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拆迁焦虑症和拆迁工作核心要义

中国住房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的是”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90%的住房建设资金靠政府拨款,少量靠职工单位自筹。住房由单位以低租金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

中国人的拆迁焦虑症和拆迁工作核心要义

1998年,国务院颁布23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国彻底结束了福利分房制度,“福利房”退出了历史舞台。从此,城镇住房建设和使用完全商品化。

中国人的拆迁焦虑症和拆迁工作核心要义

城镇居民住房商品化发展直接导致我国商品住宅楼和办公等综合楼宇建设呈井喷式发展,加之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道路桥梁,市政工程建设的深入发展,承载庞大工程建设的土地成了万人哄抢的香饽饽,土地不可避免的卷入商品化浪潮中,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资源,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且在土地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下,土地不可避免的升值,稀缺而珍贵。

中国人的拆迁焦虑症和拆迁工作核心要义

当现有的土地资源被开发利用殆尽,已开土地需要体现更高利用价值,以及旧城改造,城市规划建设发展需要时,拆迁问题就迎面而来。拆迁方、被拆迁方、路人、管理者(政府)四方均陷入焦虑之中。

拆迁方在不断的管控和压缩成本,以期以最优的土地成本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他们在寻求拆迁成本的最小化。

被拆迁方努力希望通过拆迁补偿解决其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如企业资金困难,员工安置,生产条件改善,获取更好的土地,又如个人希望通过拆迁补偿解决自己上至爷爷,下至孙子曾孙的所有需要满足的愿望。因此,他们在寻求拆迁补偿最大化收益。

路人表现出对拆迁方任何补偿行为的质疑,对被拆迁方所获补偿的仇视,对管理者的不信任。

管理者在寻求最优地价增加财政收入,社会稳定,社会发展,自身政绩中寻找平衡。

以上四者的焦虑可以归结为一点,那就是对各自利益的坚定维护,而四者之间相互矛盾的利益诉求点,正是这种焦虑产生的直接原因。

而拆迁工作实际执行者工作之难,难就难在如何在以上四方之间寻找平衡,最终形成一个可供各方都满意的拆迁补偿结果,确保土地能如期供应,进行建设,确保征迁双方的权益,确保征迁行为的合法合理。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人们不可能永远住在茅草屋顶的土房子里,当条件允许的时候,大家还是愿意把旧房子扒拉了,盖起新的敞亮的新房子,这个扒拉的过程就是拆迁。进村的道路不畅通,扒拉了你家的猪圈,然后就能修一条贯穿全村的道路,这是拆迁。从这个意义上讲,拆迁,是为了更好的重建,让个人和社会得到更好更舒适的环境和获得更好的发展。同样的,旧城改造,城市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等都涉及到拆迁。

中国人的拆迁焦虑症和拆迁工作核心要义

那么,明明看起来非常好的拆迁,却在现代社会给大家带了非常大偏见和误解呢?原因在于,一方面涉及到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仍然涉及到利益,又延伸到社会公正以及拆迁政策法规的完善和扎实执行上。

土地作为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的条件下,变得越来越值钱,但是在具体交易的过程中,却并不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即不按照所有权的价值基础进行交易,而是按照使用权的价值基础进行交易,即形成了不对等不自由不公平的交易关系,这对土地“拥有者”(使用权人)来说在价值感官上首先就产生了巨大的落差,被拆迁人利益保障上也打起了折扣,而被拆迁人常常按照土地所有权人而不是土地使用权人的角色惯性进行赔偿诉求,所以之间的差距和突出矛盾就显而易见的暴露出来了。

同时,在目前国内投资环境单一的情况下,作为附着在地上的房子成了良好投资项目,资本积累和保值的好产品。也正基于此,被拆迁人对每一个拆迁行为,和拆迁可能涉及的利益结果都相当珍视,用搏命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成了很多被拆迁人不得不选择的方式。

另一方面,即使土地使用权也不是人人都能够享有的,对于那些没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很容易社会不安定因素,族群的不和谐,对政府的信任等社会问题就油然而生。

我国目前,在土地征迁方面并没有十分完备的法制体系,补偿标准各地不一,存在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现实中造成的典型腐败案例在社会中形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叶小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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