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科一、斩科二、破科三
一路过关斩将之后,终于拿到了驾驶证!
在拿到驾驶证的那一刻心情是相当的激动
然而有些小伙伴就是不知道珍惜
刚拿到驾驶证就“放飞自我”了
结果还没捂热,就被注销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酒
驾
让他未捂热三个月的驾照注销
7月1日22时41分,河南籍李某喝酒后驾驶浙JB6**5小型轿车在温岭市横东线 16km+100m 处被温岭交警大队箬横中队查获,经检测,酒精呼气结果为 69mg / 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当张警官打开李某驾驶证查看时,发现李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18年4月8日,至今还不到三个月,是一名还在实习期的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也就是说
李某因为酒驾
要被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听到这个消息,他显得十分懊恼
好不容易完成的驾考之路
又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
据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统计:
今年以来,台州已有144名实习期驾驶人因记满12分被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其中记分最多的是一名在路桥打工的河南籍杨某,2017年7月31日考取了准驾车型C1的驾照,今年3月6日,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喝了半瓶啤酒的他,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途经路桥区螺洋街道灵山西街吉利汽车城前路段处,被市交警局直属三大队三中队查获,因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被记了25分。考驾照的坎坷,比谁都清楚……
可法不容情!
要怪,就怪他们没有好好去珍惜
为了让各位新手司机
在成为“老司机”的路上走得更加悠然
下面内容要 认 · 真 · 看 !
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
实习期范围
对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纳入实习期管理,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驾驶人因已有驾驶经历,换领驾驶证后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实习期时间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实习期管理
1
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2
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3
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4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5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证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
只要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无论什么时间处理,记满12分都要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证资格。
考本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不管是老司机还是新司机
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杨 斌)
监制:冯常华
主编:施聚庆 沈韬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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