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再无“野马”?“陆虎”变“路虎”?又是因为商标!

据报道,日前,福特中国就“野马”商标侵权问题发表声明,并向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野马汽车”)致歉,称给野马汽车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福特中国关于“野马”商标侵权问题的声明和致歉,野马汽车7月9日中午发声回应,称“我们握手言和”,并感谢福特对野马汽车的尊重。

福特再无“野马”?“陆虎”变“路虎”?又是因为商标!

野马汽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1994年5月由成都轻型汽车总厂等三家成都市属汽车企业全建制合并组成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2006年8月正式更名为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野马汽车正式启用新标识;2015年4月更名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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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野马)

2016年2月,野马汽车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福特中国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野马汽车品牌重名,并要求福特中国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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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福特中国停止侵害野马汽车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野马汽车1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福特中国在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其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依此判决,Mustang车型将不能再以“野马”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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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Mustang”)

据了解,野马汽车早在1986年便已注册了“野马”商标,后续还申请注册了多件野马图形或文字商标。而福特“Mustang”概念车进入中国后,中文名“福特野马”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06年。虽然Mustang的历史已经超过半个世纪,但它在中国确实挺“年轻”的。

近年来,跨国车企在中国市场遭遇商标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

“陆虎”变“路虎”

路虎曾在中国大陆翻译成“陆虎”(香港地区称之为“越野路华”),在“Landrover”未正式在中国销售前,国人一直翻译成“陆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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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Landrover”正式进入中国上市时,发现商标“陆虎”早在1999年就被吉利集团注册。无奈之下,英国路华公司只能把“陆虎”改成“路虎”,而“路虎”就被英国路虎公司注册成商标。

据了解,吉利集团称之所以注册“陆虎”商标,是因为自己当时准备收购LANDROVER,没想到后来收购计划失败,LANDROVER被印度塔塔集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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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10日,吉利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对“陆虎”商标在汽车、摩托车等行业的注册申请,并于2001年3月成功获批。

2004年4月16日,英国路华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提出,要求撤销“陆虎”商标的申请。

2010年7月19日,商评委作出裁定,维持了吉利集团拥有“陆虎”商标的现状。

2011年,英国路华公司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并在一审中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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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再次审判,吉利因为违反了商标法31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最终,路虎也获得了“陆虎”的商标。

但直到今天,“路虎”还是叫“路虎”,“陆虎”这个中文名称已经不再具备相应的价值。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开始注重中国市场的开发,这就避免不了中文商标的注册。在中国注册商标需要外国企业引起重视,最好提前做好商标布局,在产品未推出之时就其前铺好路,免得日后引起纠纷。

在商业竞争中,苦心经营的商标被抢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商标的所有权,但是其消耗的时间、精力、财力也是不可小觑的,因此,防止商标被抢注的根本还是要早早将商标注册下来。

另外,品牌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肯定会有新的产品推出,或者衍生出新的经营范围,这个时候,仍要具备战略性目光,为你的品牌进行商标加持,为企业持续性发展保驾护航。(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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