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第一个带电子脚镣的艺人重获自由,网友:请借鉴韩国这项法律

7月9日,韩国“电子脚镣1号艺人”时隔3年拆下了这个“束缚”他自由的东西。他就是

因性侵被判刑入狱的韩国艺人高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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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旭1976年出生,1994年和申正焕组成组合Roo'Ra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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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正焕大家都知道,但可能对高英旭的印象停留在MBC情景剧《High Kick!短腿的反击》中那个奇奇怪怪的备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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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剧中的河善近乎痴迷,甚至让人有些反感。但现实中,这位还真做了让所有人都反感的事情

1.高英旭罪行整理

2010年至2012年期间,高英旭曾涉嫌4次性侵3名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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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高英旭在弘大附近遇见了当时仅13岁的女中学生A某,高英旭告诉A某自己是艺人,在外面容易被人认出来。于是高英旭就把A某带回了自己的公寓。

他给A某灌酒,并对A某进行了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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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当时高英旭在某电视台与18岁模特志愿生B某一起出演节目。当时高英旭有了B某的联系方式,并和B某见面。高英旭又用了同样的说辞,自己是艺人,在外面容易被人认出来。于是他又把B某带回自己公寓,给B某灌酒并进行了性侵。

同年4月5日,他又对B某进行了一次性侵

B某虽然想隐瞒这件事,但在朋友和警察的劝说下,于2012年5月对高英旭提出诉讼。

“高英旭性侵未成年人”这件事才被大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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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旭虽然承认和B某发生了性关系,但却表示以为B某是成年人,并且这是“你情我愿”。就在高英旭急着否认自己性侵时,13岁的A某也站出来指控高英旭性侵。你以为这样高英旭就会收敛吗?并没有!

2012年12月1日,处在被控诉性侵状态的高英旭,又在弘恩洞附近接触了13岁少女C某,并在车里对C某进行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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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C某控告高英旭性骚扰。不知是出于公众的压力还是正义的及时到来。2013年,高英旭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需佩戴3年电子脚镣,公开告知身份信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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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英旭现状

2015年7月,高英旭被刑满释放后,开始佩戴电子脚镣。这期间,他的位置和移动路线全都通过电子脚镣实时记录在韩国法务部的中央管制中心里。

高英旭也就成了韩国第一个可以被全体国民随时确认行踪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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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高英旭电子脚镣佩戴时间到期。高英旭可以拆除电子脚镣并且“重获了自由”。他不仅不用公开自己的位置,还可以自由出入学校等限制区域了...

但是,这种自由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高英旭还需要继续在“性犯罪者告知e”这个网站上公开身份信息2年。关于这个网站的介绍,会在后面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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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这样,高英旭也没法继续出演电视节目,因为无线三大台都将他拉到了黑名单里。小编觉得,就算不拉到黑名单里,他应该也没脸继续抛头露面了吧...这次可是“真·在外面容易被人认出来”

3.网友说:请全面抄袭韩国这项法律

高英旭可拆除电子脚镣的新闻在微博上发出后,我国网友的讨论也是很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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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都在说,什么时候我国也可以这样处理性犯罪者。为了准确了解韩国这项法律,那么我们就要了解几个名词:

什么是电子脚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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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脚镣(或电子手链)是一种进行位置追踪的电子装置。将其戴在脚腕或手腕处,来监视位置或者状态。主要用于监视犯罪可能性高的人。有时也用于对患病的独居老人的监护。在韩国有一部专门的《电子脚镣法》

这部法案是国家党议员朴世欢等95人提出的。韩国法务部又对其进行了部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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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法务部统计显示,性暴力犯罪的再发生率为13.6%,再犯罪人员于6个月之内犯案的概率是28.1%。因为再犯罪可能性很高,所以韩国2007年4月27日公布了这项法律,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服刑结束后,哪种情况需要佩戴电子脚镣?

  • 因性暴力犯罪被判有期徒刑,服刑或被赦免后10年内再次犯性暴力罪时
  • 有佩戴电子脚镣前科的人员再次犯性暴力罪时
  • 犯两次以上性犯罪并被认定为惯犯时(也包括已经被判有罪的情况)
  • 当对未满16岁的儿童进行性暴力犯罪时(即使是初犯,当被判断有再犯危险时也需要佩戴电子脚镣)

上文中,我们也提到了“性犯罪者告知e”网站

什么是“性犯罪者告知e”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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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者告知e”是韩国女性家庭部和法务部为预防性犯罪而提供性犯罪者相关信息的网站。

该网站目前登载着高英旭等性犯罪人员的现居住地和面部照片等信息。但如果复制、截图并且泄露该信息则属于犯罪行为。

但其实一直以来,韩国社会都对“电子脚镣”存在争议

赞成方认为“个人人权保护虽然重要,但在预防反人类犯罪的预防上,是需要这种强制性的处罚的。”

反对方则认为“这是双重处罚,也侵犯了人权和私生活。”

小编觉得,犯罪者的人权和私生活固然重要,但他在犯罪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权了,比起犯罪者的人权,是不是应该先考虑受害者人权呢?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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