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曝光台」文明駕駛 拒絕上榜

青原交警持續對查獲的酒後駕車的人員予以曝光。

同時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對於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撥打122電話予以舉報。

「酒駕曝光臺」文明駕駛 拒絕上榜

酒後駕車人員名單

張教棟,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9日酒後駕駛贛D2J072號輕型普通貨車至青原區青東公路值夏圩鎮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曾惟虎,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贛DW8278號小型汽車至文陂十字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彭根華,吉安縣敦厚鎮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贛DU7685號小型汽車至文陂十字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聶兵強,樟樹市吳城鄉人,於2018年6月12日酒後駕駛贛CN7922號小型汽車至海關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張炎生,吉安市吉水縣人,於2018年6月12日酒後駕駛贛D6S711號小型汽車至學苑路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胡學健,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8日酒後駕駛無牌正三輪電動車至青原區青東公路值夏圩鎮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郭明寬,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8日酒後駕駛贛DPR946號普通摩托車至井岡山大橋東交匯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周玉金,吉安市吉州區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贛DPQ828號普通摩托車至文祥大道吉安大橋卡口和氣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劉濤,吉安縣萬福鎮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贛D8P492號普通摩托車至文祥大道吉安大橋卡口和氣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程志文,永豐縣恩江鎮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無牌普通摩托車至文祥大道吉安大橋卡口和氣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黃寬桂,吉安市河東鎮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贛DNJ469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至學苑路口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24分、罰款1740元。

肖堅強,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贛D4T982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至學苑路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5分、罰款1940元。

曾麗文,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10日酒後駕駛無牌輕便二輪摩托車至鐵建路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24分、罰款1700元。

劉利友,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12日酒後駕駛贛DN3U87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至學苑路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易發河,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12日酒後駕駛贛DN8Y2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至學苑路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楊春桃,吉安市青原區人,於2018年6月8日酒後駕駛無牌二輪燃油助力車至青原區青東公路值夏圩鎮處時,被青原交警大隊查獲,處罰決定: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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