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關於開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

「通知」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

國教督辦函〔2018〕41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

為廣泛、深入、全面地瞭解社情民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定於2018年6月15日至30日開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滿意度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內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49號)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國教督辦〔2018〕2號),問卷主要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質量、依法治教、總體評價等4個方面。各類問卷的內容根據受訪者認知水平的差異和調查重點的不同各有所側重。每份問卷由填答人基本情況和調查主題內容兩部分組成,問題在10至20個之間,分單選題、多選題和開放式問答3種類型。

二、調查對象

調查對象涉及3類人群:社會人群(社會問卷)、教師(教師問卷)、學生(學生問卷)。其中,學生問卷分為中小學生、中高職學生、普通高校學生3類,共計5份問卷。

三、具體實施

1. 問卷發放。請將下圖答題二維碼放在省級政府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被調查者掃碼進入問卷。

2. 問卷分配。填答人掃描二維碼進入問卷後,先填寫基本情況欄,系統根據被調查者填寫的職業分配問卷。除勾選“教師”、“學生”以外的其他填答人,均使用社會問卷。

3. 問卷回收。填答人提交問卷後,將自動上傳至系統後臺,以保證調查過程公正、問卷結果保密。

四、有關要求

1. 儘快組織實施。請認真組織,抓緊落實,於6月15-30日組織本域內進行滿意度調查。

2. 擴大調查覆蓋面。要充分考慮本域內學校分佈、社會人員行業分佈等因素,儘可能擴大調查的覆蓋面和回覆率。

3. 堅持實事求是。要嚴明工作紀律,提高調查實效,杜絕在組織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調查結果客觀公正。

五、聯繫方式

聯 系 人:嚴 航 010-66097307

郭嘉斌 010-66096263

郵 箱:[email protected]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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