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奶爸泰国翻船事故救下20多人后被泰方逮捕关押,泰方的做法合理吗?

孔小惠


关于泰国普吉岛沉船事件,在发生了各种后续问题之后,让人在很多方面都感到愤怒异常,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就这位90后奶爸翻船中救出20多人后泰方逮捕关押问题我们需要客观的看待。



首先,按照泰方的签证法规来看,是否真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既然是违反的话,那应该是早该发现的,为何要在这件事发生以后才去逮捕,这里面是否有泰方在逃避责任,推卸责任方面的考虑呢?

其次,在泰国工作的华人有很多,这些华人,华裔为泰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不可否认也有部分人滞留的问题,但是毕竟是少数,因为现在签证还是相对容易简单的,只是在工作签证方面,泰方是否更具有说服力和合法的规定呢?


再次,法律之外也不在乎于人情,泰国作为一个佛教国家,普度众生更是一种信仰。就算是90后奶爸签证有问题,其实从人道主义的另外一个高度上来说,这似乎应该值得首先被肯定和弘扬,否则灾难来临时,各自安好,那么弱势群体谁来管?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全世界都平安,但是灾难随时来临谁也没办法,不过任何时候都不要像泰国某副总理的言论,把伤害两国感情,伤害两国人民的交往作为儿戏,我们希望泰方从各方面考虑,给予这位90后奶爸一个合情合理的处理方案。


刚行路上



关于这件事,我们要理智分析(个人已愤怒至极),泰国警察这样行为是否合法?90后奶爸是否触及了泰国法律。

这段时间因为普吉岛沉船事件令国人痛心,并持续关注。对于事件中,那些挺身而出的英雄们让中国人感到骄傲。但就题目中所提及到90后奶爸的行为,从救人方面,他是个英雄,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应该褒奖。但其行为是否触及了泰国法律,泰国警察逮捕关押又是否合法,这不能光以英雄行为就能盖过的。面对事实,我们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泰国警察逮捕的理由是“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从这里面透露了两个信息,一工作签证,二指挥船只出海

但是泰国法律是什么样子的,又如何规定的,我们并不了解。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了解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泰国警方作为逮捕行为,说明90后奶爸的行为肯定是触犯了泰国法律,涉嫌犯罪。在普吉岛沉船事件中,泰国在这个节骨眼儿肯定不敢胡来,没有确凿证据就随便逮捕抓人。

那么90后奶爸的行为是否被泰国警察放大了呢?也就是指挥船只出海。90后奶爸之所以要指挥船只出海,是因为得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消息后,出于救助他人生命与财产的目的,冒险出海,对艾莎公主号进行紧急搜救的。 在整个救援过程,90后奶爸等人指挥的救援小分队成功救助了20个游客后,海警救援船才赶到了事发海域。然后,90后奶爸带着被救游客和工作人员才离开,将这里交给专业海警船救援。

这样的英雄壮举按理说应该是“情大于法”,不该被逮捕,但国情不同,一切得依照泰国法律规定。但如果因此就给90后奶爸定罪的话,恐怕会引起巨大争议和反响。首先,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社会危害性,相反他救助了20条性命,这是完全的有功于社会的。因此,免于惩罚,才是符合民意。但最终法院如何判定,只能等结果。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一个新闻,发生在法国。一个没有合法签证,没有居留证,属于非法移民的马里小伙在巴黎“苟且偷生”。但在2018年5月,他巴黎第18街区闲逛的时候,突然发现一栋公寓4楼的小孩在围栏外摇摇欲坠,随时有生命危险。这位小伙子毫不犹豫,拔开围观人群,奋不顾身徒手就开始攀爬楼层,并成功救下小孩。

事后, 小伙不仅丝毫没有因为签证等不合法问题,受到警方的关押和责难,且成为了舍身救人的英雄,意外受到了法国总统马克龙的亲切邀请和接见,在爱丽舍宫马克龙当面感谢了他,授予了他一枚奖章,还场宣布:他将获得法国公民的身份,并且可以加入法国消防队效力。

这一新闻,让人不禁惊呼“万恶的资本主义”,但生命大于一切,且有功于社会,如果90后奶爸因此得到法律制裁的话,那就人心彻凉,引起公愤。


苏丹卿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泰国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法;二是泰国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题目所描述的事实来看,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理由是彭大迁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因此,这里所要探讨的是:在泰国法律当中,该项事实是否属于必须逮捕的情形;警方的逮捕行为是否履行的泰国法律所规定的必经程序。鉴于法海一粟对泰国法律并不了解,因此,这里无法具体阐述相关理由。但是,基于一般法理,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既然泰国警方作出逮捕行为,这说明,彭大迁的行为触犯了泰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涉嫌犯罪。假如是这样,那么,警方的行为应当是合法的。


2、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是否必要。在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逮捕条件时,是否有逮捕必要,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题目给出的事实来看,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理由是其“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法海一粟这里要说的是,“指控船只出海”可能基本不同的目的。而本案中,彭大迁“指控船只出海”,是因为接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通知后,出于救助他人生命与财产的目的,冒险出海,对艾莎公主号进行紧急搜救的。 在整个救援过程,彭大迁等人指挥的救援小分队成功救助了13大7小游客后,海警救援船赶到了事发海域。此后,彭大迁等让位给专业海警船救援。随后,彭大迁则带着20多名成功转移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回赴码头。等等。从整个过程来看,彭大迁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相反,彭大迁等还成功救出十多人的生命。因此,法海一粟认为即便彭大迁的行为违反了泰国刑法规定,但是,按照一般法理,也无逮捕的必要。

3、彭大迁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假如彭大迁被诉至泰国法院,拟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呢?鉴于法海一粟对于泰国法律并不了解,因此,这里还是依据一般法理给出自己的意见。

(1)彭大迁的行为应当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是,彭大迁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仅如此,彭大迁的行为反而有功于社会,有功于他人。生命是无价的。

(2)即便需要对彭大迁的行为定罪,该案也应当免于刑事处罚。理由同上。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的一个案例,法海一粟援引于后,作为观点补充: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女子半夜里不慎掉下露台受了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发现了伤者,便乘机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该男子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在报警后离开。但是,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地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

法官在判决宣言这样陈述的: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地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我是大迁的朋友,在普吉岛做酒店,因为工作关系和他认识,到现在有三年多。大迁靠自己的勤奋、扎实、责任心到现在,一步一个脚印,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他英语非常好,熟练掌握法语泰语,一直被身边的所有朋友学习称道。为了拥有个好的体魄应对辛苦的工作,最近两年开始健身,我每周都能在健身房碰到两三次。他怀揣梦想做过老师,闯荡过非洲,最后在普吉岛收获爱情,也成长为一名父亲,女儿降生在2018年5月29日,才一个月多。

从事旅游行业,他基本是没有休息日的,每天都是家庭工作两头跑。7月5日出事那天他组织救援,安抚客人,医院酒店来回奔跑,对接旅游局,大使馆,移民局等方方面面,有他的的同事说,在救援那几天,大迁有一次甚至累倒在垃圾堆里。就是这样一个年轻的敢打敢拼的父亲,最后却在忙着帮客人对接各种关系时被扣留,至今没有释放,太不公平了。天灾面前,接到警报,如果不是大迁第一时间不顾个人安危组织人员在一线营救,那个船上40多个人,很难讲会全部幸免,那时候风浪还没停,随时可能也有危险。我觉得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我们的大使馆,媒体应该想办法给英雄一个公道。

出了这个事儿以后,我们这些朋友都非常担心他的安危,我请他的同事,他的客人,他的老师,朋友也都来写了对他的印象和对这件事的看法,一说起他所有人都是肯定和积极正面的,希望他能尽快平安归来,家里还有哺乳期的妻子和一个多月大的小孩在等他。

大迁是我的好朋友,好同事,更是人生的好导师,他幽默风趣,为人仗义,无论是对朋友对同事对家人还是对客人,他永远都是热情阳光,善良体贴,这样一个好小伙,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真的不应该遭受到这种待遇。记得低谷时迁哥跟我说过“haha,内心要阳光”,嗯,但愿泰国还有阳光。——大迁朋友

今年4月份普吉出海的时候,在懒猫接待点看到过姗姗(大迁的老婆),她当时还没生宝宝嘛,我刚生完孩子半年多,所以就和她多聊了几句,那时候大迁一直在旁边弹吉,当时就觉得这小两口感情一定很好,哎~就希望他们早日团结吧。——大迁客人

记得有次大迁和我说,他觉得2年前的自己脾气很不好,可能是因为从事旅游服务业,也可能是因为遇到了姗姗,他觉得他这两年的改变其实很大,在变得越来越好,他很感谢遇到的这一切。所以听说当时大迁第一时间就冒险出去救人了,我一点也不觉得稀奇,这就是他会做的事情。——大迁朋友

大迁很喜欢唱歌、也很喜欢弹吉他,他的英文很好,在泰国这段时间,还掌握了大部分的泰语,还会一点点的法语,他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也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我希望优秀善良的人都可以得到善待。——大迁朋友

今年3月份去普吉在码头上见过这小伙子,人很好,工作很认真,服务很好,在码头上等候的时候弹吉他给我们听,还聊了些家常,是个工作非常负责任的人,有这样的国人,懒猫有这样的员工应该感到骄傲。——大迁客人

正是有了彭大迁这样的中国好小伙,带着救援队第一时间赶到出事海域,游客们才不至于在海上漂着,绝望无助的等待。泰国政府不应该就这样草率把他抓起来,妄下定论。希望大迁早日自由。——大迁客人

在危急关头,还有什么比救人更重要的呢?彭大迁能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是值得被人感谢的。——大迁朋友

在第一时间听到大迁被泰国政府逮捕的时候,他的一位国内同事就哭了。热情幽默的大迁,明明是去救人的,之后为什么被这些莫须有的名头被抓了。——大迁同事

在这件事情上,我是绝对支持彭大迁的,这么仗义的行为应该被表彰。泰国政府逮捕明显不规范,在事实没有彻底清楚的情况下,先下结论定罪,直接逮捕,泰方这样的行为,相当无耻。——大迁客人

大迁哥是一个超级善良的小哥哥,特别好相处,灾难发生后不顾个人安危第一之间组织救援,奔走医院、码头,酒店,完全不像一个92年的男孩,成熟又有担当。——大迁客人

我们公司非常棒的一个同事,危难时刻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调度船只奔往事发地点救援,为他的勇气和责任感点赞!——大迁同事

五月份普吉岛一行,因为大迁,让我们的旅行变得更有趣了 。闲聊的时候他说孩子还有10天就出生,脸上溢满幸福,我们也很替他高兴。现在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很为他担心。——大迁客人

在工作中,他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在生活中,他也是一个好爸爸好父亲,在事发之后,他第一时间协助救援,应该值得赞扬和嘉奖。——大迁客人

他是我的一个学生,在我的心里他善良、阳光、积极向上,这一次能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人,也是他平常热心有责任感的作风 ,心疼他的妻子和未满月的孩子,希望被公正对待。——大迁老师


Dick


笔者看到这则新闻,和网友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极度愤慨非常失望。大家之所以觉得泰国警方的所作所为违背了基本伦常,是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全世界多数法治国家的重要原则:紧急避险原则。

由于笔者对于泰国的法律制度不熟悉,在此结合中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原则,以及国际通行的紧急避险的立法精神,来分析一下本案中90后奶爸英勇救人却惨遭逮捕的违背基本伦常的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我国关于紧急避险的立法规定,结合国际通行的紧急避险的立法精神来看,紧急避险,是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回到本案中中国籍90后奶爸的行为,其在工作地发生重大沉船事故的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更大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发生,采取了完全符合法定的紧急避险精神的救人举措,真实地拯救了十余人的生命,显然其工作签证范围违规违法的后果明显较轻,依照国际通行的紧急避险的立法精神,显然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笔者相信依照大多数法治国家的立法精神,都不应当构成犯罪,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中国同胞对于泰国方面蔑视国人生命、推卸责任、歧视性处罚逮捕中国籍90后奶爸救人英雄的举动,极度反感、厌恶、抗议,并且,和笔者一样的诸多中国同胞,对于泰国方面的救援不力以及赔偿不力的举动,会以实际行动来表明我们国人的鲜明态度。

最后,我们相信这位90后救人英雄奶爸回国的时候,会受到最高礼遇的欢迎和迎接,他永远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刚刚猫律师


中国赴泰国旅游的人数都近达1000万,2017年中国游客对泰国经济贡献都超过1000亿人民币,是给泰国旅游收入带来最多贡献的国家。再看看泰国政府对待中国人的态度?

他们是没有看到韩国的前车之鉴吗?!

一个没有道德的国家,一个无视生命的国家,一个无耻推卸责任的国家,还值得中国人再去吗?

在接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通知,这位90后中国奶爸紧急组织搜救工作,冒着风浪出海。因为他知道这是争分夺秒死神赛跑,在狂风暴雨的海上,遇难人员在海中多呆一秒,就多一分生命危险。到了现场后,成功救助了20多位游客,甚至速度够快过泰国的海警救援船。
在此之后6、7、8日这位90后奶爸,带领着当地组织的民间共计13艘搜救船队,协助泰国海警,前往可能区域救援。

这么忙前忙后,奔波在码头、领事馆、协助翻译...到头来,却被泰方给出的“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带船指挥船只出海,属于违规”而逮捕。

道德与违规之间,如何做到正确的衡量?救人是最起码的道德行为!

一个不尊重生命,无事道德的泰国,竟把救人的英雄逮捕,这种行为多么可笑

泰国上层的“言行不一”,让我很难再相信泰国的行为准则和公正。

7月9日:

泰国的总理巴育上将,在出事码头,曾表示:“泰中两国几百年来都是兄弟,亲如一家。无论中国人还是泰国人,只要身在泰国,按照国际规则,泰国都要负责任地照顾好他们。”

同一天:

泰国副总理巴逸收采访则表示:“这次事件是中国人害中国人,我们要负什么责任,中国人的船”之类的。还把责任推给“零元团”,经过证实人家是正正经经的自由行一日团,付了钱的!

泰国的船长和船员,撇下乘客自己逃生;出海码头当天挂着能表示出海的“绿旗”;出事船只是泰国合法公司,如果不合法,泰国也不会让开对不对,泰国老婆负责管理船只和泰国员工,而中国男子以前是潜水教练,负责管潜水。这是中泰合作公司。出了事,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中国人身上。

如此言行不一、倒打一耙的行为,实在让人感到可耻。

如果说天灾无法避免,人们更多的是无奈,那么人祸,则使人们感到愤怒、失望和心寒

希望这位90后英雄能够早日回到祖国。


沐橙籽


这是在普吉岛沉船事件后,快速发酵的1个后续事件之一。我们希望英雄能得到掌声,但目前却是一个黯然的局面。从“法”的角度,泰国反面行为是合理的;我们当然也渴求“法外有情”,或者通过网上对事件的传播发酵,引出能予以援手的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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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反应:气愤填腔!——回顾事件发酵路径

我第一次看到关于这个消息的推送,是在7月10日下午14点,由湖南懒猫旅行通过它的官方微信服务号推送的信息。推文的标题为《90后奶爸救了整整一船人的命,第二天却被泰国警方逮捕?

文章详细地叙述了7.5.普吉岛船难发生时,民间救援力量带头者彭大迁冒险搜救艾莎公主号的过程,以及其后发生的逮捕和关押事件。从那时候开始,至这件事迅速在互联网上发酵,这是有据可寻的。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中国网民,在看着普吉船难事故众多同胞遇难、众多家庭阴阳相隔的新闻进展时,心里的悲痛是无以言加的。在悲痛尚在、所有失踪者未探明下落之时,看到我们国籍的英雄遭遇泰国警方这样的对待,这无疑就是在我受伤的脸上再刮一巴掌!所以,看到新闻,第一反应就是:气愤!以及希望传播转发这个消息,让它能通过网络的力量,影响到相关政府层面能出手干预,尽快让这位英勇的90后奶爸回到家人身边,得到应有的致歉。

相信有95%以上的中国读者,和我这个第一反应是相同的,心情也是相同的。所以懒猫旅行这个推送,很快就破10万以上阅读量,点赞评论众多。因为我们都是同样的情绪和动机。

2.深思熟虑后:泰国警察行为合法。

在网上对此事进行发酵的同时,我也慢慢静下心来,深思熟虑。

首先分析一下我熟知的泰国。这个国家我去工作、旅游多次,也认识不少泰国的人,从与他们接触中得知,这个国家的执法力度还是非常严格的。由于国家特色,泰国对于色情方面的法规制度是相对宽泛,而且态度是相对容忍的;而色情以外,其它则是非常严厉。尤其这是一个以佛教作为国教的国度,对违背佛法宗旨的法令限制得最为严格。

这么说可能你不太明白,那就举个栗子

泰国法律对于赌博限制非常严格,别说在其国境内参与赌博,即使是有其境外进行赌博记录的游客,也会被这个国家拒绝。广东邻近港澳,因此前往以博彩业为特色的澳门相当便捷。由于出入境方面对澳门签注的限制为1个月1次,所以有些想要频繁过境澳门的游客,就会利用护照过境。(当然我们坚决抵制这种方式,而且现在用这种极端方法的人也不多,但还是有着这么一个群体)在过境时,其出入境记录会留下痕迹,且护照会遗留DT的印章。

如果要在入境前取得泰国政府发出的贴纸签证,这类型的护照和人群是绝对会被拒绝的。因为泰国这个国家对于赌博的强烈反对,从出入境记录可见这个游客是博彩业爱好者,所以就拒绝派发签证。

从这点可以折射出一个问题:泰国方面对法规的执行力度。

的确彭大迁持有的工作签证范围,是不允许带船、指挥船只出海。在法理上而言,泰国警察方面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且立定这样的法规的初衷,也是出于对海事安全的捍卫。所以从法律上而言,泰国方面的行李是没有错的。

3.共情:希望英雄能得到释放,以及受到舆论的褒奖。

抛离开该由哪个层面的人出来干预事情的角度,只说说作为第三者、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感受,我们都理解事情当时的危急性;我们都希望能够在救死扶伤面前,把生命作为第一考虑因素;我们都希望英雄能得到应有的掌声,而非落下黯然的结局;我们都为仍然身在狱中的英雄能尽快回到家人身边。

世间大部分的事件,都并非“非黑即白”的分明状态。虽然法律法规是白纸黑字的,但是文字是不能概括所有情况、以及文字背后还是有很多可引申的含义。这次的事情,让我想起去年也是轰动一时的“辱母杀人”案件,在处理手法上,可见法理外还是能有情面的存在。

目前此事关乎到外国的法律法规,从国家的关系角度来看,作为网民,不能也不适宜去评判别国的法律对错。我们需要关注的只是希望英雄能尽快得到救赎!也相信已经在网上发酵的声音,能声援并引导出有力量人士出手,为我们的英雄奔走。


你同意我的看法吗?你会通过怎样的方式声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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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天,最令国人匪夷所思的新闻,当属7.5普吉岛船难事故发生6天后,第一时间冒险搜救的民间救援力量带头者彭大迁,被泰国警方逮捕。理由是“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

新闻背景交代,出生于1992年的彭大迁,是湖南懒猫国际旅行社在普吉岛设立的合资旅行社公司lazycattravel

的一名工作人员,持正规泰国工作签证在普吉岛从事旅游工作。同时他也是一名新晋奶爸,家里有尚在坐月子的妻子和未满月的孩子。

于是,“90后奶爸”“救人被逮捕”成为了热搜。

本来关于7.5普吉岛船难事故,泰国有关方面的公开表态前后不一,先说是违规出海,被中国媒体发现码头挂有允许出海绿色旗帜后,泰方又称是无法预计的恶劣天气造成,然后又有高层面对媒体称,出事的两艘承载自由行游客的船只是“零元团”,不会影响到泰国的旅游业……现在“90后奶爸救人反而被泰警方逮捕” 更是一石激起三层浪,让国人们愤概不已(包括答主在内),更有网友已经开始高呼抵制泰国游,让泰国品尝一下“韩国的苦果”滋味!

不过,当我们冷静下来细下思量,国人对“90后奶爸救人反而被泰警方逮捕”一事的强烈反弹,根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和经年累月“法网与柔情”“以人为本”的传统教育结果。

俗话说,路归路,桥归桥。国情不同,法律不同,用中国“法网与柔情”“以人为本”的精神去看待泰国警方行为,显然是套路上的凌乱。

世界各国的国情、各国的法律都不同,任何人到了别家的地盘,就得服从别家的国情和法律,中国人也不列外。

比如,中国和美国,都是使用左舵车,但是两国交通法规关于“路权”的界定就完全不同。中国是“以人为本”为准则,而美国就是典型“路归路、桥归桥”。

上个世纪90年代,我曾三次到美国考察或者旅游。就美国的交通管理和路权问题,曾认真做过体验式“采访”——

美国的“路权”,只有法律,没有“以人为本”一说。美国的法律规定,驾车在斑马线上绿灯亮时撞伤人,驾车人基本上要赔得倾家荡产!因为,斑马线绿灯亮时“路权”是行人的!我曾步行纽约、华盛顿、旧金山、西雅图城市街道,随便什么街道的斑马线上,即使红灯已经亮起,但只要有人还在走,所有右转车都是在线外等候,没见一辆右转车敢和行人并行或是缓慢通过。

但是,美国的法律又同时规定:行车道上如果行人与车辆抢道发生事故,驾车者没任何责任,行人受伤或者死亡不仅“背时”,而且还得赔偿车辆损失——因为,行车道的“路权”是车辆而不是行人! 

而在我国,《道法》的制定有个核心准则就是“以人为本”。于是,在“以人为本”准则下,即使在高速公路撞死了人,驾驶员虽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负民事责任!通常是司机要负一到三成责任,死者负九到七成责任。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驾驶员与死者的责任比例划分,即使驾驶者责任只有一成,也得要真金白银掏出来。

对于斑马线上需先让行人,这一在国外早就实施N年且行之有效管理交通的措施,我们2017年才开始采取一旦违章罚款200

3分的措施。当然,这一措施与国外相比虽然晚了很多,但毕竟起步了,这是一个国家文明的表现。

现回头再看“90后奶爸”彭大迁7.5普吉岛船难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勇救游客,事后却被泰国警方以“该中国人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 为由逮捕一事——你勇敢救人彰显了人性光辉,该由什么层面褒奖是道义上的事儿,但是,我泰国法律对“指挥船只出海”有明确法律界定,你彭大迁持有在泰国的“工作签证”工作范围不包过“指挥船只出海”这项,但你却真实实施了,那就是违反泰国法律,我警方是法律的维护者,只判断行为者实施的行为性质有无违法,而你实施行为的道德、精神层面的东西,不归我警方管——这就是国外的法律:路归路,桥归桥。

但是,在世界通行的人道主义精神层面上,在任何灾难出现时,人道主义将超越国家、种族、年龄、性别,成为人们的普遍行为准则,积极参与紧急救援并且手拉手力扛。这手与那手,需要的是同心协力,而不是考虑由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因为,人道主义是人类唯一信任的跨国意识形态,这个意识形态就是全世界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人们不断追求的人类精神!基于此,我们希望泰国国家层面出手,尽快让“

90后奶爸”彭大迁得到泰国法律方面的宽大处理,并同时给予人类精神的褒奖!


勒克儿


说说个人看法就是泰国此举无异于将本就克制的情绪再度点燃

目前已知的事实是:7.5普吉岛船难事故中涉事的两条船,一条为凤凰号,所属公司为TC Blue Dream,中国游客死亡人数上升至42人,仍在搜救中;

另一条为艾莎公主号,所属公司为TCG Yacht Similan,船上35名中国游客全员获救。

而获救的艾莎公主号的最大功臣可以说就是彭先生,根据新闻可以知晓:

接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通知,中籍员工彭大迁立即组织了多名泰籍懒猫员工,冒着风浪出海,对艾莎公主号进行紧急搜救。搜救快艇在蜜月岛侧面找到艾莎公主号,发现有10位左右游客已在水中,被同样在水中的艾莎公主号船员紧紧组织在一起等待救援,救援船员随即跳下海协助落水人员一一登上救援船。

在彭大迁等人指挥的救援小分队成功救助了13大7小游客后,此时海警救援船也赶到了,所以让位给专业海警船救援。彭大迁则带着20多名成功转移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回赴码头。

可以说彭先生几乎是将艾莎号船只上大部分人救起,但是目前泰国警方因为其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为由,对其进行逮捕并且关押两天两夜仍然未予释放的情况下来看,显然泰国方面没有拎清楚当下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个人认为当下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搜救或是寻找遇难者的遗体,其次是安抚家属的情绪,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必要的赔偿,至于彭先生工作签证问题显然并不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即使确实有问题完全可以在事后在进行追究,而且考虑到其救人的义举,我认为也应当从轻甚至免于处罚才是符合民意的。

但结合目前泰国的安抚力度不够、副总理大放厥词中国人自己害自己的言论来看,至少从我个人角度出发,短时间内即使出游,我想也不会考虑泰国。


麋鹿说法


抛开一切情感因素看待这个问题,其实这里面有好几个点需要讨论:懒猫是否参与凤凰号销售?彭大迁是否有救援资质?他们团队是否有救援能力?泰方在拘捕后是警告批判还是量刑?触犯的是当地的刑法还是劳动法等等。报道永远不可能完全的全面,而我们的思想却需要想到许多。

首先,彭大迁的救人之举是值得表扬的,这无可厚非。但其实如此危险的救援活动的确需要资质,并且此类救援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能完成的,需要的是团队配合。虽说就现在得到的结果是好的结果,但是一但没有资质却又导致二次严重事故的话,那真的就会非常难说。

可能很多人会把前段时间法国的黑人小哥时间做对比,其实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一个人救人只需要对自己负责,指挥团队救援则需要对团队负责。事情发生后码头一定是红旗了,救援团队没有任何救援知识,组织大量人员出海一旦再发生意外,增加救援难度就一定是组织者的责任了。当然,这其中也确实发生了救援者被一起卷走的事实,所幸没有太大的意外发生。

泰方的拘捕是实施了,拘捕的原因也说了,但拘捕后的结果还没说。而这种事情的结果如果是警告告诫无资质者不要盲目施救导致增加救援困难,那其实也是一个好的结果。如若责任追究到底量刑的话,就的确有失人道主义精神了。当然了,相信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以警告为主,毕竟工作签证只是一个由头而已,也不至于量刑

最后,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难说的点,懒猫是否参与销售。作为旅行社出身的我很清楚倒手这回事,如果的确是参与了销售,销售方冒险出海救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

可以肯定的是,救援的精神是一定值得赞赏的。

当然还有一句要说的,即便是重大事故,没有任何经验的救援都是在冒险。即便是在国内,落水者被救救援者溺水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了。如果真的有心,平时学点救援知识可能在突发情况下能帮得上忙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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