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

浦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

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1

浦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

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2

浦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

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18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视频会和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及市、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部署会工作要求,深刻吸取“2.20江西赣州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3月15日至6月8日,浦城县交通执法大队将集中开展交通执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以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和渡口危货作业为重点领域,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水上)执法管控并重,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举措的立体化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查处以下八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方面。重点查处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监控平台、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使用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参加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方面。重点查处使用擅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未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与技术等级评定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客运站(场)经营方面。重点查处省(市)际客运班车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包括站外售票发车)、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等违法行为。

(四)道路客运路面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非法客运、超范围经营、班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包车未持有效包车标志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以及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或装卸行包等违法行为。

(五)道路危货运输方面。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危货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

(六)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方面。结合县道路运输物流企业“退城入园”工作,持继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重点是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点)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要求。对持证、无证机动车维修企业(点)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七)道路货运物流方面。巩固和深化2017年交通与公安物流监管联动协作机制,重点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货运及货运站(场)经营、未按规定备案从事道路货运代理(配载、仓储理货)业务和未落实客户身份查验、开箱验视2个100%制度等违法行为。

(八)内河交通安全方面。以水北街、石陂、富岭、万安等乡镇渡口、渡船为检查重点,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从事水路运输经营,“三无”船舶和非法客渡船违法载客、旅游船艇从事非法客运,船舶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未经批准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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