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強對人民陪審員人身和住所安全保護

最高法: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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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今天聯合召開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視頻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會議上強調,要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人身安全和住所安全保護,對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侵害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就人民陪審員人身和住所安全保障出臺相關細則,各級法院要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護。

周強指出,要強化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的保障責任。如果發現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人民陪審員法》第二十九條,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後,及時向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上級部門提出糾正意見。

周強強調,要認真落實統一參審補助的規定。《人民陪審員法》對人民陪審員的參審補助作出重大調整,不再區分有無固定收入,統一了參審補助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將會同財政部儘快研究制定具體辦法。各級法院要結合實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各項保障舉措落實落地,保護人民陪審員履職積極性。

《人民陪審員法》首次明確規定,審判長應當履行與案件審判相關的指引、提示義務。周強強調,落實好這項要求,必須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切實強化法官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的指引、提示義務,明確法官對案件涉及的事實認定、證據規則、法律規定等事項及應當注意問題的解釋和說明責任。廣大法官要切實轉變理念,增強指引意識,提高指引能力,引導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其“民間智慧”,促進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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