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全國集中「打黑」變「掃黑」你有沒有嗅出不一樣的味道?

这次全国集中“打黑”变“扫黑”你有没有嗅出不一样的味道?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宣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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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要求

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通告要求涉黑人員主動投案自首,否則將從嚴懲處。通告強調,全國政法戰線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推動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懲治,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重拳出擊。確保在春節前後取得積極成效,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奠定堅實基礎,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前,據新華社1月24日報道,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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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變“掃黑”範圍更廣,

力度更大

觀察此次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難發現,這是一次有別以往、非同尋常的行動。“

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已經開展了10多年,現在變成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打”到“掃”,雖然只是一字之變,卻反映了涉黑涉惡問題出現了新情況新動向,專項鬥爭的內涵發生了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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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這次“掃黑”,重視程度前所未有。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第二,過去“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

第三,過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這次“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各行業的主管部門明確了掃黑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這次共同參與的部門從過去的10多個部門,增加到了近30個。

不僅如此,對於此次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各部門集體“亮劍”,各地也紛紛“出拳”。

各部門集體“亮劍”,

確保掃黑除惡打準、打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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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在今年的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曾提出,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保護傘”。緊盯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辦力度,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後一公里”。

最高法:1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會上強調,堅持依法嚴懲方針,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要堅持打早打小,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土壤。要將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涉及威脅政治安全、把持基層政權、欺行霸市、操縱經營黃賭毒、跨國跨境等十類犯罪作為打擊重點,確保打準、打狠。

最高檢:最高人民檢察院1月31日下發通知,對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出明確部署,要求全國檢察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突出打擊重點,全面履行檢察職責,確保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正確把握“打早打小”與“打準打實”的關係,堅持實事求是,確保掃黑除惡打得準、打得狠,真正取得實效。對利用職務便利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應當從重懲處。

公安部: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24日指出,公安機關要迅速形成對黑惡勢力犯罪的壓倒性態勢,堅持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與治理基層腐敗問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重拳出擊、集中整治,著力剷除黑惡勢力的“政治基礎”、“經濟基礎”、“社會基礎”。

司法部:2月1日,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全國律師行業黨委書記熊選國在全國律師行業黨委第二次會議上指出,律師要積極參與掃黑除惡鬥爭,依法開展涉嫌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辯護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使掃黑除惡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人民的檢驗、社會的檢驗。

各地及時“出拳”,

全力開展掃黑除惡

我國對於黑惡勢力的打擊,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早在改革開放之初,境外黑社會勢力就開始對中國滲透。在我國曆次的嚴打中,涉黑犯罪一直是重點打擊對象。

2000年12月11日,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央決定從2000年12月到2001年10月,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一場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這是我國首次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活動。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指出,由於種種原因,近年來一些地方黑惡勢力犯罪仍呈發展蔓延之勢,氣焰十分囂張,在黑惡勢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報、有冤無處申。各種黑惡勢力犯罪已經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嚴重危害社會和穩定。

同年,公安部成立了全國公安機關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也成立專項鬥爭領導小組。2001年4月,中央在召開的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上,將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時間延長到2003年4月,並且將其併入為期兩年的“嚴打”整治鬥爭。

但自2004年起,公安部門改變了對有組織犯罪的鬥爭進行“專項打擊”的辦法。這一年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決定,起始於2000年的全國性的“嚴打”鬥爭結束,而“將嚴打的方針貫穿於日常各項打擊犯罪的工作中”。

2005年,中央有關部門在分析“打黑除惡”的形勢,指出面對今後一段時間黑惡犯罪處於高發期、危險期的嚴峻形勢,面對打黑除惡困難重重步履維艱的複雜情況,應該充分認識到黑惡犯罪是腐敗的衍生物和催化劑,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心腹之患,是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重大障礙。

同時,中央明確了打黑除惡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即決不能讓黑惡勢力在我國內地發展坐大,決不能讓國外、境外黑社會組織在我國境內立足紮根。這個總目標和要求是一項長期的硬任務,一刻也不能放鬆。打黑鬥爭形成常態化,公安部門要求對黑惡勢力的打擊要時刻保持高壓態勢。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在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協調小組,並設立全國“打黑辦”。之後,每年都召開一次全國會議,中央領導同志親自動員部署,各地區、各部門深入推進。

近年來,全國多地開展大規模的打黑除惡專項行動,將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列為政法工作常態,並逐步建立“打黑除惡”長效機制。原全國“打黑辦”副主任、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廖進榮曾表示,雖然現在打黑除惡仍以專項鬥爭的形式出現但這項工作實際上已經日常化、常態化。每年對打黑的部署對線索的摸排、查處案件的辦理都形成了一整套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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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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