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事故「私了」後傷情加重 交警高效排憂解困

7月10日,家住常德漢壽縣聶家橋鄉的張某專程趕來常德交警直屬四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以感謝辦案民警丁麒軒在處理其交通事故時熱心公正之舉。

2018年6月26日6時40分許,鐵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湘J262**的白色小型客車,沿常德市武陵區常德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長庚路口掉頭時,適遇張某騎電動車沿常德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該處,由於鐵某駕駛機動車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通行,加之張某駕駛電動車未走非機動車道,致使兩車相撞,兩車均受損,張某倒地受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雙方並未報警,而是選擇在現場自行協商解決,由鐵某賠償張某100元后各自離開。之後,張某返回家中,感覺左手抬起時劇烈疼痛,隨即趕到醫院檢查,被診斷為左肩骨折,需進行手術治療,且治療費用達萬元。得知這一結果,當事人張某於當日下午15時27分向大隊報案。

接到報案後,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辦案民警丁麒軒熱情接待了張某,並得知:張某現年64歲,因家庭條件十分困難,當日正騎著電動二輪車前往工地做工,途中不慎出了交通事故。事故發生時,他並未記下對方車牌,只依稀記得車牌中有J262幾個數字,車後玻璃上貼有黃色實習字樣。此時,辦案民警很清楚,在沒有任何交通事故證據支撐的情況下,緊靠張某口中描述的這些信息,案件根本無法受理。然而,民警丁麒軒並未就此放棄,而是一切秉著為民服務、為民解憂的原則,對事故展開調查:一方面深入事發現場進行摸排走訪,尋找現場目擊證人;另一方面是通過查詢各方監控,進行認真細緻的比對,客觀還原事故真相。經過幾個工作日縝密細緻的調查,辦案民警於7月2日找到白色小車車主鐵某,並嚴格按照交通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了公平公正的處理,雙方就事故賠償達成一致。

接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張某激動地握住辦案民警的手說:“我真的沒有想到,遇到這種情況,交警還能如此熱心高效地為我們老百姓服務,多虧了你們,真是太感謝了!”

常德交警直屬四大隊辦案民警溫馨提示: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及時報警。如有人員受傷,在沒有進行傷情認定的情況下切記貿然“私了”,應採取拍照、錄像的手段保存證據,以維護雙方當事人各自的權益。(記者:劉璽東 通訊員:歐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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