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媳妇娶回家12天就“跑”了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记者付睿报道:2017年9月16日,邱某平怎么也想不到,与他刚领到结婚证12天的越南老婆黎玄珍“不见了”。后从调取的超市监控中发现,黎玄珍从超市的侧门离开。与邱某平有着类似遭遇的魏某,他的相亲对象叶氏阳在第三次回越南办理结婚许可材料时,至今也没有回来。

同年12月,邱某平、魏某等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而给他们做媒的“媒人”则被抓。

据了解,如今该案现处于二次退捕阶段,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刑侦大队还在侦办中。

越南媳妇娶回家12天就“跑”了

邱某平和魏某赴吕某家中讨说法

领证12天 越南老婆跑了

邱某平怎么也想不到,与他刚领结婚证12天的越南老婆黎玄珍,在与他一同逛超市时“不见了”。

邱某平是临川区上顿渡镇人,他回忆称,2017年9月16日上午,“我正在收银台付钱,转身就没看到人。”手足无措的他选择报警,后从调取超市的监控中看到,黎玄珍一个人从超市侧门离开。

邱某平立即联系了“媒人”吕某亮。数天后,得到的回复是,已有人看到他老婆黎玄珍在越南家中。“当时,吕某亮说他会搞定,人会回来的。”邱某平回忆说。

随后的一周,邱某平认为黎玄珍也许是因为想家了,她才回家的。“那时对吕某亮还是信任的。”

当邱某平越等越觉得不对劲时,已经是三个月以后了。

“有一次去吕某亮家,询问他妻子何时回来时,吕某亮的父亲吕某无意中透露,还有一个与他情况相似的人——魏某。”邱某平说。

据邱某平、魏某介绍,他们妻子离开的时间分别为9月16日和9月15日,前后相差一天。数月里他们联系“媒人”都被告知人会回来。

“几个月都联系不上自己老婆。”邱某平说。“他与魏某不同的是,他领取了结婚证,而魏某由于女方在越南开出的文件有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

同年12月,邱某平、魏某前往抚州市临川区公安机关报案。

先支付8.8万元 赴越南“相亲”

“现在为这事很心烦。”30岁的邱某平说,“我各方面条件不怎么样,家里人也催。就想早点把婚结了。”邱某平有些后悔了。

邱某平称,他和吕某亮是2016年经远方亲戚介绍认识的,事由是请吕某亮帮他介绍越南女孩做老婆。当初,邱某平还有点顾虑,后来他得知吕某亮的妻子右玉如就是越南人,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不但如此,右玉如的两个亲妹妹也都嫁到抚州。其中一个已怀孕,另一个在抚州一家洗车行打工。最后,邱某平相信了吕某亮。

2017年6月16日,在吕某亮的安排下,邱某平赴越南金瓯省“相亲”。

在此之前,邱某平曾与吕某亮协商好,彩礼为12.8万元,于出发前一天付给吕某亮8.8万元,待办完结婚证后付清余款,吕某亮还写了一张收条。

“随我一同去越南的是吕某亮的妻子右玉如,到了越南,我住了几天旅社,吃住都在旅社里。因开支较大,后来住到右玉如家中,她前后带了几个女孩子来给我看。”邱某平回忆说,“我相中了一个女孩叫黎玄珍,右玉如说是她的表妹,我就更放心了。”

由于语言不通,两人见面时都是右玉如现场翻译。“我的原则是女方愿意跟我回抚州生活,且对我有感觉或者有好感。”邱某平说。

后来,邱某平在手机中下载了翻译软件,他与黎玄珍开始通过翻译软件打字交流。

与见面5次的越南女子登记结婚

邱某平称,在越南两个月,与黎玄珍见面不到5次,还是在他向右玉如强烈要求下才见面的。

2017年8月底,他回到抚州。9月4日,邱某平与黎玄珍在江西省民政厅办理了结婚登记。

“从越南回来的时候一行3人中还包括叶氏阳,她是来办结婚所需材料的。”邱某平介绍说,叶氏阳也与他相过亲,觉得她个子太高、太漂亮了,不放心。

后来他才知道,叶氏阳就是与魏某在办理结婚证的对象。而相比邱某平娶回家才12天的妻子,魏某与叶氏阳在一起生活稍长一些。

魏某的母亲黄某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他家付的礼金也是12.8万元,吕某亮夫妻同样签了保证书。叶氏阳在其家里陆陆续续待了两个月多。由于语言差异,黄某称与叶氏阳很少说话,只能简单叫她吃饭,和一些简单的称谓。黄某认为语言可以慢慢学习。但黄某在叶氏阳化妆盒里,发现了一些外文包装的药丸,“我以前问过她,她说是感冒药。”

据黄某介绍,待叶氏阳走后,她将“感冒药”拿去医院鉴定,原来是避孕药。

“媒人”愿赔偿但不能帮办离婚

2017年12月初,发现蹊跷的邱某平等人,多次找吕某亮协商退回彩礼费用,结果不欢而散,于是邱某平等人向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区分局报案。当年12月底,经临川区检察院批准,吕某亮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2018年7月10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吕某亮父亲吕某,据吕某说,他儿媳妇右玉如在去年9月中旬去了越南,还带走了孙子至今未归,对于右玉如现在的情况他也不清楚。

据吕某介绍,本来右玉如是带叶氏阳回国办理证件,之后叶氏阳坚决不愿意回来了。“儿媳劝了好几次,叶氏阳说过不下去,黄某家对她抽烟等行为有意见。”

吕某坚称邱某平的妻子是自己要走的,并非被右玉如带走。“右玉如在之前一天去了越南。”吕某说,“那次离家是因为邱某平家人乘黎玄珍不在,翻动她的私人物品,并发现有避孕药所致。”

吕某称,黎玄珍是想回抚州的,但邱某平没有给其买车票的钱,导致这一情况发生是邱某平所致。

邱某平受访时称,他担心是骗钱,所以没有答应给钱。

为此,吕某表示愿意谈赔偿问题。

据邱某平等人介绍,今年5月初曾接到吕某打来的电话,相约至公安局进行调解。

“我答应赔偿每人3万元现金和打欠条1万元。但邱某平的(离婚)要求太无理了,钱可以借到,但离婚我怎么可能帮他办到。”吕某说。

7月9日下午,记者从抚州公安局临川区分局了解,与邱某平有相似遭遇的有4人,于2017年报案,该区刑侦大队已立案调查,据办案民警介绍,案子还在侦办中。另据临川区检察院介绍,该案属于二次退捕阶段。

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高鹏认为,该案件的关键在证据。他说,检察院认为能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是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

单方欲离婚须到法院起诉且费时费力

邱某平说,现在想尽快把离婚手续办了。

邱某平告诉记者,他曾咨询了抚州市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刘愉章。

7月9日,记者随邱某平一起见到刘愉章,他表示,若涉外婚姻有一方不在庭也可判决。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确定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机关的通知》中规定,“2003年10月1日起,本省居民同外国人,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一律到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不得再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的婚姻登记。”

记者从江西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了解到,结婚离婚必须双方到场。该婚姻登记处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单方前来离婚是不能办理的,若要单方面办理,须到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高鹏称,非诉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如果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越南公民,且双方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现该越南公民无法联络,中国公民要离婚只能走诉讼程序,其诉讼流程比较繁琐:(1)国内一方向其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再转到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规定进行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1.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2.如果越南司法机构不能执行送达(具体多久没有规定),会按路径逐步通知中方司法机构。此时,人民法院才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之后,法院再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还要再次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送达判决书满3个月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告缺席情况下的涉外离婚诉讼需通过对外司法协助流程,程序复杂,需要准备司法文书、案情简介、托请转递委托书、请求书等,这些文书必须翻译成外文。准备好的文书经我国司法部递交给越南司法部,该国司法部接受文书后,在按照其国内法律规定将文书转递给执行送达的法院。文书送达后,送达证明按同样的路径回到我们手中,这个程序,将费时几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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