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憑什麼要當試毒的「小白鼠」?

課代表的話:

近期,安徽宿州市蕭縣教體局下發通知稱,因部分學校供應的學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隱患,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時試喝學生牛奶,確保安全後再發給學生飲用。此通知一出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人們紛紛質疑:老師的安全就不重要了嗎?老師的工作邊界又在哪裡?

老師憑什麼要當試毒的“小白鼠”?

近日,一份由安徽省蕭縣教體局營養辦下發的通知在網絡廣泛流傳,引起熱議。該通知顯示,由於蕭縣學生飲用奶在供應過程中個別學校出現三盒學生牛奶脹包、結塊現象,雖然經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抽檢,結果顯示為合格,準備於2018年5月28日開始恢復學生牛奶的供應工作。

但是,為確保學生飲用安全,增強校長、班主任工作責任心,根據《教育部等十五部門關於印發等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財〔2012〕2號)等文件規定,落實校長陪餐制度,同時借鑑外地班主任試喝學生牛奶的做法。

班主任在領取本班學生飲用奶後,先認真查驗每一盒學生牛奶是否存在漏氣、脹包等安全問題,同時抽取一盒試喝,確保牛奶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再發給學生飲用,以有效防止學生飲食安全事件的發生。

通知還寫道:“各學校嚴肅紀律確保班主任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提高班主任責任心。如果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後果的嚴肅處理。”

老師憑什麼要當試毒的“小白鼠”?

這則通報一出,網上立即炸了鍋,大呼:“為什麼把班主任當做小白鼠?”而且,如果因牛奶質量問題而引發的症狀在一小時之後才被發現,試喝的意義又何在?一小時的時限又是如何確定的,所遵循的科學依據又為何?一連串問題,都指向了該政策的不合理。

隨著老師和網友們的反對聲越來越強,蕭縣網宣辦官微又發佈通報表示,班主任試喝制度目的在於增強班主任責任心,並無讓班主任承擔安全風險的意圖,目前該項工作並未執行,已及時撤銷通知決定,已停止學生牛奶的供應。

安徽蕭縣教體局營養辦主任劉誼回應稱,“這些牛奶都是檢測合格後才出廠的,在運輸過程中少數牛奶出了點小問題。喝了也沒事,我都喝過,但學生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還是進一步檢測後才靠得住。”他還說:“老師認為讓他們喝不合格的牛奶,反對意見太大,其實不是不合格的牛奶,推行這個制度還需要個過程,現在叫停了,送牛奶還是停了,正在商量下一步怎麼弄。”

老師憑什麼要當試毒的“小白鼠”?

對於這樣荒唐的規定,大家除了一邊倒地吐槽制定該項規定的教育局領導“腦回路清奇”外,也開始思考:班主任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存在?老師們的工作邊界在哪裡?

在教育部2009年頒發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中,課代表看到對“班主任”這個身份有這樣的定義:班主任是中小學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是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引領者,班主任要努力成為中小學生的人生導師。

而在班主任的“職責與任務”中也不見任何需要以身為學生“試毒”的要求。


老師憑什麼要當試毒的“小白鼠”?


那麼,教育局憑什麼要求老師們去當這個“小白鼠”呢?

在課代表看來,讓老師試喝學生牛奶是典型的“教育懶政”。何謂“教育懶政”,具體的表現是處理問題簡單化、隨意化,甚至採用“傻瓜式”操作。表面看起來是當地個別教育局領導的決策失誤,其深層原因是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的不敢擔當,不負責任,怕麻煩,怕惹事。

為什麼要讓老師試喝?因為這樣如果學生真的因為喝了變質的牛奶而出現健康問題的話,那麼需要擔責任的既不是供應牛奶的商家,也不是負責採購的領導,而是班主任老師:都是因為你沒有為學生先把變質牛奶喝了,才讓學生生病的,你負全責!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這句詩如今多被人用來形容老師的盡職和負責。老師自願為學生多付出,這自然是好的,但是不論實際情況,僅僅以“春蠶”“蠟燭”這樣的硬性標準來要求每一個老師,這合適嗎?似乎老師下了班還留在學校裡為學生補差是應該的,似乎老師假期不休息為學生加課是必須的,似乎老師就應該做學生的保姆,為學生把變質的牛奶喝掉,不然就是不敬業。但是事實上,這樣真的正確嗎?顯然不!教育難道是老師一個人的事情嗎?學生要自己願意學,願意努力,家長願意配合,互相支持,才能和老師一起把孩子的成績提高,才能幫助他們成為一個優秀的人才!

目前在輿論關注下,“試喝制度”在蕭縣已撤銷,但據說“外地有先例,並且實施得很好”。教育局想要保障學生的食品安全,本意是好的。但是,應該要有科學的計劃和謹慎的實踐。像這樣的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班主任試喝制度,實有形式主義之嫌,既讓學生和家長無語,也寒了老師們的心。實在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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