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奶爸泰国翻船事故救下20多人后被泰方逮捕关押,泰方的做法合理吗?

孔小惠


抛开一切情感因素看待这个问题,

其实这里面有好几个点需要讨论:懒猫是否参与凤凰号销售?彭大迁是否有救援资质?他们团队是否有救援能力?泰方在拘捕后是警告批判还是量刑?触犯的是当地的刑法还是劳动法等等。报道永远不可能完全的全面,而我们的思想却需要想到许多。

首先,彭大迁的救人之举是值得表扬的,这无可厚非。但其实如此危险的救援活动的确需要资质,并且此类救援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能完成的,需要的是团队配合。虽说就现在得到的结果是好的结果,但是一但没有资质却又导致二次严重事故的话,那真的就会非常难说。

可能很多人会把前段时间法国的黑人小哥时间做对比,其实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一个人救人只需要对自己负责,指挥团队救援则需要对团队负责。事情发生后码头一定是红旗了,救援团队没有任何救援知识,组织大量人员出海一旦再发生意外,增加救援难度就一定是组织者的责任了。当然,这其中也确实发生了救援者被一起卷走的事实,所幸没有太大的意外发生。

泰方的拘捕是实施了,拘捕的原因也说了,但拘捕后的结果还没说。而这种事情的结果如果是警告告诫无资质者不要盲目施救导致增加救援困难,那其实也是一个好的结果。如若责任追究到底量刑的话,就的确有失人道主义精神了。当然了,相信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以警告为主,毕竟工作签证只是一个由头而已,也不至于量刑

最后,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难说的点,懒猫是否参与销售。作为旅行社出身的我很清楚倒手这回事,如果的确是参与了销售,销售方冒险出海救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

可以肯定的是,救援的精神是一定值得赞赏的。

当然还有一句要说的,即便是重大事故,没有任何经验的救援都是在冒险。即便是在国内,落水者被救救援者溺水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了。如果真的有心,平时学点救援知识可能在突发情况下能帮得上忙也说不定。


秋秋就是那个秋秋



关于这件事,我们要理智分析(个人已愤怒至极),泰国警察这样行为是否合法?90后奶爸是否触及了泰国法律。

这段时间因为普吉岛沉船事件令国人痛心,并持续关注。对于事件中,那些挺身而出的英雄们让中国人感到骄傲。但就题目中所提及到90后奶爸的行为,从救人方面,他是个英雄,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应该褒奖。但其行为是否触及了泰国法律,泰国警察逮捕关押又是否合法,这不能光以英雄行为就能盖过的。面对事实,我们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泰国警察逮捕的理由是“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从这里面透露了两个信息,一工作签证,二指挥船只出海

但是泰国法律是什么样子的,又如何规定的,我们并不了解。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了解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泰国警方作为逮捕行为,说明90后奶爸的行为肯定是触犯了泰国法律,涉嫌犯罪。在普吉岛沉船事件中,泰国在这个节骨眼儿肯定不敢胡来,没有确凿证据就随便逮捕抓人。

那么90后奶爸的行为是否被泰国警察放大了呢?也就是指挥船只出海。90后奶爸之所以要指挥船只出海,是因为得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消息后,出于救助他人生命与财产的目的,冒险出海,对艾莎公主号进行紧急搜救的。 在整个救援过程,90后奶爸等人指挥的救援小分队成功救助了20个游客后,海警救援船才赶到了事发海域。然后,90后奶爸带着被救游客和工作人员才离开,将这里交给专业海警船救援。

这样的英雄壮举按理说应该是“情大于法”,不该被逮捕,但国情不同,一切得依照泰国法律规定。但如果因此就给90后奶爸定罪的话,恐怕会引起巨大争议和反响。首先,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社会危害性,相反他救助了20条性命,这是完全的有功于社会的。因此,免于惩罚,才是符合民意。但最终法院如何判定,只能等结果。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一个新闻,发生在法国。一个没有合法签证,没有居留证,属于非法移民的马里小伙在巴黎“苟且偷生”。但在2018年5月,他巴黎第18街区闲逛的时候,突然发现一栋公寓4楼的小孩在围栏外摇摇欲坠,随时有生命危险。这位小伙子毫不犹豫,拔开围观人群,奋不顾身徒手就开始攀爬楼层,并成功救下小孩。

事后, 小伙不仅丝毫没有因为签证等不合法问题,受到警方的关押和责难,且成为了舍身救人的英雄,意外受到了法国总统马克龙的亲切邀请和接见,在爱丽舍宫马克龙当面感谢了他,授予了他一枚奖章,还场宣布:他将获得法国公民的身份,并且可以加入法国消防队效力。

这一新闻,让人不禁惊呼“万恶的资本主义”,但生命大于一切,且有功于社会,如果90后奶爸因此得到法律制裁的话,那就人心彻凉,引起公愤。


苏丹卿


笔者看到这则新闻,和网友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极度愤慨非常失望。大家之所以觉得泰国警方的所作所为违背了基本伦常,是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全世界多数法治国家的重要原则:紧急避险原则。

由于笔者对于泰国的法律制度不熟悉,在此结合中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原则,以及国际通行的紧急避险的立法精神,来分析一下本案中90后奶爸英勇救人却惨遭逮捕的违背基本伦常的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我国关于紧急避险的立法规定,结合国际通行的紧急避险的立法精神来看,紧急避险,是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回到本案中中国籍90后奶爸的行为,其在工作地发生重大沉船事故的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更大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发生,采取了完全符合法定的紧急避险精神的救人举措,真实地拯救了十余人的生命,显然其工作签证范围违规违法的后果明显较轻,依照国际通行的紧急避险的立法精神,显然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笔者相信依照大多数法治国家的立法精神,都不应当构成犯罪,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中国同胞对于泰国方面蔑视国人生命、推卸责任、歧视性处罚逮捕中国籍90后奶爸救人英雄的举动,极度反感、厌恶、抗议,并且,和笔者一样的诸多中国同胞,对于泰国方面的救援不力以及赔偿不力的举动,会以实际行动来表明我们国人的鲜明态度。

最后,我们相信这位90后救人英雄奶爸回国的时候,会受到最高礼遇的欢迎和迎接,他永远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刚刚猫律师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泰国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法;二是泰国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题目所描述的事实来看,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理由是彭大迁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因此,这里所要探讨的是:在泰国法律当中,该项事实是否属于必须逮捕的情形;警方的逮捕行为是否履行的泰国法律所规定的必经程序。鉴于法海一粟对泰国法律并不了解,因此,这里无法具体阐述相关理由。但是,基于一般法理,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既然泰国警方作出逮捕行为,这说明,彭大迁的行为触犯了泰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涉嫌犯罪。假如是这样,那么,警方的行为应当是合法的。

2、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是否必要。在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逮捕条件时,是否有逮捕必要,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题目给出的事实来看,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理由是其“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法海一粟这里要说的是,“指控船只出海”可能基本不同的目的。而本案中,彭大迁“指控船只出海”,是因为接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通知后,出于救助他人生命与财产的目的,冒险出海,对艾莎公主号进行紧急搜救的。 在整个救援过程,彭大迁等人指挥的救援小分队成功救助了13大7小游客后,海警救援船赶到了事发海域。此后,彭大迁等让位给专业海警船救援。随后,彭大迁则带着20多名成功转移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回赴码头。等等。从整个过程来看,彭大迁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相反,彭大迁等还成功救出十多人的生命。因此,法海一粟认为即便彭大迁的行为违反了泰国刑法规定,但是,按照一般法理,也无逮捕的必要。

3、彭大迁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假如彭大迁被诉至泰国法院,拟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呢?鉴于法海一粟对于泰国法律并不了解,因此,这里还是依据一般法理给出自己的意见。

(1)彭大迁的行为应当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是,彭大迁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仅如此,彭大迁的行为反而有功于社会,有功于他人。生命是无价的。

(2)即便需要对彭大迁的行为定罪,该案也应当免于刑事处罚。理由同上。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的一个案例,法海一粟援引于后,作为观点补充: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女子半夜里不慎掉下露台受了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发现了伤者,便乘机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该男子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在报警后离开。但是,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地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

法官在判决宣言这样陈述的: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地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关于泰国普吉岛沉船事件,在发生了各种后续问题之后,让人在很多方面都感到愤怒异常,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就这位90后奶爸翻船中救出20多人后泰方逮捕关押问题我们需要客观的看待。

首先,按照泰方的签证法规来看,是否真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既然是违反的话,那应该是早该发现的,为何要在这件事发生以后才去逮捕,这里面是否有泰方在逃避责任,推卸责任方面的考虑呢?

其次,在泰国工作的华人有很多,这些华人,华裔为泰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不可否认也有部分人滞留的问题,但是毕竟是少数,因为现在签证还是相对容易简单的,只是在工作签证方面,泰方是否更具有说服力和合法的规定呢?

再次,法律之外也不在乎于人情,泰国作为一个佛教国家,普度众生更是一种信仰。就算是90后奶爸签证有问题,其实从人道主义的另外一个高度上来说,这似乎应该值得首先被肯定和弘扬,否则灾难来临时,各自安好,那么弱势群体谁来管?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全世界都平安,但是灾难随时来临谁也没办法,不过任何时候都不要像泰国某副总理的言论,把伤害两国感情,伤害两国人民的交往作为儿戏,我们希望泰方从各方面考虑,给予这位90后奶爸一个合情合理的处理方案。


刚行路上




在意外突发的大灾大难面前,普吉岛某合资公司中方工作人员彭大迁,奋不顾身指挥组织抢救生命的无私大爱、英雄壮举,理应广受褒奖和弘扬!

可是匪夷所思、不可理喻的是,泰国警方竟然无视其挺身救人的“光彩事迹”,以其“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为由,将其逮捕羁押。这不仅让众多国人陪感心凉,而且也不符合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国际惯例。

下面,谨以“马里黑人小伙Gassama在巴黎勇救高楼遇险小男孩”的一系列事迹和境遇为例来说明。

半年前,没有合法签证,没有居留证,属于非法移民的马里小伙Gassama来到巴黎,2018年5月份的一天,他正在巴黎第18街区闲逛,突然发现不少人围观大楼发出阵阵惊呼,原来一栋公寓4楼的小孩在围栏外摇摇欲坠,随时有生命危险。这位黑人小哥毫不犹豫,拔开人群,奋不顾身徒手就开始攀爬楼层。



在他挺身而出的热情和无畏及时援救下,半分钟后小孩儿被毫发无损的救了下来,围观的巴黎群众无不为其表现出的英雄壮举鼓掌呐喊。

事后,马里黑人小伙Gassama不仅丝毫没有因为签证等不合法问题,受到警方的关押和责难,而且居然做为舍身救人的“英雄”,意外受到了法国总统马克龙的亲切邀请和接见,在爱丽舍宫马克龙当面感谢了他,授予了他一枚奖章,还场宣布:他将获得法国公民的身份,并且可以加入法国消防队效力。



相比他国对“舍已救人英雄”判若云泥、天壤之别的迥异待遇,有人是不是需要反省和汗颜呢?!


霍小姐的八卦炉


福大人为你解答。相信看过题主给出的背景介绍的朋友已经看明白这件事了吧?实时很清楚,事情的缘起正是中国籍热心旅行社同胞彭大迁,见义勇为搭救海上遇风暴灾难落水的游客,一己之力第一时间自发组织救援落难游客,并在普吉岛方面海警救援船只赶到事发地点之前,先行救起了20位被困游客。之后泰方救援船只赶到接手。中国好心人彭大迁,因为挂念海上其他落难的游客,又以“民间”的方式联合其他13艘非官方的志愿船只参与普吉岛船难的游客救援行动,力图在救援黄金72小时中救起更多的落水和失踪游客。

据悉,好心人彭大迁在救援普吉岛事故游客期间,已经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每天奔走在码头、医院、中国领事馆,并全力协助中泰两方人员进行翻译,安抚被救的中国游客,并筹集资金现行给遇事的中国同胞游客们分发基本的应急钱粮,以及帮助登记补办在水上丢失的护照等等,可以说彭在普吉岛船难救援这件事上,真的是舍小顾大,具备优秀的人道主义精神,是值得所有人来尊重和效仿的榜样!然而,就在彭及其他热心人士在紧张救助当事游客和安抚遇难者家属的同时,万万没想到,泰国警方的态度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彭大迁由于签证问题被泰国警察逮捕了!

这简直是个笑话,是滑天下之大稽!难道真的是因为彭大迁的签证问题(泰国警方职责彭大迁的罪名是“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或者还是因为彭的手“伸得太长了”,暴露了泰国警方因为救援动作缓慢造成进一步的遇事游客失踪和遇难?还是因为彭组织13条民间救援船妨碍了泰国旅游警察的救援工作?导致泰方救援工作不利?或者就是单纯像此次负责救援指挥工作的那个肥肥的副总理巴逸一样,对中国游客有所芥蒂,甚至是反感中国人、中方参与此次事件?真正的原因,实在耐人寻味!

关注泰国普吉岛翻船事故后续和游客救援情况,请关注我的头条号:福大人爱旅行


福大人爱旅行


对于这个新闻,我的看法是一事归一事。每个国家的法律,不管你是外国人还是本国人,都应该遵守并敬畏,不然国将不国!所以从事件的本身来看,如果这位救人英雄犯法,泰国警方的做法没有一点问题!具体的法律问题,我这里就不多做解释,因为我们对泰国的法律也不胜了解,只要泰方秉公办理,我觉得从事件立场来看,泰方没有错!我们有句成语叫赏罚分明,这就是告诉我们功不可抵过。如果功过混淆,像清朝可以用议罪银模式,那法律就是一纸空谈!



但从国内来看,这位奶爸无疑是当代英雄,他挽救了许多沉船事件的溺水者!从感情的角度,他是高大威武的!但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中国大使馆可以为这位英雄做下周旋,尽量把过错减小,惩罚降低!这也是对这位英雄最大的回报!有错要罚的原则,我觉得还是要遵循的,但法外有情也不是空谈,人不是机器,人是有感情的。就看我们的大使馆怎么和泰方谈判了,我觉得在当下这个敏感时期,泰方也不会得理不饶人!大家和解,或者轻罚是最好的处理方式!这个时间是中国展示国际影响力,彰显国力的时候了。





老黄带你去旅游


这几天一直持续关注泰国普吉岛翻船事故,对泰方的“零元团”论和推卸责任的态度,我们表示无法接受,但最让人气愤的却是90后奶爸彭大迁出海救人却被泰国警方逮捕的消息,泰方的理由是“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带船指挥船只出海,属于违规。

”但对于彭大迁不畏艰险拯救 20位同胞的英雄事迹,我们表示敬佩和感谢,他是我们的骄傲。

泰方的说法是否合理,无从考证,因我们不懂泰国的法律,但从仁义道德上讲,泰方的做法让我们感到失望。当天艾莎公主号发出求救信号的时候,是彭大迁第一时间组织民间救援队赶到现场搜救中国同胞的,并成功救出20名游客后,泰国海警才赶到救援现场,如果没有这位90后奶爸,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泰方以工作签证,违法出海等问题指控彭大迁,是否合理呢?他的做法构成刑事犯罪了吗?我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想要逮捕一个人,肯定是因为刑事案件,可是他从一开始并未做出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财产的不法行为,反而救了20人的性命,于情于理都过于严重了。但就事论事,既然在风口浪尖上,泰方逮捕彭大迁,可能真的触犯了法律,不管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都静观最好的结果。

面对灾难,我们无法左右,但我们要尊重生命,因为生命无价。希望泰方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不要因为错误的决定而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


寒江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大家好,我是旅游达人、头条旅游体验官:@背着女儿去旅行。有一句古话说得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虽然身为同胞,我对在“泰国普吉岛翻船事故”之中见义勇为的英雄彭大迁被逮捕的事实十分愤慨,但是奈何身在异国他乡,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1:国情不同,法律规定不同。

老实说,在我们看来,彭大迁在这一次突发事件之中的所作所为,完全是标准的“见义勇为”,完全有机会入选“感动中国10大人物”。然而我们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事发地在泰国,而不是中国!国与国之间的国情、法律、制度不同,对一些事情的处理方法也就截然不同。

2:逮捕行为符合当地法律。

不管怎样,既然彭大迁被泰国方面以“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为理由批准逮捕关押,就证明这个逮捕行为是符合泰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不然,泰国警方也不会在这个关键时期,贸然采取司法行动。

当然,对于这一件事情,我们也不是完全无能为力。我觉得:中国使领馆应该保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泰国方面做出合理交涉,不能让救人的英雄“蒙冤入狱”,更不能让同胞们“寒心”。欢迎大家留言评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是旅游达人、头条旅游体验官:@背着女儿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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