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石首公布投訴分析報告

3.15,每天都在您身邊——石首市開展大型3.15宣傳活動,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3月15日,石首市工商局、石首市消委在中心城區電影院廣場舉行2018年大型3·15宣傳活動,工商、質監、食藥、菸草、畜牧等近10家消委會成員單位參加此次活動。活動中,公佈了2017年受理投訴分析報告和一批典型案例。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據悉,2017年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共接到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466件,僅平臺就受理各類投訴舉報231件,其中:投訴211件,已辦結211件,辦結率100%;舉報20件,已辦結20件,辦結率100%;諮詢235件,已辦結235件,辦結率100%。在投訴案中有8件13人以上至400人的群體性投訴,全部及時的給予了調解,為消費者挽回損失121萬元。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連續4年位居商品大類投訴榜首,堪稱“最熱門”投訴。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售後服務投訴比重上升

投訴性質方面,根據2017年投訴性質分析,質量問題63件,佔總投訴29.85%;售後服務問題24件,佔總投訴11.4%。除其他問題外,質量和售後服務問題是引發投訴的主要原因,佔投訴總量的40%以上。此外,其他問題、質量問題、售後服務問題、合同問題、虛假宣傳問題佔據了消費者投訴前5名。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家用電器連續4年穩居商品投訴第一

商品大類投訴方面,我市去年共受理商品大類投訴121件,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共34件,佔商品投訴總量的28.09%,位居商品大類投訴第一,較2016年投訴比重增長9.85%,呈遞增趨勢。交通工具類投訴28件,佔投訴總量13.27%,依然是全年投訴熱點。我市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已連續4年“穩居”商品大類投訴第一。在家用電子電器類中,手機、電視機、空調產品位列前三。

此外,相較於去年,交通工具類投訴新增3個問題,一是部分經銷商存在銷售欺詐行為,如事故車當作新車賣等;二是質量問題有所增長,如發動機異響、變速箱卡滯、水箱洩漏等;三是“三包”規定執行不到位,尤其是在退換方面,消費者的主張難實現。農用機械、汽車產品和油品投訴上升,家用小汽車主要是維修服務類、合同類;油品主要是質量類和計量類。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群體性投訴呈上升趨勢

三人以上投訴今年較去年增加了7起,集中反映在房地產行業,收取定金後發現質量和承諾不能履行或者發生變化未及時告知消費者的,未及時交房使用或者延期辦證的,開發配套設施不完善的;物業不作為不能提供正常電梯服務的,高額收取停車費用的,最高群體投訴人員達到603戶和同時接待67人集中投訴。今年春節剛過去,又接待一起某水果店收取多名會員充值費用後,沒有按約定時間開門營業的群體投訴,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老年消費者群體投訴集中為保健品虛假推銷信息和淨水器推銷後未及時安裝並收取高額安裝費,以及保險理財產品商家推銷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對等的問題,多數為子女帶著老年人一起來上門投訴。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 佔服務類投訴一半以上

服務大類投訴方面,我市去年共受理服務大類投訴110件,服務大類投訴中,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有58件,佔服務大類投訴總量的52.72%,位居服務大類投訴第一。

的士隨意漲價、拼客、未出城區索要高額空車回城費用、甚至譏諷辱罵乘客;鄉鎮公交春運漲價時間長達一個多月,城區無人收費新型能源公交車辦卡手續過於複雜,且領卡點少,價格反而上漲一倍,公共交通卡上完全被盈利性廣告覆蓋也成了投訴點;賓館酒店過年期間收費從平時的100多直接漲價到300多,而且服務態度和服務水平下降。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銷售服務;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類及生活;社會服務類等4類服務投訴分別居第二到第五位。

生活、社會類服務的投訴涉及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洗滌染色、攝影及家政服務等生活各個方面,服務質量有待提高是引發投訴的主要原因。網絡銷售服務行業興起,特別是美團、餓了麼等企業入駐石首眾多商家後,引發了新的投訴增長。(石首市新聞中心記者:車榮華 編輯:熊銘 編審:王豔平)

3.15   石首公佈投訴分析報告

315打假典型案例

石首市工商局成功調處一起消費糾紛,投訴人沈澤永獲賠10萬元退貨款。雲南麗江“永勝力克斯農業開發公司”沈澤永於2016年4月來我市湖北金馳機器有限公司,一次性購買了JC-7049型船式拖拉機1臺、JC-329旋耕船3臺後,金馳公司曾兩次派售後人員進行了田間輔導,但後期經用戶使用認為:該機械不適應田塊落差大,且田埂為水泥田埂的地理環境,因田間轉移困難要求退貨。金馳公司則認為:其產品按“三包”原則無退貨質量問題,不同意退貨。沈澤永於2016年12月將所購的產品用物流車全部運到金馳工廠,期間雙方一直沒有就退貨或換貨進行協商,直到2017年11月,沈澤永來到金馳公司要求處理退貨問題,但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協商未果。

石首市工商局深入瞭解雙方情況後,就雙方訴求進行了合理引導,雙方報請石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廠鎮工商所統一組織調解後,簽訂三方調解協議,雙方表示滿意並對市工商局高效調解糾紛點贊、稱讚。

維權小知識: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7年7月22日,熊女士在石首市東方大道某理髮店燙髮時額頭皮膚被燙傷,醫院診斷為二級燙傷,入院治療用了醫藥費4000多元。

熊女士多次聯繫商家賠償,商家負責人推諉搪塞,讓消費者找燙髮的師傅自行解決。在熊女士要求下石首市工商局介入調解,商家一次性支付給消費者各項開支費用(包括後期康復治療費用、誤工費用在內)1萬元整,並當面向熊女士賠禮道歉。

消費者熊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非常滿意,將一面繡有“風清氣正 為民廉政 公正維護消費權益”的錦旗送到了石首市工商局。

維權小知識: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