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存放手机 评标专家被通报

未按要求存放手机 评标专家被通报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了两名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的通报,通报指出,其中一名评标评审专家未按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存放手机并进入评委集中室集中,导致中心工作人员在集中时间未能找到该专家,该专家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集中室集中,影响了评标活动的正常开展。另一名评标评审专家未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同样延误了评标活动的正常开展。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依照相关规定,对2位评标评审专家进行了通报批评。

通报原文如下

关于对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林锐、周永明负面行为的通报

市直有关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工作纪律得到较大改善,但仍有个别评标专家未能自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影响了评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经核查,林锐被确认抽取为乐昌市廊田镇政府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施工的评标专家,集合时间为2018年1月3日9:50,该专家到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未按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存放手机并进入评委集中室集中,导致中心工作人员在集中时间未能找到该专家,该专家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集中室集中,影响了评标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经核查,周永明被确认抽取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1批次的评标专家,集合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50。该专家到达集中地点的时间为4月10日10:17,未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延误了评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为进一步严肃评标专家工作纪律,更好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活动,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粤发改公资办〔2017〕5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林锐、周永明等2位专家进行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专家吸取教训,加强整改,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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