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入戶】子女如何隨有房產父母入戶佛山呢?


【入戶】子女如何隨有房產父母入戶佛山呢?

父母有房產就可以入戶佛山了嗎?

想入戶佛山都有哪些渠道?

今天我們就來介紹其中的一種

直系親屬投靠入戶的申辦!

直系親屬具體指哪些呢?

大家都瞭解一下吧!


辦理範圍

非佛山市戶籍的中國公民


辦理條件

被投靠方屬我市戶口,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受年齡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戶內無其他成年子女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因隱瞞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通過非正常途徑在外地辦理了出生登記後,要求投靠父母將戶口遷到父母戶口所在地的,不予受理。)


辦理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配偶、隨遷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週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3]申請人與被投靠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4]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或再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5] 在校就讀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讀證明。未成年子女遷移的,提供出生證或收養證、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或經撫養權屬方同意可跟隨另一方,由撫養權屬方現場簽署同意聲明書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書)遷移;非婚生育的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

[6]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被投靠家庭戶的戶主不是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戶主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或提供戶主同意入戶公證書。

[7] 未成年人投靠遷入父(母)所屬集體戶的,提供父(母)所屬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8]入戶地址房產證件。屬配偶或父母、子女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屬單位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並同意入戶的證明;屬個人租賃住宅房屋的,同時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並由產權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

[9]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和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已核准的房屋使用人員除外)。

[10]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其中[1][2][3]為必選項,[8][9]選其一,[4][5][6][7]為如有則必選項,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無需提交[8][9])

,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由受理單位複印,其它複印件由申請人提交)。

說明:

1、為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證件殘損、不全、汙損或信息資料不全的,應到原發證機關換證或出具證明。各種證明材料之間項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不一致等),應更改證件或出具變更證明或補充證明。

2、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的,須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3、如材料存疑或本單未列明的其他情況,請按民警告知給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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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戶申請審批表格》下載網址(雙面A4打印):www.fsga.gov.cn/zxbs/bgxz/hz/


辦理流程

1、申請遷入。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2、審核審批。遷入地公安機關在審核、審批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不批准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3、辦理遷出。申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領取《戶口遷移證》。(符合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條件的,無需此步驟。)

4、辦理遷入。申請人持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遷入人員的身份證、入戶地址戶口簿(立戶除外)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符合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

注:(1)符合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條件的,公安機關作出批准決定後,不再簽發《准予遷入證明》,網上轉交原戶籍地核準遷出後,通知申請人持身份證、遷入人員的身份證和原籍戶口簿、入戶地址戶口簿(立戶除外)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無需到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

(2)需要提供受理回執,遺失受理回執的須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核驗。

辦理窗口

禪城分局“公安一門式”大廳;南海分局、順德區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戶政窗口。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人網上填寫表單申請。

2、上傳所需審核的資料。

3、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材料齊全的,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優先辦理。

5、佛山市公安局網上服務中心(http://wsfw.fsga.gov.cn)


辦理時限

審批時限為

2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1、丟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

2、丟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

3、丟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

4、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

5、丟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40元/證

6、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


其他說明事項

1、每一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只能立為一戶;只允許一名擁有產權大於或等於房產共有人平均份額的產權人及其相應的直系親屬入戶(符合條件掛靠搭戶的除外)。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住宅房屋的界定標準:房產證件的用途欄記載為“住宅”。

2、政策允許掛靠親友家庭戶的,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

3、入戶地址戶口屬空掛戶或入戶地址房屋產權存在糾紛,產權人主動到戶政管理部門申報後,該房屋地址原家庭戶暫不辦理入戶業務。

4、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公證書、法醫學鑑定書、可清晰反映雙方關係的戶口簿以及公安機關(或黨政機關人事部門)出具的雙方關係證明等。結婚證遺失的需由婚姻登記部門出具婚姻關係證明。

5、集體戶口簿地址頁。複印件由所在集體戶單位確認與原件無異,並加具公章後,視為已查驗原件使用。

6、除父母雙方是現役軍人、父母雙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攜帶子女隨遷或出國(境)等特殊情形,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戶主立戶。

7、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應隨父母遷移,不應留在遷出地跟隨除父母以外的其他親屬。

8、2人或以上從同一戶內遷出,戶口簿反映不出家庭關係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9、對可疑的申請材料需進行調查核實的,調查的時間不計入審批程序規定的時限內。

10、採用隱瞞事實真相、編造虛假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違規辦理戶口登記事項並查證屬實的,不予受理;已違規辦理落戶的,註銷其戶口,收繳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構成違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市外遷入、市內遷移、主項變更等審批事項,必須自審批之日起半年內辦理,逾期不辦的,需重新申請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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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期,你們想我們介紹哪種入戶方式呢?

歡迎在留言區說說~


溫馨提示

上述內容經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

審核,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可通過“佛山12345”公眾號在線向我們諮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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