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丨光天化日之下入戶暴力劫財 搶劫案被告人獲刑十年十個月

據安慶晚報報道,“被告人笪某某以暴力、脅迫手段入戶搶劫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20274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被告人笪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2018年6月29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被告人笪某某上訴,維持原判。至此,桐城市“12.13東苑新村入戶搶劫案”塵埃落定。

白日劫案 聞警而動

2017年12月13日,本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日子,但對於家住桐城市東苑新村小區的老人吳華來說,這一天必定終生難忘,在經歷了生與死的驚心動魄之後,吳華老人將那天的經歷向桐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員緩緩道來。

“那天下午,天下著濛濛細雨,我像往常一樣,從蘇果超市下班回家,打著傘,拎著包,往家裡走去。”

“您當時回家的時候,感覺到身後有什麼異樣嗎?”

“一切都很正常,老年人反應慢一些,天又下著雨,沒在意那麼多。”

“那後來發生了什麼呢?”

“正當我打開門,進到家裡之後,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尾隨著我進入了家中。我問他‘做麼事’。對方說是住我家樓下的,說我家衛生間、廚房漏水,要來看看。我也沒想那麼多,就帶著他在家裡衛生間、廚房轉了一圈,也沒發現有漏水的情況。就在這時,這個男的從後面一把將我抱住,把我摔倒在客廳地上,要搶我手上戴的金戒指和金手鐲。我拼命反抗,他就把我按在地上,騎在我背上,用膠帶將我雙手反綁在身後,還封上了我的嘴巴。他搶了我的金戒指和金手鐲後,在家裡轉了一圈,沒發現

其它值錢的東西就離開了我家。”

被告人笪某某離開吳華老人家後,迅速逃離。逃跑過程中,一位年近6旬的老人目擊了這一切。

“葉老,您當時看到的是什麼情況?”

“我當時和幾個老夥伴正在單元樓車庫門口打撲克,聽到樓上有人喊‘抓賊’、‘抓賊’。我抬眼一瞧,一個三十多歲的小夥子行色匆匆地從我們身邊經過,聽到喊叫聲之後,他加快了腳步,就想跑。我以前是退伍軍人,身體還算硬朗,一個箭步就追著那個小夥子後面攆。哎,沒成想,還是沒追到他,最後小夥子消失在小區單元樓,找不著了。”

尋蹤追跡 有條不紊

案發後,被害人吳華家人電話報警至桐城市公安局。光天化日,公然入戶搶劫。得知這一情況後,刑偵大隊領導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班,一路民警趕赴醫院,對被害人進行詳細的詢問,儘量完整地刻畫嫌疑人相貌特徵信息;一路技術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對現場進行勘驗,仔細甄別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絲馬跡。通過對嫌疑人的相貌刻畫和對案發現場周邊的摸排走訪,民警在案發小區門外成功捕捉一處監控錄像,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當日的體貌、衣著特徵。2017年12月14日,專案組民警通過視頻追蹤,在東苑新村小區北門外的一處天網監控發現:案發前,有一名與嫌疑人衣著、體貌特徵極其相似的男子曾在監控中出現過,並進入了北門外的一家商鋪。民警火速趕往這家商鋪調取店內監控,獲取了嫌疑人進入商鋪的準確時間,通過進一步瞭解,嫌疑人曾使用微信在店內購物。按照刑偵人的老話:“興奮點來了!”民警通過對嫌疑人付款微信賬號進行查詢,成功鎖定了桐城大關鎮男子笪某某。經查,嫌疑人笪某某曾於2001年4月因犯搶劫罪被青島市四方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就是他!”專案組民警將犯罪嫌疑人笪某某照片交予被害人進行混雜辨認,吳華老人一眼就指認出了嫌疑人。

2017年12月15日中午,專案組民警通過對嫌疑人笪某某的美團外賣記錄查詢,發現其近期送餐地址就在東苑新村附近的一家小旅館。時不我待,刑偵大隊領導當即組織民警趕往這家小旅館。

“小笪啊,在房間嗎,我是房東哦。”

房間內傳來了開門的聲音……

“嘭!!”民警破門而入,將渾然不覺的嫌疑人笪某某當場抓獲。通過對笪某某租住的房間進行搜查,在其隨身攜帶的旅行箱內找到了兩枚被搶的黃金戒指。

“這是什麼,哪來的!”

“……”面對民警的質問,嫌疑人笪某某沉默不語、消極抵抗。

法網恢恢 證據說話

民警當即將犯罪嫌疑人笪某某帶回辦案中心進行審訊。民警心理清楚,嫌疑人有搶劫前科,曉得搶劫是重罪,是個難啃的“硬骨頭”。但最終,通過民警的政策攻心,犯罪嫌疑人笪某某如實供述了2017年12月13日在東苑新村小區搶劫兩枚黃金戒指、一副黃金手鐲的犯罪事實,民警也通過笪某某的供述,追回了被其賣到典當行的金手鐲。為逃避法律嚴懲,犯罪嫌疑人始終堅稱,搶劫是在室外進行,而不是入戶搶劫。

然而,令笪某沒想到的是,在案發當天,刑偵技術民警就已經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縝密的勘驗,將其入戶搶劫的重要物證進行了固定。

2018年5月8日,桐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笪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宣判後,笪某某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6月29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被告人笪某某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桐城市“12.13東苑新村入戶搶劫案”塵埃落定。(文中受害人均用化名)


監製:張凌際 姜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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