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丨炒作建設虛擬城市的「機器人」實爲發展下線搞傳銷

“FCT城市建設模擬遊戲”網站前身為SMI投資理財科技網絡公司,該網站以“投資理財”、“網絡遊戲”等作為偽裝,炒作建設虛擬城市的“機器人”,以“購買公司遊戲代幣或買賣機器人”推薦發展下線,該案從犯張大華共計收取下線或其他會員人民幣5444.19萬元,最終獲刑。

以案释法丨炒作建设虚拟城市的“机器人”实为发展下线搞传销

案情回放

2007年5月,一外籍華人(另案處理)在香港成立了SMI投資理財科技網絡公司(以下簡稱SMI公司)。2012年12月SMI公司更名為FCT遊戲網站(以下簡稱FCT公司)。FCT公司及其網絡平臺無任何實體經營活動,以“投資理財”、“網絡遊戲”、“扶貧”、“養老”、“共同富裕”等口號向公眾宣傳,以設置各種獎勵為誘餌,在我國境內通過網絡宣傳、講課、介紹等方式不斷髮展下線,要求新會員加入必須經老會員推薦,並通過老會員繳納資金購買PIN碼才能註冊,按照每一名會員的下線分兩區,且兩區要保持平衡的固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成為上下線關係,以發展下線可獲得8%的獎勵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並通過出售電子積分EP的方式獲利。該傳銷組織註冊戶口(ID號)分為六個級別,分別為100、200、500、1000、2000、5000美元,會員根據購買不同級別的戶口(ID號),獲得相應的“機器人”,系統設定直推獎、平衡獎(對碰獎)、領導獎、永久分紅獎等形式,將提成自動分發給會員。

2009年初,被告人張大華經他人介紹成為FCT公司的會員,後張大華先後介紹三人成為其下線,上述三人又先後發展多名下線。2009年6月,張大華主動向公司申請成為VIP會員,幫助公司處理會員之間的糾紛,受理、調查玩家的投訴、糾紛,凍結、解封玩家賬號,幫助其他團隊修改郵箱信息、辦理戶口(ID號)轉讓,負責轉發公司培訓通知,並多次組織、帶領會員到香港參加公司培訓,向其下線及其他玩家收取資金銷售PIN碼,並將銷售資金匯入FCT公司指定的賬戶。經審計,2009年5月至2014年10月,張大華共計收取下線或其他會員人民幣5444.19萬元;2010年11月至2014年9月,張大華共計向FCT公司賬戶或者FCT公司指定的賬戶匯款人民幣4104.2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大華作為FCT傳銷組織的VIP會員,以投資理財為名,利用網絡遊戲註冊要求參加者購買PIN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下線會員獲取利潤,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院結合張大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屬從犯;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等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判決張大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以案释法丨炒作建设虚拟城市的“机器人”实为发展下线搞传销

新沂法院 劉欣

法官提醒:投資理財要謹慎

當前,以傳銷形式為手段的新型互聯網違法犯罪行為頻發。部分組織和個人打著“虛擬貨幣”、“數字貨幣”、“電子幣”、“互聯網代幣”或“網遊、網賺”等旗號,以高額利益為誘餌,利誘、欺騙廣大群眾繳納入會費用成為會員,並鼓動會員發展下線,騙取錢財。

法官提示,對於投資理財項目,大家要謹慎對待,不要被所謂的低投入、高回報所誘惑,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產品與項目,不給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機。一旦發現有關傳銷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對其進行嚴厲打擊,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經濟秩序。(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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