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渝府辦發〔〕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貫徹落實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

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一、高度重視兩類學校建設

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高度重視兩類學校佈局規劃和建設工作。各區縣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領導體制,做好專題調研,制定2018―2020年三年工作方案,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議,及時解決兩類學校在規劃佈局、經費投入、建設運行、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工作目標按期實現。

二、優化兩類學校規劃佈局

各區縣政府要紮實開展兩類學校建設基本情況專項摸底調研工作,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做到一縣(區)一案、一鄉(鎮)一策,統籌開展新一輪兩類學校規劃佈局。妥善處理學校撤併問題,嚴格履行撤併方案制定、論證、公示等程序,並報市教委備案。由於產業振興、生源增加和佈局需要等原因確有必要恢復辦學的,要儘快按程序恢復,堅決防止因為學校佈局不合理導致學生上學困難甚至輟學。要完善閒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閒置校舍應主要用於發展鄉村學前教育、當地中小學校校外實踐基地、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等。

三、改善兩類學校辦學條件

四、加強兩類學校師資建設

各區縣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積極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統籌教師配備、崗位設置管理,將鄉鎮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教師作為同一學校教師一併定崗、統籌使用、輪流任教,對教師超編學校制定分流計劃。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建立動態提高機制,逐步提高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農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比例,保障鄉村教師職稱即評即聘。建立市級、區縣、學校三級教研機制,設立鄉村名師工作室,加大優質學校名師送教下鄉、鄉村教師訪名校培訓的力度,推進教研人員定期深入兩類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指導。深入推進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將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作為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和特級教師的重要條件。

五、強化兩類學校經費保障

各區縣政府要認真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6〕28號),將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保障,重點向兩類學校傾斜。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各區縣政府在編制鄉鎮中心學校年度預算時,要統籌考慮其管理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教育教學特殊性,對村小學和教學點按不低於100人單獨預算公用經費,對鄉鎮寄宿制學校按寄宿生生均不低於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嚴禁鄉鎮中心學校擠佔村小學和教學點經費。建立學校工勤和教輔崗位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為教師走教提供交通補助。

六、提高兩類學校辦學水平

各區縣政府要推進鄉鎮中心學校和同鄉鎮小規模學校一體化辦學、協同式發展、綜合性考評,實行中心學校校長負責制,統一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教研活動和教師管理,推進教師集體教研備課,開足開齊開好國家課程。推進城鄉學校對口幫扶全覆蓋,主城區優質學校對口幫扶貧困區縣農村學校,區縣優質學校對口幫扶農村薄弱學校,鄉鎮中心學校對口幫扶村小學和教學點,大力推行學區化管理、集團化辦學。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加快實現兩類學校寬帶網絡全覆蓋,採取同步教研、同步課堂、公開課、在線諮詢等方式,發揮好優質學校、教研員和骨幹教師的輻射帶動作用。完善留守兒童教育關愛體系,建立留守兒童信息臺賬,健全優先保障、精準幫扶等制度,加強對留守兒童受教育全過程管理。

七、嚴格兩類學校督導考核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強化區縣政府督導評價機制,把建設兩類學校作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發展區縣督導認定的重要指標,納入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監測重點,作為對區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強化結果運用。深化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將兩類學校全部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範圍,確保教育監督重心下移和關口前置。優化評估監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制定兩類學校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建立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定期開展質量評估,為教研指導和教學改進提供參考和依據。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監委,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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