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們注意了,南通交通違法處理有了新變化!小編從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自7月10日起,交通違法行為人持有效證件到業務窗口接受交通違法處理的,不受“一車三證”或“一證三車”限定。
Q1.交管窗口處理交通違法:
1.實施交通違法的駕駛人接受處罰時應當本人到場,攜帶並出示居民二代身份證、駕駛證以及行駛證(以上證件須原件)。
2.出租車、校車、網約車以及營運性質貨車(中、重型)、客車、危化品車等車輛駕駛人根據要求,須具備從業資質,接受違法處理的駕駛人還應提供相關從業資質證件配合查驗。
3.對機動車駕駛人實施處罰時,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4.當事人接受違法處理時,應確認違法行為、核對違法圖片、配合信息採集、接受詢問告知以及接受違法處罰。
5.當事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應當向違法行為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Q2.互聯網處理交通違法:
除了前往業務窗口處理交通違法,目前,互聯網亦可進行交通違法處理,免去奔波勞頓。駕駛人可通過南通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網站(http://ntg.122.gov.cn )或“交管12123”APP處理交通違法。需要注意的是,網上處理交通違法與業務窗口的處理規則有所不同,相關規定如下:
1.車主本人:註冊登錄後即在網站或APP處理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
2.非車主本人:須提前在網站或APP註冊備案,通俗地講就是綁定,其中一個駕駛人可以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一輛機動車可以備案除車主外的3名駕駛人。
3.備案成功後可處理備案後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請駕駛人朋友儘早在網站或APP註冊、備案相應機動車信息。駕駛人也可在網站或APP解除已備案的非本人名下機動車。
警方提示
車輛駕駛人應及時查詢、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拒絕買分賣分,主動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對涉嫌利用買賣分謀取利益等違法行為的個人和組織,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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