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一男子因違法收購白鷳等珍稀動物獲刑

記者今天從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陽山一男子因違法收購珍稀動物,破壞生態,日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法院介紹,野生動物與生態環境的平衡有著十分重要的關聯性,但有的人卻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採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2016年10月13日,麥某南在其經營的商店門口先後收購了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鷳6只、花頭鵂鶹1只;國家三有野生動物中華鷓鴣6只、中華竹鼠4只、鼬獾7只共24只野生動物。後將上述野生動物委託給他人運往陽山縣城準備銷售。在運輸途中被公安民警查獲。

阳山一男子因违法收购白鹇等珍稀动物获刑

同月19日,被告人麥某南主動到陽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並如實交代其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

陽山法院認為,被告人麥某南非法收購、運輸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鷳、花頭鵂鶹;國家三有野生動物中華鷓鴣、中華竹鼠、鼬獾等野生動物,侵犯了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制度,破壞了生態平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且情節嚴重,應依法懲處。

鑑於被告人麥某南案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且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查獲的野生動物已全部放生,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圖: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曹菁 通訊員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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