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支付令解了貧困戶燃眉急

督促程序,一種在中國不為人廣知的特別程序,儘管成為了德國、日本等國債權債務糾紛的主要解決方式,但在我國法院適用較少。近日桂陽縣人民法院發出了一紙支付令,為貧困戶要回了多年的欠款,並解了該貧困戶的燃眉之急。

2018年4月18日,正值春根時節,貧困戶曹某某一家人卻犯了難,沒錢購買糧食種子,今年的收成該如何是好,一家三口可全指望著地裡的收成度日。雖然政府發放了生產生活幫扶金,可家中年近90的老母一直身體不適,早已是入不敷出。早些年因為將自留山上的竹子賣給他人,尚有2000元貨款,但卻一直無法討回。面對如此困境,貧困戶只能尋求法院在當地的扶貧工作隊。

原來2011年時,貧困戶曹某某一家人將自留山上的竹子賣給了曹某甲,貨款共為9500元。當時曹某甲向曹某某一家人支付了7500元,尚欠2000元未予支付,說是等到竹子出售後再行支付。可是一等就是7年過去了,雖經曹某某一家人多次催討,但曹某甲一直未予支付。桂陽縣人民法院得知情況後,建議曹某某一家人申請支付令。

2018年4月18日當天,桂陽縣人民法院立案後,依法向曹某甲發出了支付令,並及時將支付令送達給了被申請人曹某甲。曹某甲在收到支付令後,並未提出異議,而是立馬將2000元貨款支付給了曹某某一家人。曹某某一家人拿到貨款後,面上終於露出了笑容,今年的收成算是有了角落。

督促程序原本的設計理念便是迅速、經濟的解決債權債務糾紛,將大量的民事案件從普通程序中分流出來。然而,司法實踐中,督促程序卻用之甚少,逐漸被邊緣化。究其原因,不乏有社會誠信倫理的缺失,程序本身設置的缺漏,送達不能等原因的掣肘,更有民眾知曉率低,立案引導不夠,司法宣傳不利等因素的影響。在案多人少的今天,為了發揮督促程序的功能,應加大對督促程序的宣傳力度,加強對適用督促程序的立案引導,藉助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借鑑域外的先進經驗,“對我國的督促程序進行電子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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