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发力,老赖还敢再赖吗?

“拒执罪”发力,老赖还敢再赖吗?

如今“老赖”不还债,竟然会与刑事责任挂钩,试问还有谁敢耍赖?2018年2月9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报告人赵金所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金所在判决前主动履行了民事判决义务,起到了起诉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拒执罪”发力,老赖还敢再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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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15年8月23日,原告赵平平与被告赵金所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赵金所停止对赵平平奶牛养殖场的侵害,拆除在该养殖场非法搭建的羊舍。判决生效后,被告赵金所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

“拒执罪”发力,老赖还敢再赖吗?

2016年4月11日,赵平平向和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赵金所停止妨害、拆除羊舍。和林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金所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但未得到回复。后多次要求赵金所到庭进行谈话,但其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做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制定了多项和解方案希望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终于在2016年5月17日,通过执行干警的主持协调,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赵金所出尔反尔,并未履行和解协议。

2016年6月26日,和林县法院依法将赵金所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8月22日法院张贴公告,要求赵金所限期拆除在养殖场建的羊舍并腾退出场地;9月14日拘传赵金所,经执行干警询问,赵金所仍拒绝履行,法院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种种执行举措对被执行人赵金所均未形成威慑,2016年9月28日,和林县法院以被告人赵金所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审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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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自诉人赵平平向和林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被告人赵金所逃避、拒绝到庭,和林县法院于2017年9月14日作出逮捕决定,2018年1月5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将被告人赵金所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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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查明,被告人赵金所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停止对自诉人赵平平奶牛养殖场的侵害,拆除在该养殖场搭建的羊舍完全有能力履行,但判决一年多以来,赵金所在指定期限拒不执行,且多次和解又反悔,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金所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为惩治失信、促进主动履行,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林县法院以打击拒执犯罪为核心,以财产申报、网络查控、黑名单制度、司法拘留和罚款等措施为抓手,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治力度,不断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截至日前,和林县法院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案6人,判决1案1人。在“拒执罪”震慑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有力地彰显了司法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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