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在廣東調研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李少平在廣東調研時強調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

堅持問題導向務實創新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7月4日至6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在廣東法院調研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李少平在深圳中院、佛山中院和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分別聽取工作情況介紹,充分肯定兩地法院堅持問題導向、務實推進司法改革和“基本解決執行難”所取得的成效。

李少平在广东调研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李少平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健全完善有序放權與依法監督相結合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不斷開闢司法改革新境界。他指出,審判監督管理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 要堅持管案與管人相結合,細化院庭長“四類案件”監管規則,將“人盯人、人盯案”的傳統方式,轉變為全院、全員、全過程監督,決不走請示審批的老路,確保放權不放任、監管不越界。

  • 要適應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要求,依託專業法官會議、信息化辦案平臺等,增強監督管理的公開性、透明性、規範性,充分發揮類案智能推送、案例強制檢索報告、審理思路標準化等新型制度機制作用,全面創新監督管理模式。

  • 要加強典型經驗案例的梳理和總結,積極挖掘基層小創造、微創新,把一地成功做法變成各地共同財富,把點上具體做法變為面上共同行動,不斷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確保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負責人,廣東高院和深圳、佛山兩級法院相關負責同志參加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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