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属于不可抗力,秦律袭自商鞅,怎么会犯低级错误

下雨属于不可抗力,秦律袭自商鞅,怎么会犯低级错误

鸿鹄之志

《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鸿鹄之志”这个典故,溯源《吕氏春秋·士容》:“夫骥骜之气,鸿鹄之志,有谕乎人心者,诚也。”《史记·陈涉世家》:“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陈涉世家》为初中课文,如果你不会念这个“鹄”,当年语文课想必没有认真。但这不是重点。

下雨属于不可抗力,秦律袭自商鞅,怎么会犯低级错误

司马迁的史记描述:

司马迁·《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你要知道,陈胜是有“字”的。陈胜,字涉。

“礼不下庶人”,春秋时期,国人连姓也没有。齐桓公都叫“小白”!何况普通人呢?

中国人最初的时候,一个人的身份由四个符号来确定,姓、氏、名、字。姓和氏不一样,名和字也不一样

“姓”指的是君王血缘部落。好比““嬴”姓为中国上古八大姓(姜、姬、姚、嬴、姒、妘、妊、妫)之一,

而人的“氏”,一般是用地名来称呼,你家住在哪里,就以哪个地方为“氏”。

而陈胜是有“字”的。陈胜不仅有姓,有名,还有字。

那他会是底层农民吗?

“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至少应该是“士”的一员。上九流。

而且你看陈胜称王之后,旧友们纷纷投靠。

司马迁·《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其故人尝与庸耕者闻之,之陈,扣宫门曰:“吾欲见涉。”宫门令欲缚之。自辩数,乃置,不肯为通。陈王出,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

陈胜当年所说的“苟富贵,勿相忘”的话早抛到了九霄云外。这里面的“旧友”,虽然都是楚人,但明显不全是阳城老乡。

如果陈涉是一个有一亩三分地农民,他又哪认识这些三教九流的朋友。

最大的可能,陈胜是退伍老兵,这些人都是旧楚战友。

再进一步,陈胜大泽乡起事之后,显露了惊人的军事化,组织能力

司马迁·《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

一举攻下大泽乡,接着又迅速攻下蕲县县城。

你说,如果你是一个耕种老实的农民,你说得出“项燕,扶苏”的名字么?

陈胜用兵,兵贵神速。不到一个月,五次出征。随即围攻郡治大城。这样的战略,是一个农民做得出的么?

相比洪秀全,在打下郴州大城之后,在城内逗留七十八天。清军逐渐缓过神来,四处云集。由完全懵懂,形成包围之势。

洪秀全在干什么,花天酒地玩啊。洪秀全宫中卧榻大雕花床,横竖均8尺,这床缘何做这么大,各位自行脑补吧。

“正宗”的农民起义军,为什么不成气候。因为农民目光短浅,行事没有计划。因压迫而反抗,一旦打下一个县城,很容易耽于娱乐,毫无战略眼光。

如洪秀全所言:“等我自己来开科取天下士",还能够"手握乾坤杀伐权",杀尽所痛恨、憎恶的人,"禾乃玉食","世间万宝归我有的了",初衷简直坦荡的简直让人无话可说。

陈涉真正的“阶级成分”是什么呢?史学界基本认定为:“楚国的退伍军人。”。

从大泽乡800人规模来看,级别还比较高。

按照古代军制,一个“军团”大约是3000人。

像是马超,许褚,夏侯惇,太史慈等等,他们头衔是“将军”,带兵3000人。

陈胜相当于“将军”下一级的中郎将,或者校尉,统领1/3个军团的兵力。

如果放到《三国志》里面,绝对是有名有姓,能有一次出场机会的。

周仓于禁马岱凌统之类的。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陈胜吴广”,真实的阶级身份。属于“士”的阶层。

800戎卒,大多是同乡旧部。这样一个团结群体,才能焕发出巨大的力量。

退伍职业军人,和农民能比么?

大泽乡

七月,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他们估计已经误了到达渔阳规定的期限。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法津规定是都该杀头的。

秦律虽然繁琐,但并非不通人情。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

国家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

从后世出台的“秦简”来看,对于“下雨延迟”有着明确的说法。惩罚上限,赔罚“一部铠甲”。

下雨属于自然现象,不可抗力。秦律袭自商鞅,怎么会犯低级错误。

而大泽乡“集体斩首”呢?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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