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和主要工作职责

​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和主要工作职责

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和职责

在农村社区全面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形成覆盖广泛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网络体系,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和主要工作职责

司法行政工作室设主任1名,一般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担任。其它工作人员可由人民调解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等组成,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和主要工作职责

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司法所工作向社区拓展和延伸的工作平台和服务载体,是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司法行政工作室在司法所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和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4)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5)协助司法所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6)接受司法所、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指派,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等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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