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短评《成都》》之后的评论

以前曾写了一篇《短评《成都》》,后来总觉得写得不太好,评的不透彻、不圆润。最主要的是评的意犹未尽。所以今天就想在这篇文章之后,再写点东西。

先把原文附下——

写在《短评《成都》》之后的评论

短评《成都》

最近乡村民谣还挺流行,先是《南方姑娘》,后是徐峥黄渤主演的低俗喜剧《心花路放》和里面的《去大理》,都挺火热。

还有一首今天想评说的《成都》。

《成都》我听得不算早,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以前不太喜欢听民谣,第二是这首歌火的太快,一经正式推出就火遍全国。大街小巷到处传唱,我听到并喜欢上它已经算后知后觉了。

民谣特别容易出现传唱一时的名曲,最根本的原因是简单:一把吉他,你可以在北京后海唱,也可以在县城小广场唱;可以在巴黎纽约街头唱,也可以在山村乡野唱。形式简单,旋律简单,需要的乐器简单,歌词也简单——民谣就是越简单越好。

而传唱的内容也简单:除了爱情,就是青春,最好两个连到一起,然后流浪去。

我们的民谣也有了很多年历史了,高晓松的校园民谣《同桌的你》算是最早、最成功的代表。

因为我们的摇滚音乐一直不兴,搞到现在还没有形成比较好的流派,更加缺乏优秀的作品。摇滚的小众化,流浪的爱情就变成了稀缺品;广大的文艺青年,总是愤怒而又迷茫的年轻人,就需要民谣来宣泄自己的感情了。

人们不明白为什么民谣为什么那么流行。除了好听,表现形式极度简单,节奏舒缓给人温暖,内容大多是青春爱情和流浪文艺,以及其他反映青春浪漫和向往远方的内容外,——甚至除了中国目前摇滚乐和其他流派的音乐萎靡不振以外——民谣流行广、传唱度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是“性”。

是青春的蠢蠢欲动,是初尝爱情滋味的懵懂,是初恋的朦胧,是跌跌撞撞的成长,是反抗成年的倔强,是拒绝庸俗的挣扎。与其说是向往远方,不如说是排斥眼前;与其说是想要流浪,不如说是想要对抗;与其说是向往爱情的美好单纯,不如说是厌恶现实爱情的复杂丑恶。

“是不是对生活不太满意,”——是的。——“很久没有笑过,又不知为何,”——对呀。——“既然不快乐,又不喜欢这里,”——那该怎么办呢?——“不如一路向西,去大理。”——好的!

这样一改《去大理》,就不是音乐,而是相声了。

我们不喜欢城市的姑娘了,受不了假模假式和嗲里嗲气,所以才喜欢《南方姑娘》。幻想着南方姑娘“总是喜欢穿着带花的裙子站在路旁/她的话不多/但笑起来是那么平静优雅/她柔弱的眼神里装的是什么/是思念的忧伤”。——这样的姑娘,现实里哪里能找的见。

写在《短评《成都》》之后的评论

写在《短评《成都》》之后的评论

如果时光退回去二十年,我们的审美观还不是“话不多、平静优雅、柔弱的眼神里装着思念的忧伤”,那时的我们没有那么文艺,我们的需要还是带有浓重的泥土气息,喜欢的姑娘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美丽又漂亮/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时代变了,我们对女孩(尤其是初恋女孩)的认知和要求也变了。现在再给你来一个辫子粗又长的姑娘,估计你也不会那么喜欢了。

我的男神弗洛伊德先生说的很对,“性动力”(力比多)是驱使人类一切行为的最大动力。这种说法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确实有点绝对而不客观,缺少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观。但是以“性”来解释文学艺术音乐舞蹈,却绝对是准的不像话。

一首《成都》,热闹了多少酒吧,养活了多少街头流浪歌手。如果不是这首歌,我还不知道成都像大理、北京后海、川藏线、东莞一样,成为了新一代的流浪圣地和一夜情之都。

盲目跟风的听众,还对这首歌曲表达的深层次内容和背后最重要的驱动力,懵懵懂懂,不知不觉。

民谣=性=不负责任的一夜情,这种等式似乎有点偏激,像弗大爷一样缺乏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观。实际也是这样,我们的民谣还是太弱小。民谣给人不是流浪就是爱情这样的印象,小青年文艺风浓重,骚的不能再骚,柔的不能再柔,说明中国的民谣还很浅薄,主题单调而不丰富。

到了今天,几十年过去,民谣还不过是从“小芳”变成了“南方姑娘”,从“大理”变成了“成都”,从“同桌的你”变成了“诗与远方”: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大理和成都;生活不止眼前的大妈,还有学生妹和村姑。——谁也不会告诉你,学生妹和村姑到了大理和成都,变成了陪酒女郎。

不像是美帝,乡村民谣——黑人音乐是一个很伟大的流派,诞生了丰富多彩灿如繁星的作品。好在我们现在也有了黑人音乐一样,民谣有了万人喜爱、万众传唱;只是缺乏万人创作、万众参与罢了。

尤其是在互联网迅速普及的今天,随便一个手机约会软件就可以成功约到妹子,喝酒唱歌玩玩乐乐,性的极度保守和极度开放变成了两个极端。别管大理还是成都,都不是远方。一机在手,妹纸我有,走到哪里都是远方,都可以浪漫潇洒。

2017.02.18

写说是短评《成都》,结果拉拉杂杂写了将近2000字,又长又乱,毫无中心思想。不仅主题写的不够突出,而且并没有真正的评价这首歌。

所以今天补一下上次的小遗憾。

《成都》这首歌,像所有的民谣一样节奏舒缓,韵律悠扬,音乐响起就能抓住人的心。歌手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独特而美好的声线,浅吟低唱,像是在人的耳边轻轻诉说自己的故事,故事里有在成都的流浪经历和爱情故事。随着歌声响起,第一个映入耳帘的就是“眼泪”、“酒”、“依依不舍”和“你的温柔”,一下就将所有的故事和盘托出。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就生动的勾勒出如下场景:失恋的人宿醉中醒来,酒是昨夜剩下的,对爱人的依依不舍,让他落下眼泪。

随着歌曲的推进,说出来分手的理由。恋人攥着歌者的手,问他“余路还有很久”?让他感到为难的,也是所有流浪者面对的终极目标,是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到底在哪里,谁也说不好。追求自由的道路让我变得浪漫,让我的生活变得富有诗意;但是爱情终归是一种羁绊。我不知道远方的终点,也走不到那终点,只能跌跌撞撞继续朝前走,继续挣扎着寻找自由。

以下则是对歌曲描述故事的演绎——

“没有你的日子,思念涌上心头。我徘徊在河边,陷入了回忆的忧愁,深秋的柳枝打到了我的额头,就像你曾经温柔的吻。我已经离开了那座阴雨小城,离开了成都,但是我永远忘不掉你。在成都的一切我都带走了,却带不走你。

我多想回到成都再和你一起走一走,就算所有的灯火熄灭,我们也不停下脚步。你还会像以前一样挽着我的手,而我将手插进裤兜,我们一起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常去的小酒馆的门口。但是分别总是在九月,最后我们还是分手。我对你的回忆思念,让我陷入忧愁。河边的柳枝打在我的额头,就像你温柔的吻。那一座总是阴雨绵绵的小城,我的记忆为什么没有被雨水打散冲淡?

我还是没有忘记你。我还是想回到成都。你还会像以前一样挽着我的手,而我将手插进裤兜,我们一起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常去的小酒馆的门口。”

歌曲的最后,是一位充满童真的女孩声音,唱起歌者反复吟诵的心声“多想和你在成都的街头再次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这种热恋中的情侣才会做出的半夜压马路的行为,让歌者久久追忆,念念不忘,回味良久。

歌曲中的几个意象,“深秋”营造出来一副萧索的氛围,加深了失恋者的孤独失落情绪,更好的烘托出来整首歌曲伤心失落的情调。“垂柳”——成都是盆地,深秋九月的柳树还是嫩绿,情有可原——自古即有“留”的通假,古人也多以柳象征挽留,出现柳尤其反映出歌者反复想起依依惜别的旧时场景。诗词中也不乏以柳写美好爱情的先例,“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一个“垂柳”打到额头,喻指恋人曾经温柔的吻,手法高妙,给人生动的画面感。

“阴雨小城”暗示爱情的悲剧结局。阴雨绵绵的雨中记忆,潮湿阴冷令人心伤。但是歌者还是念念不忘“玉林街头”:流浪歌手聚集地,成都摇滚乐的圣地——因为他们就是在那里相识、相知、相恋,曾经经常在那里的酒吧门口喝酒唱歌,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最动人的,是歌曲反复咏叹的故事:女孩子挽着男孩的衣袖,男孩子将手插进裤兜,两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灯火全都熄灭也不舍得停留。这种既朦胧又浪漫,既简单又动人心扉的小事,让歌者刻骨铭心,永远无法忘怀。灯火渐熄,一对年轻的璧人依偎在一起,脚步缓慢,声音轻柔,慢慢走向远方的黑夜里。——这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古人浪漫,也是画面感十足的今人甜蜜,让人浮想联翩。

没有浓墨重彩,没有歇斯底里,没有伤心裂肺,没有悔恨哀求。反反复复的咏叹中,尽情发挥出民谣的优势:在告别动人辞藻、华丽技巧的花哨招摇外,以简单纯粹的笔触、曲调,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击中听众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令人高度共鸣。

这首歌的高明之处就是将流浪歌手们的迷茫挣扎处理的很好,回忆爱情之余,并没有否定自己对自由的追求。这个度把握的很好,伤感是有的,难以释怀是真的,但是并没有将哀伤写的过度,以至于伤害了整首歌的格调。因为一旦过度渲染失恋的悲伤,第一不符合民谣悠扬空灵的风格,沾染太多凡尘俗世,大有跌落人间的庸俗;第二这种失恋分手是所有流浪歌手(摇滚乐歌手)几乎必不可少必须经历的宿命:他们追求自由,渴望打破羁绊、牢笼与束缚;同时他们又追求爱情,极度渴望浪漫而又纯粹的爱情;可是爱情与自由就像是天生的死敌,是你死我活有你无我的竞争对手。你想要爱情,对不起,请放弃自由;你想要自由,不好意思,你就没有了爱情。

这首歌将非常宏大的、宿命似的悲剧,写的如此委婉动人、哀而不伤,唱的如此动人心扉、引人遐思,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成功。

不足之处有几点:第一是“我会把手插进裤兜”和“坐在小酒馆的门口”曲调让我有雷同的感觉,仿佛是抄袭某一首著名的歌;只是我还没有找到确切证据。这也是我第一次写短评的时候总想负面去写、拒不承认这首歌的成功的缘由。第二是这首民谣还是略显繁复,比如中间很多的配乐,主唱歌手背景还有很多助唱,让这首歌显得特别好听——却丧失了民谣的纯粹性。这一点不如黄渤演唱的《去大理》。最好的民谣就是一把吉他,一个嗓音,打开聆听者的新房,令人如痴如醉。——可惜无论是《成都》还是《去大理》,还是以前的《小芳》《南方姑娘》《同桌的你》,都没有做到简单到极致。我们跟美国乡村音乐、黑人民谣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第三是歌手的声线不如《去大理》的黄渤,我个人还是喜欢黄渤的嗓音,《去大理》被他演绎的更有力一点。第四命名为《成都》,背景放到成都,还是不太好:柳树到深秋还没枯黄凋零,减弱了意象的感染力;阴雨小城更多让我想起江南小镇,成都一不是小城,二不是阴雨连绵的江南城市,非要这样写成都多少有强硬的感觉;玉林路让我想起“玉林狗肉节”,我虽然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但是对玉林的负面印象强烈而偏执,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种瑕疵。没办法,对普通听众来说,玉林比成都玉林路更有名;而我也不能去说服成都更改这条路的路名。所以这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削弱了我对这首歌的欣赏。

我还在找“我会把手插进裤兜”和“坐在小酒馆的门口”这两句的曲调,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听到过。就像《下一秒》一样,在这里立帖为证。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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