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縣男子娶外籍女子回國 竟然安排打起了「黑工」

7月10日,房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查處一起外國人非法就業案件。貝寧共和國,該國籍女子竟在房縣“打黑工”。

房縣男子娶外籍女子回國 竟然安排打起了“黑工”

7月10日,房縣公安局人工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在對轄區單位場所進行排查時,發現縣城一珠寶店有外國人就業。

房縣男子娶外籍女子回國 竟然安排打起了“黑工”

民警隨後查詢檔案,發現該外籍女人無任何就業手續,卻已在珠寶店就業半個月。民警當即將該外籍女人及珠寶店負責人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經查,該女子來自貝寧共和國,因房縣男子何某在貝寧共和國務工時與該國女子安娜相愛結婚,今年四月將其帶回房縣居住。期間,其家人將未取得工作許可證和工作類居留許可證的情況下,介紹其在房縣務工。最終被公安機關查獲。

房縣男子娶外籍女子回國 竟然安排打起了“黑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條款規定,依法對非常就業的安娜處以罰款處罰。同時,給予介紹和聘用其非法就業的劉某、戢某處以罰款處罰。

警方提示

房縣男子娶外籍女子回國 竟然安排打起了“黑工”

針對非法入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

對非法入出中國國境的外國人,可以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並處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非法居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外國人非法居留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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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法就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以每非法介紹一人5000元、總額不超過5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5000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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