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拆遷焦慮症和拆遷工作核心要義

中國住房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後,長期實行的是”統一管理,統一分配,以租養房”的公有住房實物分配製度。城鎮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單位解決,90%的住房建設資金靠政府撥款,少量靠職工單位自籌。住房由單位以低租金分配給職工居住,住房成為一種福利。

中國人的拆遷焦慮症和拆遷工作核心要義

1998年,國務院頒佈23號文,即《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2003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中國徹底結束了福利分房制度,“福利房”退出了歷史舞臺。從此,城鎮住房建設和使用完全商品化。

中國人的拆遷焦慮症和拆遷工作核心要義

城鎮居民住房商品化發展直接導致我國商品住宅樓和辦公等綜合樓宇建設呈井噴式發展,加之我國工業化進程的持續推進,道路橋樑,市政工程建設的深入發展,承載龐大工程建設的土地成了萬人哄搶的香餑餑,土地不可避免的捲入商品化浪潮中,作為一種市場化的資源,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且在土地供給和需求嚴重不平衡的情況下,土地不可避免的升值,稀缺而珍貴。

中國人的拆遷焦慮症和拆遷工作核心要義

當現有的土地資源被開發利用殆盡,已開土地需要體現更高利用價值,以及舊城改造,城市規劃建設發展需要時,拆遷問題就迎面而來。拆遷方、被拆遷方、路人、管理者(政府)四方均陷入焦慮之中。

拆遷方在不斷的管控和壓縮成本,以期以最優的土地成本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他們在尋求拆遷成本的最小化。

被拆遷方努力希望通過拆遷補償解決其所面臨的所有問題,如企業資金困難,員工安置,生產條件改善,獲取更好的土地,又如個人希望通過拆遷補償解決自己上至爺爺,下至孫子曾孫的所有需要滿足的願望。因此,他們在尋求拆遷補償最大化收益。

路人表現出對拆遷方任何補償行為的質疑,對被拆遷方所獲補償的仇視,對管理者的不信任。

管理者在尋求最優地價增加財政收入,社會穩定,社會發展,自身政績中尋找平衡。

以上四者的焦慮可以歸結為一點,那就是對各自利益的堅定維護,而四者之間相互矛盾的利益訴求點,正是這種焦慮產生的直接原因。

而拆遷工作實際執行者工作之難,難就難在如何在以上四方之間尋找平衡,最終形成一個可供各方都滿意的拆遷補償結果,確保土地能如期供應,進行建設,確保徵遷雙方的權益,確保徵遷行為的合法合理。同時,也有利於社會穩定。

人們不可能永遠住在茅草屋頂的土房子裡,當條件允許的時候,大家還是願意把舊房子扒拉了,蓋起新的敞亮的新房子,這個扒拉的過程就是拆遷。進村的道路不暢通,扒拉了你家的豬圈,然後就能修一條貫穿全村的道路,這是拆遷。從這個意義上講,拆遷,是為了更好的重建,讓個人和社會得到更好更舒適的環境和獲得更好的發展。同樣的,舊城改造,城市市政,道路工程建設等都涉及到拆遷。

中國人的拆遷焦慮症和拆遷工作核心要義

那麼,明明看起來非常好的拆遷,卻在現代社會給大家帶了非常大偏見和誤解呢?原因在於,一方面涉及到利益訴求;另一方面仍然涉及到利益,又延伸到社會公正以及拆遷政策法規的完善和紮實執行上。

土地作為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在市場供需矛盾突出的條件下,變得越來越值錢,但是在具體交易的過程中,卻並不按照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進行,即不按照所有權的價值基礎進行交易,而是按照使用權的價值基礎進行交易,即形成了不對等不自由不公平的交易關係,這對土地“擁有者”(使用權人)來說在價值感官上首先就產生了巨大的落差,被拆遷人利益保障上也打起了折扣,而被拆遷人常常按照土地所有權人而不是土地使用權人的角色慣性進行賠償訴求,所以之間的差距和突出矛盾就顯而易見的暴露出來了。

同時,在目前國內投資環境單一的情況下,作為附著在地上的房子成了良好投資項目,資本積累和保值的好產品。也正基於此,被拆遷人對每一個拆遷行為,和拆遷可能涉及的利益結果都相當珍視,用搏命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成了很多被拆遷人不得不選擇的方式。

另一方面,即使土地使用權也不是人人都能夠享有的,對於那些沒有土地使用權的人來說,面對巨大的利益誘惑,很容易社會不安定因素,族群的不和諧,對政府的信任等社會問題就油然而生。

我國目前,在土地徵遷方面並沒有十分完備的法制體系,補償標準各地不一,存在錢權交易,暗箱操作,現實中造成的典型腐敗案例在社會中形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葉小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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