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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就花果园社区某企业和劳动者闫某、黄某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纠纷一案,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让“流动仲裁庭”跑路,不让当事人跑路,把仲裁庭“搬”到了花果园,对案件进行当庭审理和调解,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组织社区调解员现场观摩学习,提高基层调解能力。
近年来,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把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通过“流动仲裁庭”搬到企业集中或案件高发区域上门开庭办案,以便民、利民、高效办案为出发点,主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到企业、到矛盾发生的群众一线。开辟了劳资双方就近就地解决争议的新途径,打通了真情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办案过程中,积极发挥司法调解、社区调解员作用,力争把矛盾化解在社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流动仲裁庭真好,家门口来帮我们解决矛盾,都不用费时费力花钱来回跑了”,两位当事人高兴地说到。
据悉,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深化和优化“走出去”、“送下去”服务,继续把“流动仲裁庭”开好办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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