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蘇利冕違紀違法案剖析

“今天是三月初四,也是我62歲的生日。本來今天是我退休、離開辦公室回家頤養天年的日子,但現在我卻站在被告席上。走到這一步,是我自食其果、咎由自取,對法院下一步的判決,我都認罪接受、絕不上訴。”4月19日上午,浙江省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蘇利冕在法庭上真心懺悔。

這一天,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蘇利冕涉嫌受賄案。當天正是蘇利冕62歲生日,當地慣例,在人大和政協工作的正廳(局)級幹部,一般都在這個年齡退休。但這對蘇利冕來說已成了奢望。

2017年10月30日,經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監委決定對蘇利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1994年至2017年間,蘇利冕利用擔任慈溪市副市長兼慈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餘姚市市長、市委書記,寧波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企業經營、項目投資、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900餘萬元。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拉菲蘇”,是當地幹部群眾給蘇利冕起的綽號。因他穿衣講名牌、吃喝講排場,尤其對拉菲紅酒情有獨鍾,不僅家中藏酒數百瓶,更自稱“一口就能嚐出年份”。

43年前,剛分配到慈溪縣逍林供銷分社百貨部的蘇利冕很“拼”,工作沒有休息日,吃住都在單位。一年半後,21歲的他就成為崗位技術能手並出任百貨部一部門領導。“那時,很想做出點貢獻。”1977年正月,一艘載著單位貨物的貨船在碼頭沉沒了,他不顧刺骨嚴寒,第一個跳下水去打撈貨物。“水裡結著冰碴子,那時候真是一心只想著工作。”

百貨部組長、副經理,供銷合作社副主任、主任,慈溪市財貿辦公室主任、市委辦公室主任、副市長……不到20年,他從一名普通的營業員走上處級領導崗位,職務提升了,但思想認識卻不進反退。

“我總認為學習是虛的,做好工作才是實打實的。”蘇利冕在懺悔書中寫道。政治學習長期缺失,而身邊求他辦事的人越來越多,蘇利冕有些飄飄然起來。

自我感覺日益良好,讓蘇利冕忘了公權力到底該姓什麼。“幫別人辦了事,事後別人謝我,感覺是禮尚往來。”1994年4月,任慈溪市副市長僅一個月,蘇利冕就在廣東省順德市某酒店房間內收受了某商人所送的港幣4萬元。

理想信念缺失、思想認知錯位,讓蘇利冕在此後23年的行為越發偏離正軌。從慈溪到餘姚再到寧波,隨著結識的老闆“朋友”越來越多,他在享受被請託時“高人一等”優越感的同時,竟然異想天開,妄想“既擁有領導幹部的政治和社會地位,受人尊敬;又想成為身家不菲的老闆,有‘朋友’們一樣的資產和身價”。

有了這樣的想法,商人老闆就成了他接觸較多的一類人,“在他們身上最能捕獲‘商機’。”心知肚明的商人老闆們,也紛紛投其所好,向蘇利冕輸送更多非法利益。

1998年至2015年間,蘇利冕先後16次收受某公司老闆所送港幣共計43萬元;2005年至2016年,每逢春節蘇利冕就會收受某老闆送來的商場購物卡,先後12次共計價值32萬元;此外,蘇利冕還笑納了多件價值不菲的古董。作為回報,蘇利冕自然也甘於效勞,為“朋友”們的項目打招呼、違規協調有關事項。

“自己就是從收取小額禮金禮卡開始,逐漸到貴重物品,甚至鉅額財物,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蘇利冕懺悔道。

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蘇利冕違紀違法案剖析

圖為6月27日,蘇利冕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資料圖片)

享樂主義如野草般瘋長

2007年5月,51歲的蘇利冕走上了寧波市副市長的崗位。

“算算時間,‘船到碼頭車到站’,政治前途很清楚了,更應該抓住時間‘瀟灑人生’,該享樂就享樂,該吃喝就吃喝,吃點拿點是小毛病,不必較真。”蘇利冕回憶,自己在慈溪、餘姚工作時,還比較謹慎,多次拒絕一些鉅額禮品禮金。但當對仕途不再抱有期望時,他徹底放縱了自我,“我沒吃拿卡要,他們主動給,我也願意拿,兩廂情願”。

蘇利冕收受大額錢款的行為多數發生在這一時間點後。2007年11月,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的價格,將一處房產出售給某老闆,經價格認定,明顯高於市場價部分為161.92萬元;2014年4月,蘇利冕重施故伎,以高於市場價出售某公司股份的方式,收受某老闆168.62萬元;2007年至2010年間,蘇利冕先後3次收受某老闆所送現金、手錶及傢俱等財物,摺合人民幣152.81萬元。此時,他笑納的古董也更具價值,如價值90餘萬元的白玉壺、160餘萬元的清乾隆茶葉末釉六方貫耳瓶等。

2012年4月,蘇利冕出任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那時,他眼見仕途到了‘最後一站’,行事更加肆無忌憚,嚴重損毀了黨員領導幹部的形象。”在當地,“拉菲蘇”是出了名的重享樂、膽子大、愛張揚。他不僅喜歡吃喝,且以“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自我標榜,常在酒局飯桌上對紅酒、菜色品頭論足,“讓請客的老闆們下不來臺”;他注重個人享受,追求名牌,家中衣櫃掛滿了名牌服飾;幾十萬元的名錶他敢收也敢戴,而且“敢變換著款式戴”,引得幹部群眾議論紛紛;他還有多位“女友”,公然“成雙入對”出席各種場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2年,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蘇利冕也喊過“領導幹部要嚴以律己”的口號。“不少原來聯繫的老闆、部下送來的禮金禮卡,我還是照常收下;規定工作時不能喝酒,我還是會在小範圍裡經常喝;雖然大的賓館、酒店不去了,但有些單位、企業的食堂還是常去;身兼市總工會主席,我還違反規定,指示下屬在接待時違規準備酒水招待客人,改頭換面以農副產品、當地名優特產的名義公款送禮。”蘇利冕交代。

享樂主義在蘇利冕的心中如野草般瘋長,他已經找不回38年前入黨宣誓時的那份初心。

家風敗壞,一家三口全被查

在寧波叱吒風雲的“蘇市長”“蘇主任”,其心中有著一份難以割捨的家庭情結。

雖然穿過許多名牌服飾,但最讓蘇利冕難忘的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件毛衣,“那是我19歲時,我娘去世留下的舊毛衣,姐姐拆線後重新編織,我才穿上了人生第一件毛衣。”而他的第一件新毛衣,是他妻子在兩人結婚前為他織的。提起這兩件毛衣,蘇利冕掩面而泣。

“我出生在困難時期,吃過草根樹皮,記得小時候,有一次還餓暈過。”體會過貧窮的滋味,從工作第一天起,蘇利冕就下定決心,要幹好事業、創造財富,讓子孫後代過上好日子。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違紀違法積累起的不義之財,不僅讓蘇利冕走上了犯罪道路,也敗壞了他的家風。“笑納禮金禮卡,甚至拿人錢財收受賄賂,家庭成員都或多或少有所參與,特別是我兒子參與較多。”調查發現,其兒子除在當地參與收受禮金、古董外,在出國留學時也曾收受老闆贊助的“零用錢”。

“我兒子回國後,不願去事業單位或國企,要自己經商辦企業。他經營過紅酒、古董生意,但沒賺到錢,花錢反而大手大腳。經商辦企業的本事沒學好,而我的不良習氣在他身上暴露無遺。”蘇利冕說,為教育好兒子,他磨破嘴皮子進行說教,也帶兒子去過革命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沒做出榜樣,說教一百遍也沒有用。我的不良作風影響了家人,後來我們家3名成員被留置,這個悲劇是我一手造成的。”

兒子不爭氣,3個孫子的開銷花費日益增多,而自己又馬上要退休,這讓蘇利冕的內心充滿了危機感。“抓緊時間,為子孫多積累一些錢財。”蘇利冕反思說,僅從物質上滿足子女是不夠的,更需要加強精神層面的教育,如果後者缺失,整個家庭都會走向崩潰。

“家人原來以我為榮,現在以我為恥,我要好好接受改造,爭取在餘下的人生道路上做一些對社會有用的事。”蘇利冕懺悔道。

2018年6月27日,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蘇利冕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和部分贓物折價款共計人民幣677.2014萬元及名牌手錶5塊,字畫古董等物件4件(幅),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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