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關於組織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

长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长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長治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關於

組織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旅行社、旅遊院校:

根據《山西省旅遊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山西省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晉旅發辦字〔2018〕11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02

報名程序

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包括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網上交費和打印准考證四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重複報名無效。

初試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並填報信息;已經取得中文“導遊員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導遊員資格證書”掃描件並填報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網上報名系統。

考生報名前請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嚴格按照要求操作,認真、準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資料,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有效。若因填報信息不實或錯填、漏填,影響參考資格,責任自負。

考生可報考普通話、英語、日語、法語、德語、俄語、朝鮮語、西班牙語語種。每位考生一次只能報考1個語種。

(二)資格審核

現場審核材料:

1.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打印);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A4紙張);

3.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3張(與報名系統照片同底板);

4.學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A4紙張,加試考生不需要提供);

5.“導遊員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A4紙張,初試考生不需要提供)。

資格審核通過後,考生報名信息不能變更。

(三)網上交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後,方可申請網上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後,費用不予退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定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和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2〕382號)文件規定,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每人收取考務費250元,加試費70元,另收取報名費每人10元。

(四)打印准考證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

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

03

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初試考生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需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加試考生僅需參加現場考試。

(一)筆試

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法規(科目一)、導遊業務(科目二)、全國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四)。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

(二)現場考試

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現場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考試大綱

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通過文化和旅遊部官網(http://www.mct.gov.cn)“在線辦事-表格下載”欄目查看。

04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科目一、科目二

(政策法規、導遊業務)

2018年11月17日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全國導遊基礎知識、

地方導遊基礎知識)

2018年11月17日

10:30-12:00


科目五

(現場考試)

考試時間和地點

以准考證為準

05

考試結果公佈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僅當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06

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旅發委提出申請,複核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成績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07

證書核發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遊部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頒發“導遊員資格證書”。

08

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臺灣同胞可在大陸地區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報名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過程中需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臺灣居民身份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同胞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三)中等職業學校旅遊類專業2019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員資格證書”。

09

聯繫方式

聯繫人:李毅 沈健

電話:0355-2080022

審核地址:太行西街157號人防大樓7樓導遊管理中心

長治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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