厘清这门艺术的审美方法是否正确。也就是说,只有“书法作品”才能具备审美意义。

艺术品的艺术性随其审美价值而发生。中国的书法艺术极具特殊性,书法艺术随国人最基本的“写字”行为而发生,而偏偏写字又是所有知识层人人皆能的一种技能。虽说毛笔在当今中国已被大多数人弃用,但只是弃用而已,所有会写字的人再度拿起毛笔蘸上墨都能写上一通,并且绝大多数字都会被认识,至于好不好看则另当别论。所谓第一,第二行书“兰亭序”与“祭侄稿”都不是专门的书法创作,没有刻意的矫揉造作,那只是在写文章而已。应该是发生于“实用”的范畴,而为什么历朝历代把它们奉为圭皋呢?就是因为其中含有国人最喜欢的审美元素,有了高度的审美价值。王羲之与颜真卿的身份大概也不是什么书协会员吧!

陈传席先生近来将“书法”来了一个另类的诠释,如果“书法”就是单纯的写字技艺,陈先生所说的确极具道理,当今书法艺术现状也确实令人担忧,照此下去,书法这个事物必将坠入一个陷阱。从七十年代末呼隆到现在,三十年多过去了,各派人士都在围绕着“形式”;技法,墨法,字体,线条,创新,张扬,个性等等一些纯写字的技巧争论不休,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出现了,古要否定王羲之,唐四家;今要否定刘炳森,启功的一些小举动,似乎创新就必须要否定过去;自己有了一些还不知对不对的小心得,则人云亦云的顺坡冲上去充当了一个通往陷阱的向导;这一切并不为怪,因为只顾日夜临池并没认真去研究书法艺术的真谛并已被洗脑。

“书法”到底是怎么一会事,笔者以为:从“论语”的“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到晋,唐,宋,明,清的各种“书”论,都是些学问大家对雕虫小技的体会与感想。书之“法”有那些?我们认真得想过没有?恐怕最重要的是“正确”与规范,要符合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笔画结构规定,能够准确地表音表义,楷有楷法,草有草法,正确到让别人认识,这是第一大法。第二才能轮到结构美,线条美,字体美等等美。什么碑,帖之争等等都是一些末节枝梢。碑怎样,帖怎样?碑比帖美?帖比碑美?只不过是我们对传统丰富资源采撷不同而已;各有各的美而已,正像篆,隶,真,行,草各种字体一样,各有各美啊。

中国的书法,是一种崇拜,是一种情结,是一种伟大,是一种无法磨灭的文化,几千年来耳濡目染的汉字记载着中华民族光辉的历史和思想,艺术;书法得益于汉字,没有汉字还有什么书法可言,汉字与文化纠结在一起,已经无法分解与剥离了,今天的一些人硬着头皮要把书法弄成一种纯技艺,不管文化,甚至不管汉字,只要“形式”只要“线条”,不要“素材与内容”,将汉字的生命与灵魂抛弃,想用变形的汉字作画,那是无知。

如果没有古人给我们留下的浩瀚的诗词文赋,今天的书法家们还能写什么,你看聪明的张旭光先生调到中国美协后,每每书写自己的诗词,他发出的信号有谁注意了?

“兰亭集序”、“祭侄稿”不是刻意的书法创作,只是写“序”和写“稿”是“实用”却流芳千古,不知今天可数以万计的“八尺”大小的“白日依山尽…”变成拉圾还需时日吗?汉字是无声的中国语言,面对汉字及其汉字句篇,每一个识字的人即能读出声,理解其意义,他决不会停止声与义的思维而去把单纯的汉字当画看,何况见到汉字形声义同时启动大脑感官已经成了人的本能,要阻断它是不可能的。所以那些企图令你停止声与义思维只去看其“形”的“家”们无疑是一些阴谋家。

在一些重大的纪念活动专题书法展上,我们能看到几幅切题的作品呢?在纪念中共九十诞辰的书法展上,有不能表达意义的临帖;有“阴符经”有“佛经断句”如此等等不胜枚举,为什么啊,这些“书法家”已被那些阴谋家彻底俘虏了,他们已被洗脑。被引上了一个不正确的审美思维方式,继续走下去就是一条不归路。充其量当个“匠”,弄不好因为张扬和盲目的创新,连个“匠“都混不着。是先积淀文化,端正审美思维,还是先当“书法家”,还是练字与积淀同时进行,是一个势在必行的选择。

在专题的书法作品展上,为什么会出现大多数非专题内容的作品?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把“书法艺术品”当成了“画”来看,专题与感情似乎是表现在线条与形式之中,中“形式至上”的毒太深;二是手头没有古人写今日专题的字帖,没有可抄袭的碑帖;三是自己又作不出切题的诗文来。四是认为“书法”与文字内容无关,书法只是形式与线条而已。於是“风马牛”一齐上阵了。像这样的书法展还有什么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呢。这些人整天在喊什么“笔墨当随时代”啊!连个当随时代的文字都没有,又如何去随时代呢?难道书法艺术就只能写碑写帖抄古人吗?

汉字因记事而发生,因占卜祭祀而壮大,因政治、经济、军事、历史、文化、科学技术而发达。而唯独不是为艺术而发生,壮大,发达。但汉字却从发生就蕴藏着丰富的艺术元素,自古以来,汉字是依靠他的科学性、艺术性、适用性、包容度大等优势传承至今,虽然历经多少个朝代,民族,都没有断裂过,改变过。从刀种火耕到现今的信息时代科学技术及其人伦日用这么大的跨度,汉字也没有因为字数字意的表达与不足而捉襟见肘。这就是汉字的根深蒂固的伟大之处。

当今书法,抛弃伟大的汉字的声与义,推行什么“书法是纯形式的”欲以“形与线条”来完成书法艺术的片面的不完整的审美表达,不是一些人的阴谋又是什么呢。

书法艺术品的魅力在那里?全部在书法作品的立体审美表达里。

雅俗共赏观

雅俗共赏这个观念长期以来被一些人诟病,好像被“俗人”(观众)看好的东西也是“俗”的了,殊不知艺术就是为“观众”而存在的,殊不知“市场”在观众那儿,殊不知“艺术品”的买家不是书法家或什么“评委”,殊不知真正的书法审美观掌握在观众手里。近来有人又重新提出“雅俗共赏是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又有多少人感到了它的分量呢?研习书法千万不能两只眼睛只盯着“评委”,那样只会发生像某些高位子大名气却没人买他的作品而“懊恼”这种情况。这种人就是把自己估计的太“雅”了,看不到观众当中有多么大的审美和购买潜力。不符合观众的审美观,你再大的名气他们都可以不买你的账。所以说:雅俗共赏的审美观是自古以来艺术家都在遵循的一条唯一正确的审美观,不遵循这种审美取向去研习书法艺术,只会坠入某些阴谋家设置的陷阱里而哭对笔冢墨池。

也说创新

当今书法圈子里面,盛行着“创新”的呼喊,但一旦有人写出了非碑非帖,非二王,非米芾,非钟繇的真正的“创新”时,反倒以“不上帖”非传统等等理由百般指责刁难,说这是“俗书”等等一大堆非议之辞。想当年程邈作隶一反小篆,就是受到推崇方才得以变篆为隶流传下来,钟繇变隶为楷的创新才为今楷奠定了基础,今楷之后,无人变体,而二王,唐四家,赵孟頫,米芾,王铎,皆是楷的变化而已,古人逐步的进步无不在创新,从没被人挡住过,这是历史的力量。而为什么要指责和刁难那些非碑非帖者呢?所谓馆阁体,也没有离开今楷的范畴啊!难道还不如那些歪歪扭扭,有墨无笔的什么“学院字”和“流行字”吗?这些连汉字基本结构美都不懂的“派”字又怎能表现中国书法作品的完整立体审美呢?又怎能窃取“创新”这个宝座呢!

抄书,临帖是书法过程,是抄袭,不是“书法作品”,也不是创新。别拿这样的东西出来堂而皇之的发表,展览,一些人不管参加什么命题,什么场合的展览,总是丢出那么一些不解其意,或文不对题,无意义的字组来充当“书法作品”并且还总在想着“获奖”成“大家”,当“大师”呢!自古以来传承下来的“经典”除许多人写得周兴嗣的“千字文”和智永的“圣教序”等等习字教材以外,还有抄书抄出的“经典”吗?

有靠抄袭成功的“大家”与“大师”吗?在一次“国展”后,有人举报某人抄袭另一个人在某个展览的作品,难道那些整天抄古人的作品的人就不是抄袭了?是的,古人不会控告你侵犯知识产权的。但那也是抄袭啊!

书法向何处去?

是重新启蒙,还是继续走下去?要否定既得利益者的权威是困难的,但我们自己掉头却是谁也干涉不了的。只要有识之士自己走自己的路,就不必担心中国伟大的传统会灭失。欣喜的是,民间的儿童书法培训教育绝大多数都还在走着传统的路,只是太专注于“写”而疏于正确的审美方法的引导,所以当前缺乏的是书法艺术品的审美方法的引导,只要重新在艺术理论界推行正确的书法艺术品审美方法,建立正确的,完整的,包含汉字形,声义的立体审美观,走出当前的阴影还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有识之士应该大声疾呼:书法艺术要存在下去,发展下去,必须识破伪艺术,建立立体完整的书法审美观,当前的现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就像中唐后期的“八字眉”乌膏唇“悲怆妆”一样,不久就会转瞬即逝的。阴谋是不会持久的,丑陋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大家都在看↓↓↓

声明:本号内容及图片如没注明出处则来自网络,无从考证来源,仅用于公益传播,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或直接联系我们告知删除或标注来源,谢谢!

各位书友您认为呢?

欢迎到文章最后面留言板留言表达您的观点哦!

为全国书画家发布展览、作品宣传信息,更多知识信息请关注我们交流学习!

为书画家提供交流学习平台,为收藏者打造专业的拍卖平台;

字画收藏、参加拍卖、交流合作请看作者名字发私信给我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