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鼓励饭店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将于今年10月份在我市举办,参加本次论坛的领导嘉宾、佛教界人士,以及新闻记者等共有1500多人,需要四星级以上单人客房1500间以上。目前,全市现有四星级以上单人客房不足1000间,且近年来由于经营状况影响,饭店评星升级的积极性明显下降,业主对饭店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员工教育培训投入严重不足,已满足不了大型高端会议接待需要。为此,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市旅发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就我市饭店业现状、改造提升的空间,以及鼓励老饭店更新改造、创星升级、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进行深入调研,并参考《厦门市会晤接待酒店提升改造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着手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莆田市关于饭店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莆政办【2018】37号)。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涉及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工作要求等内容。

第一部分,奖补对象。一是在2018年3月30日前上报改造提升方案(含新装修的),经市旅发委按四星级标准审核认定,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提升的饭店;二是在2018年3月30日后申报星级评定,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三是在2018年3月30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引进国际知名饭店品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饭店。

第二部分,奖补标准。一是饭店改造提升项目奖补标准按照这次新增投资额的30%予以核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对2018年3月30日后申报星级评定,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初评的饭店,五星级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四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三是对新引进美国Hotel杂志最新评选排名前30的国际知名品牌饭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且双方签订3年以上(含3年)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的饭店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计划改造提升的饭店,前厅、客房、后厨、餐厅等主要功能区必须按照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标准进行,并与县(区)签订协议,承诺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二是饭店改造提升建设工程完工后,由市旅发委牵头会同县(区)组织有关机构进行验收,核定奖补金额报财政兑现奖补资金。三是享受本优惠政策的饭店自建成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变更用途或自降等级。对在经营过程中改变用途或自降等级的,追回已获取的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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