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七只画眉鸟 被判三个月拘役

本以为就在自家后山附近的山场捕几只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却因此惹上官司,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被告人杨某被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今年1月至4月初,被告人杨某在禁猎期、禁猎区内,擅自到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陈罗村某养殖场旁的山场,使用捕鸟网及捕鸟套等禁猎工具,非法猎捕画眉鸟7只(活体),以每只人民币20元的价格出售给熊某5只,其余2只饲养在其住处(后死亡1只)。4月25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森林分局在被告人杨某住处查获画眉鸟1只(活体)。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认定,从被告人杨某住处查获及出售给熊某的共6只画眉鸟均为野生画眉鸟,属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猎工具和猎捕方法非法猎捕野生画眉鸟7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

■法官说法■

野生动物资源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它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为开展科学研究和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提供重要资源,而且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生活中常见的野生的麻雀、青蛙、兔子、壁虎、蛇等,都是“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掏麻雀窝、捉青蛙等行为是自古以来调皮孩子的一贯做法,很多人却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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