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想離開這個家」

分享者:譚凱 | 演員

前段時間,隨著高考成績放榜後,無數家庭為了填什麼志願,上哪個大學弄得焦頭爛額。

選哪個大學這事兒關乎重大,不僅要考慮分數,還要考慮地域、距離、專業、層次……而且很多時候,因為上大學這件事情,父母和子女還會產生矛盾。

前幾天,後臺有有位媽媽的留言,說了一件她和女兒的事。

爐叔,我家丫頭高考比一本分數線高了二十分,在選擇去哪兒讀大學時,面臨兩個選擇,一是到外省讀個好的一本院校,二是在省內讀普通二本。孩子想去好一點的學校,我想她離家近一點,擔心她去了省外,可能以後離我們會很遠。

為了這件事我們還吵了幾次,她還說我不夠愛她,只會束縛她。聽了她的話,我感到很難過。

現在,她又說等本科畢業想留學深造,想離開這個家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勸她考慮清楚,畢竟離家遠,她一個女孩可能不習慣,結果她又說我總是喜歡反對她。

爐叔,我該怎麼辦?

我的回覆是:現在交通很發達,去哪兒都不遠。孩子想要翱翔,不如選擇放手吧。

“媽,我想離開這個家”

為人父母,該不該讓孩子離開自己呢?

不管這個問題如何選擇,父母的內心其實都不願意孩子離自己太遠。

孔子曾說:“父母在,不遠遊”。很多人都認為,父母尚在,且日益衰老,身為兒女不應該遠遊。

但其實這句話還有後半句——“遊必有方”。

“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的意思是:父母在世,不出遠門,如果要出遠門,必須有一定的去處,必須要為正當明確的目標去奮鬥。

《目送》的扉頁上寫著:“有些事,只能一個人做。有些關,只能一個人過。有些路啊,只能一個人走。”

當孩子想要追求自己的夢想時,就讓他自己去走吧,父母不該成為他們的阻礙。

畢竟,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物,與其緊握在手,不如放手讓他闖蕩一番。

“媽,我想離開這個家”

表妹玲玲的家庭是三線城市裡的一個普通家庭。

大學畢業後,表妹的父親想讓她回到家鄉的城市考個公務員,等到年齡到了就給她介紹個條件不錯的相親對象,結婚生子然後安穩地過日子。

但玲玲卻不是這麼想的,她想趁自己年輕的時候,去大城市闖一闖。

父親和家族裡的親戚們都不贊同她的想法,不相信她能闖出什麼名堂,只有母親一人支持她。於是她毅然決然地離開家鄉,去了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

在經歷了最初的不適應後,玲玲融入了這個大城市,從最開始的生活緊迫到現在在大城市站穩腳跟、成家立業,她向父母證明了自己。

後來有一次父女談心,父親對她說:“當初我和你媽都不想你跑那麼遠,擔心你自己一個小女孩照顧不好自己,只是最後你媽心軟答應了你。現在看來,是我擔心太多了,我的女兒還是很厲害的嘛。”

生兒養女,最幸福的事就是看到孩子實現了他們心中的理想,然後跑到你面前炫耀一番:你看,沒有你們的庇護,我們一樣能行。

“媽,我想離開這個家”

很多時候,面對孩子的長大和離開,父母都是既欣慰又無奈。

龍應臺在《目送》裡寫過一段和兒子的故事。

兒子華安上第一天上小學時,龍應臺牽著兒子的手送他去學校。

在操場上,很多孩子都在等候上課的第一聲鈴響。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媽媽的手裡,怯怯的眼神,打量著周遭。等鈴聲一響,頓時人影錯雜,奔往不同方向。但在那麼多穿梭紛亂的人群裡,她無比清楚地看著自己孩子的背影。而孩子華安揹著一個五顏六色的書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斷地回頭,母親和孩子的目光隔空交匯,直到華安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門裡。

華安十六歲時,要到美國作交換生一年。龍應臺送他到機場。告別時,母親和孩子擁抱,這時她的頭只能夠到孩子的胸口處了,而她很明顯地感覺到孩子在勉強忍受母親的深情。

在孩子等候護照檢驗時,她站在外面,用眼睛跟著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終於輪到他,在海關窗口停留片刻,然後拿回護照,閃入一扇門,倏忽不見。

她一直在等候,等候孩子消失前的回頭一瞥。但是華安沒有,一次都沒有。

孩子長得總是很快,當初還緊緊牽著你的手的他,轉眼就已經長大成人,離開家去走自己的路了,父母子女能夠互相陪伴的日子當真是不多。

陪伴是有期限的,我們無法跨過時間高高的山樑抵達孩子長大以後的世界。我們只能陪伴他們走過人生的一程,再將手裡的接力棒遞給孩子。

正如龍應臺所說:“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立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當你的孩子想要展翅飛翔時,不如做一個托起他們的翅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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