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有錢人」終於不再爲所欲爲!

多次下達執行通知,多次溝通無果!

屢次抗拒執法、謾罵抵制,

法律的威嚴何在?

常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法律的公平正義”再次強烈證明!

法律的威嚴不容侵犯!法律的公平正義始終在!

法律面前,“有錢人”終於不再為所欲為!

3500多萬欠了10年不還

2008年王雲和張力(化名)二人以承辦工程需要資金等為由,先後13次向李華(化名)借款共計3597.5萬元,有借條予以載明。因兩人逾期未還款,李華於2015年6月11日向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經多次開庭審理,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令兩被告張力和王雲共同歸還李華借款本金3597.5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並判令張力歸還李華本金75萬元及相關利息。之後,王雲二人不服一審判決,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審理,紹興中院維持原判。

二審判決生效後,張力和王雲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李華便向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法院於2016年4月13日立案受理。在立案後,諸暨市人民法院先後通過拍賣、對被告人拘留等強制手段,執行到位財產900餘萬元,但至今兩人仍未全部履行其餘款項。而這以後張力和王雲也於當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律面前,“有錢人”終於不再為所欲為!

上海房產、妻子名下房車都已拍賣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王雲突然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請求,並拿出了一張自己私下鑑定所得的鑑定意見書,說李華提供的借條中,所籤的名字並非王雲本人所寫,省高院經審理後,裁定駁回王雲的申請,並維持原判。至此,案件仍根據原判決繼續執行。今年6月21日,法院將王雲名下上海的一套房產通過司法拍賣,以1198萬的價格成交,不過至今買受人尚未交齊餘款。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王雲妻子名下的車輛和房產也一併被拍賣,王雲名下有財產,不但拒絕主動還款,還躲了起來。

今年1月,諸暨市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其案件移送公安立案偵查起訴,同時,也一直通過各種手段抓捕王雲。而另外一個欠款人張力,因此前所涉及案件較多,經諸暨市人民法院多次查找,其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在法院的追捕中。

法律面前,“有錢人”終於不再為所欲為!

此次騰房遭到家屬強烈抵制

這套別墅一直由王雲安排其90歲的小叔等人居住,去年法院查封了這處房產之後,王家非但不安排高齡老人的搬離,為了抵制執行,還將王雲妻子家患有直腸癌的親屬搬了進來。法院工作人員頂住各種謾罵、威脅,多次上門做工作,均遭到王家的抵制,拒不配合騰退。經過一年多時間,昨天,諸暨市人民法院決定進行強制騰房,以保障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維護法律的權威!

在騰房的現場,工作人員騰退出了200個紙箱的物件,裡面有大量的奢侈品,包括愛馬仕、古馳、普拉達等品牌的衣物和家居用品。一樓大廳內還養著一缸金龍魚,據知情人士透露,缸裡的魚都價值不菲。另外,據瞭解,王雲在外地的公司仍處於經營狀態。

據王家親屬說,張力是王雲的侄女婿,當初是張力向李華借錢,王雲只是擔保人,而在後來原告出示的借條裡,王雲卻成了聯合借款人。

法律面前,“有錢人”終於不再為所欲為!

針對此案,法院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王雲的這個案子對廣大群眾是很有警示作用的。其次,在諸暨法院一審和紹興中院二審後,王雲才突然提出對借條存疑,卻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在判決最終生效後,他在有財產的情況下,又多次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給法院施加輿論壓力,試圖威脅、阻礙執行,這才導致了今天的後果。

通過此案也提醒大家:在出具收條及其他證明文件時一定要寫清楚,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在做擔保人時候一定要謹慎,考查好被擔保人的信用及還款能力情況。

【律師小提示】

為他人擔保時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為他人擔保前,應視察對方是否有還款能力、良好的還款意願:在為他人作擔保前,借錢方須仔細視察借錢方的還款能力、信用情況,然後根據自身情況,衡量是否為其作保。

2、瞭解清楚為他人作擔保需要承擔哪些後果:擔保不是一種形式,根據相關規定,在借錢方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人要履行其債務,承擔責任。

3、為他人作擔保最好立下字據:在為他人擔保時,相關條款、款項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據的形式體現,若雙方發生糾紛,也不至於有理說不清。

億律法律服務平臺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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